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过年,总是嚣闹的难以踏心。
除旧纳新、洒扫炊饭、置备年货,无一不让人头疼。这还不算,城里的年都是像是被锁住了,吆喝闯不进去、炮竹也炸不开来。你若要访别客,须把门一一叩开。去接待别客,也是如此。门铃电铃接连不断,来往门客络绎不绝。热闹非凡。
城里没有空手拜访的习惯,但凡是来的,总归要拿些东西。现在的赠礼是一丝乡土之间的厚重感和文化气韵都没有的,借题发挥为多,把还缺的鱼肉酒菜买回去了事,莫非如此。更有甚者带来一套纪念币或古玩,对这段辛酸历史侃侃而谈,令别人倾佩其所知之广博。然后父辈爷辈再对酒放歌,肆意的笑着。
其实与我也并无关系,可能是生性狂放自由,从未想过逆着人流而上,能规避的绝不冲撞。于是午餐过后就约三五好友去玩玩,直到晚饭时分才会回家。父母兄长也奈我不何:“去玩玩便就去玩玩,也总比在家闲荡强。”
夜幕下来,总得子时上下才能回归寂静。关上房门,一口长气刚吁一半,转过身便被一异物骇得吞咽下去。背后瞬间冷汗涔涔。
竟是一只兔子,怕也是访客们的赠礼之一。笼子怪异,底座扭曲着,给人一种闸门随时可以断掉的错觉。它的前爪伏在地上,血色的眼睛就那么瞪着我、剜心似的,丝毫没有别的家兔的温善,反倒凶恶至极。我能脑补到它会用爪把牢笼抓断,像扑仇人似的向我扑来,将我按倒在地上,用那修长锋利的兔牙刺入我的咽喉。我沉默着,脚下退了半步,忍住了夺门而逃的欲望,冷静开来。
我如此慌张,自然是想到别的事情,那便又是另一篇故事了。
我的爷爷是用拳头砸开山海关的大门,双脚一步一步北上踏到这儿来的。祖上好斗争强的蛮性早就被在进步的社会藏到深处,可热情好客的土家秉情却一直延续至今。直到如今,住在这个绿化不错的小区里,邻里之间倒也熟络。父母忙于事业,我便寄养在阿爷阿奶家,人熟地熟,也不会吃亏。
谓之小区,其实比小村也并无差异。吃过饭,长辈便坐在小区的长椅上纳凉。谁家置购了新车、谁人的孩子升迁、谁又在痴呆状下犯了什么糗事,都会成为茶余饭后的谈资。
我自然不会独自被放到家里,阿爷阿奶享受安详的下午或晚间时光时,就任由我们去疯去闹。故我没有城里孩子的俊秀与拘谨,反倒有些乡村孩子的顽劣与野性了。
童年时的玩伴自然是极多的,三俩一伙,总会找得到玩伴。而这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兔哥了。
兔哥祖上都是些极其狠厉的拴兔人,建国以前他们祖祖辈辈都以拴兔为生。未开垦的东北土地极其富饶,野味珍稀遍布山林,拴来的野兔体质上佳,假以喂食便会呈现“瑞相”:毛皮油的发亮,眼睛红得发蓝,时显雍容华贵,有时楚楚可怜,甚是讨人喜欢。用之以供给当地乡绅土豪,便会得到一大笔赏钱。若逢当时皇帝大爱捉走兽为宠,那么拴兔人大发横财的机会也就来了。所以当时拴兔为生的拴兔人生活并不困难,反而宽裕得很。
然而与猎户不同的是,拴来的兔子并不会作为食材吃掉,而是被当做观赏和把玩的玩物,一丝磕碰都本不应有。野兔又极狡诈(和现在的家兔不同)它们很难受到陷阱的支配。所以兔子在灌木丛里蹿得快,拴兔人就需要比它们更快;兔子狡诈,拴兔人就需要更狡诈。驯服走兽飞禽最好的方法就是动之以情,而不是强交硬攻,稍有不慎便会竹篮打水。所以拴兔这个职业,看似光鲜亮丽,实际上暗藏杀机。
建国之后,兔哥的拴兔家族没落。不只是因为无产阶级革了地主的命,更是因为科学在普及,不是给兔子起一个诸如“祥纳”、“玉珠”之类的名字便会更讨人欢喜。野兔到兔哥这辈也少得可怜,不够养活全家上下。曾经靠山吃饭的手艺,如今作为副业都实属鸡肋。呜呼悲哉!
