人生免不了被误解误判,造成冤案。凡是案件,后果儿属性须包括和具备:1,必然会受到谴责、惩罚;2,或得以翻案或永不得翻案。
当我是小孩儿的时候儿记不得多大了大约七八九岁儿吧,似乎是深秋或初春的一天午后,风大、天寒、暖阳高照,我和大我一岁的哥哥溜出家门四处闲逛——主要为的是逃脱严父安排好的跟祖母在家午睡。午饭后父母去上班,我俩假睡了一会儿实在难捱,就悄悄出门了。
不记得如何溜达到了一个大胡同里,看到马胜利家的土墙上有个阳沟,可能就是院子里排水的或供狗狗进出的墙洞。不记得谁提议可以在这洞里点火玩儿,有不少干燥的玉米秸的叶子。也不记得谁身上带的火柴。当然,虽然这个不是要点,不才所为的可能性比较大,这个根据我对我俩的特点比较下来我得承认可能上述两点是我所办。要点来了:我记得很清楚,我试着点了几次,未果。我哥要过火柴,点着了,哗,呼啦啦,真好看。
但接下来的发展大出乎我们的预料,阳沟通了院子里,院子里这段墙上倚满了干燥的满是叶子的玉米秸。喔屮,火呼呼呼上墙头了,已经超出了壮观二字。
记得直到看到胡同底下的中学生们提桶来灭火,阵势大有。我俩吓得有点儿不知所措,赶紧溜回家悄悄上床装睡。这回更不能睡过去了。忐忑间,老爹风风火火回来了,扯起来就问谁点的。我哥供出是我点着的。不容分辨,俩人按要求脱下裤子趴床上,鸡毛掸子藤条把儿,pia、pia、pia 地落在我俩的稚嫩的臀部,可能有哀嚎,记不得了。碘酒给抹了,老爹去上班了。
吗的记得那床是房东家的罗汉床,紫色的,妥妥儿的红木老货。房东家是富人,俩小孩儿叫莲子、莲蓬。但因为他家里有人是烈士,就没有被分家产。
失火的马胜利家揪住不放,狮子大开口索赔,后来赔了七块钱。五十多年前的七块钱,可能顶一个农民几个月或半年的收入吧,一排玉米秸而已。
家兄仍在,他不认账,冤案至今未得昭雪,三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