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一星期,《三毛传奇》终于看完了。 之前并不关注她的作品,对她的作品只知一点皮毛;更不知她的为人,性情和生活方式。那天路过图书馆的中文文学书架,在满目琳琅的书当中,三毛的名字赫然跳跃在我的眼底,像那个流浪儿。
不知道为甚麽,这个名字给了我极大的震撼,它有一种足以让人震撼的淡淡的忧伤,像一双含泪而那泪却强忍着不掉下的眼,给人一种无以名状的心痛。
我就这样被吸引过去了,那是那本《梦里花落知多少》。
在看她的书之前,我一直不知道一个人可以活得这样的癫狂,这样的丰富,这样的随心所欲,这样的无法无天。可以活得这样的悲痛,悲痛得让人的心都滴了血,止也止不住。
她对荷西的感情是深厚的,深厚到近乎悲怆,若人想去挖掘他们的感情到底有多深,那简直是妄想,没有人会成功,因为三毛也不清楚。流于笔尖的,只是城墙里的一粒尘埃,深入骨髓的感情,是不能用笔迹完全表达的。她对父母的情也并不是“血浓于水”所能概括的,三毛的一切不切实际的幻想,都被这对明智而心胸开阔的夫妇所接受,他们毫无怨言的支持着他们的女儿,从来不问为什么,只要三毛喜欢。三毛是幸福的,因为不管是他近乎绝望的时候还是欢乐无忧的时候,都有两双眼睛在关注着她,毫无声息的,却始终带有强大的力量。
三毛愿作一只不死鸟,在她父亲、母亲、丈夫的生命圆环里做最后离世的一个,若她先去了,那人世间的苦酒便只有他们来尝,她死也不会瞑目,因为她明白了爱,爱有多深,牵挂和不舍便有多深。她不忍心她爱的人和爱她的人把泪流成血,不忍让她们把心撕碎把肠扯断。
三毛是善感的,这也许是疯狂爱着文学的人的通病,她会为了别人的一个眼神,一个表情,一句话而流泪,让人搞不懂原因,她却总能说出一堆她必须流泪的理由来;三毛是奔放豪爽的,她向往一堆人在一起共喝一壶酒,不分彼此,追求最原始最奔放的天然情感。她去沙漠,在很大沉度上也是这种对奔放豪爽的追求所驱使的。沙漠是她的天堂,在它的怀抱里她可以自由飞翔,自由歌唱。这里是她灵感的源泉,她可以把自己的艺术天赋发挥得淋漓尽致,把简陋的房子装饰成全沙漠最美丽的房子,把她艰苦的生活写得妙趣横生。也只有把艰难当成享受的人才能做到。三毛是浪漫的,她喜欢和她爱的人在一起,只和他在一起,在晚上,在月光下,在雪地里,在车站吹风口处,只要和所爱的人在一起,冷了可以依偎在他的怀里,裹在他的风衣里,饿了可以拿身上仅有的一块钱去街上买一个冰欺凌,两个人吃,即便一句话不说,静静的对望着,静静地依偎着,感受着彼此的存在也就足够了。她是如此的容易满足呵。她是安静的,有时候恨不得把自己埋起来也不想让人打扰。她是如此的厌恶无休止的饭局,毫无新意的演讲,宁愿一整天在家缝她的裙子,也不愿去面对一群不喜欢的人。实在不行,她就硬着头皮例行公事似的面带灿烂的笑容机械的应付。她是孤独的,她喜欢孤独,也喜欢孤独的人。她只身一人游遍世界各地,在离开每一个地方时她都走得那么绝然,不是没有碰到爱的人,而是那些爱人不及他的“甘愿孤独”那样令她向往。她是三毛,注定了一生的流浪漂泊。在她丈夫去世十一年后,三毛与王洛宾相识到后来发展成朦胧的爱,也是仅仅以为王洛宾是孤独的,他需要一个喜欢孤独的人的陪伴。然而,当一切都明了后,三毛还是离开了王洛宾。王洛宾并不是一个孤独的人,他不敢孤独寂寞,不享受孤独,他追求着名和利,甘于生活在镁光灯的耀眼光芒之下。而这一切恰好是三毛极其厌恶的,她不想让自己被喧嚣的尘世折磨得早已疲惫不堪的身体还要继续被摧残。于是她离开了,离开那个本以为值得他驻足的地方,离开那个本以为可以让自己那颗漂泊的心再一次安定下来的人。
她算明白了,世界上也就只有一个荷西可以给她安定。越是萧条的景象就越为之痴迷,越是新奇的东西越能给她带来惊喜。一个骆驼的头骨是荷西送给三毛最好的结婚礼物,一张棺木板做成的沙发让她得意半天,故意把黄瓜当竹笋炒给荷西上司吃却完全没有悔意……她在别人不觉得有任何好笑的情况下会开怀大笑,在别人觉得好笑本以为三毛会笑得疯掉的时候她却严肃的紧绷一张脸。她性情的飘忽不定,也只有荷西能容忍。荷西陪她哭陪她笑,陪她疯癫陪她无理取闹,他们正验证了那句“物以类聚”。当荷西葬身于他情人——大海的怀抱后,谁陪三毛哭闹,谁陪她去屋外的沙漠看如血的残阳,谁陪她去偷看撒哈拉威人洗澡,谁能在她寒冷的时候给自己的风衣让她取暖?谁让她在她孤独时值得她在门口等待?荷西死了,她也死了。自从在塞哥维亚与荷西交换心之后,就注定了他们同生共死。荷西是她的天,她的天,她的地没了,只有义无反顾地去寻找。用十二年,报答父母的恩情,报答朋友的恩情,也许太少了,但也只有留下遗憾了。为荷西活了十二年,多感受了十二个春夏秋冬,悲欢离合,应该够了,无需再寻寻觅觅。她的一生追求简单,即便死的方式也是如此。在洁白的医院,只用一根丝袜就把她与她生前割断,干净利落!
三毛呵,你何止活了五十年,人的青春不是用年龄算的,是用心态算的。你那颗奔放豪迈的心,不正处于青春少女时期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