这些往事都是我偷听阿爷阿奶的谈话才知道的,顽童是不会去丈量家族的价值并为其兴衰灭亡担心的,所以我们见到的兔哥总会是敏感而活泼的。
满十岁那天,兔哥得到了人生当中第一只兔子——作为生日礼物。不是饲养的家兔,而是纯正的野兔。按照家规,每个拴兔人都应在少年便进入兔子的生活,熟悉其习性,并试着和它们做朋友。这看似荒谬的家规,竟是拴兔人如宪法般执行的行为准则。尽管到现在已经没有家规之说,可兔哥对养兔这件事儿极其上心。或是因为孩童对此还充满好奇,也有原因是祖上留下的血脉传承,早就无法与兔子的命运割离。就算到了今日,我也说不清楚。
将一只可爱的兔子放到孩童之中可想而知,它是那样的小巧,那样的俊俏,那样的柔软!开始大家都不太敢去摸它,像不会去碰一件艺术品一样,稍加用力就会捅破摔碎。我们还特地的将我们小区中的“秘密据点”分出去一个作为兔子的藏身之处。那时我们的小区附近被称为开发区,灌木丛林无人打理,看着更像一片小森林,原始而野蛮。而深处更是人迹罕至,用来饲养兔子却正好。
之后兔哥就很少与我们去玩了,这让我们很是气愤。我们如是说:“甚样人与兔交往?”他也总借驱赶黑猫的借口去和兔玩,我们也就此作罢。
时间久了,我们也兴趣缺缺。唯一的乐趣就是趁着兔哥不在,向着兔子丢石子了。野兔总是很灵敏,来回闪躲,很是好玩。我们有时也用树枝去捅,去拖它长长的耳朵。兔哥是知道了,也拿石子丢我们,随口怒骂:“拴住的兔子就如同拴住的福分,你们却如此弃德,糟蹋福分!”全当笑话。
兔哥的兔,只养了一个月而已。
在一个晴朗的下午,我们在据点里找到了红着眼圈的兔哥。他似乎已经在那里等待多时了,看到我们过来,便用拳头招呼过来:“就是你们,害死了我的兔子。”
“兔子死了?”我们皆愣然,一时都接受不了这么突然的消息。我们绕过兔哥,发现它果然在那里不动了,口里还翻着白沫,可身上却没有一点伤口。为什莫会死呢?难道真是因为难以忍受我们的迫害,去西天寻找极乐去了?
当时总有怨灵索命传说,我们这样恶毒的对待它,按着谣传的说法不可能放过我们。我们也吓极了,摇着兔哥询问办法,兔哥也只是哭着,窝在角落,并不搭话。为什么会死呢,明明曾经那么活泼……
无从得知,只好盲目的弥补过失,掩埋了它的尸身,用红砖石在一旁的石灰岩上歪歪扭扭的刻字当做墓碑。每隔一段时间便拿着从家里偷来的果蔬拿去有模有样的祭祀。
只是后来很少见到兔哥了,听说是父母能耐强,为他寻了个好去处;也有同伴说是怨灵索命,害了一场大病。我已得知野兔的死是因为地上撒了药,与我们没大关联,可我幼小的心却因对生灵施加折磨之痛而无比沉重。在之后我见到走兔之类,皆敬而远之。一方面我已知道生命的伟大之处,不应该因为是人类而理所当然的蔑视;另一方面,避免回想起此事而更加内疚。
那个野兔之墓寻访几次便不会再去了,一道半米的石墙隔开了通往墓地的小路。再过几年,高楼拔地而起,像一座更大的墓碑砸在上面。对于此事,我也彻底忘了。
望着眼前的兔子,我竟然心生歉意,以为是上天的恩赐,让我有充足的时间去偿还过失。我去厨房切了几条胡萝卜丝,打了一碟水,放在眼前的家兔面前。
我打开了笼子,把它抱了出来。
它咬了我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