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老了。
有一天,在一个公共大厅里,一个男子向我走来,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曾经爱过你,那时你还很年轻,但与那时相比,我更爱你现在饱经风霜的容颜。”
我抬头看向他,阳光透过落满尘土的窗棱斜斜射在地上。他的面容如故,一如多年前的那个午后。
我是在一家咖啡馆里见到他的,他优雅地在咖啡里做出了好看的泡沫,阳光透过水池边的窗子斜斜地照进来,刚好映在他的脸上,我接过咖啡,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非常英俊,却平平无奇。
我是上层社会的小姐,我的父亲是高贵的莫克伍德伯爵,他再好看,也不过是个平民。
我受过最良好的教育,懂得音乐和饮茶,他们懂什么呀?大概是我所受到的资本主义教育狭隘了我的认知,我将自己的身份完全与街上的那些平凡的人们区分开来。
那时虽然国家将要倾覆,我却丝毫没有意识到。我对国计民生一点兴趣也没有,我喜欢的事只有咖啡与音乐会。
莫克伍德的音乐会基本每周都有三次,我也每周去听三次。
音乐厅在斯坦森教堂后面,走大路要绕一圈,但小路我是绝对不会走的,那里是莫克伍德的贫民区,我从记事起就从未去过那里。我洁白的靴尖上从未染过那窄巷子里的泥土,我干净的长手套也从未接触过爬满苔藓的墙壁。
我每次都早早出门,今天也不例外,莫克伍德来了新的乐队。
那是一场精神的盛宴,我把全部身心都融入了进去,乐队并未让我失望。谢幕的时候我睁开眼睛,想要看看指挥家的样子。
有些激动地等到他转过身来,我发现,阳光似乎穿过了黑夜打在他的脸上,是他,是咖啡馆里的那个咖啡师。
我开始频繁地出入咖啡馆,并更早地来到音乐会的现场。他一直在。
我觉得我坠入了爱河,我能感觉出来,我相信他也是,虽然我们从未交谈过一句,可是当我看向他的时候,他永远在注视着我。
这天,我出门晚了一些,我亲手做了水果蛋糕。我决定在音乐会结束以后向他表明我的心意。这没什么好害羞的,我是莫克伍德伯爵的女儿。
时间不够用了,只犹豫了一下,我便跑进了那条小路,音乐会迟到是一件非常不得体的事情。
那条街被称为“贫穷街”,我用戴着手套的手提着裙子,尽量快地向路的尽头走去。
在这里,我第一次见到这一切。
路边的老妇人像半块腐烂的尸体,脸上爬满了疾病留下的斑疹,衣袖里散发出恶臭。
小女孩失去天真美丽的脸庞,蓝幽幽的大眼睛像骷髅里燃烧的火焰,直勾勾地盯着我。
勉强能待在棚子里的人,衣服像是用破碎的床单与窗帘拼凑而成的。
天哪,他们的脸上都带着痴痴傻傻的表情。我的到来像是点燃了炸药桶的火信,火花一路燃烧,向着最危险的地方。路边的人开始以一种竹节生物的样子慢慢爬起身来,像飞蛾靠近火焰般渐渐向我靠近。我吓坏了,再顾不得仪态,拼命地跑了起来。
在我的身后,那些人形的生物们,不,他们一定不是人类!我拼命地往前跑,跑掉了帽子,也跑掉了蛋糕。我从未这么凌乱不堪过,背后的那些人像僵尸一样紧追不舍,密密麻麻。前面又有许多人从墙角落站了起来,像是从墙皮上剥落一般。
我只想赶紧逃出去,任由他们扯去了我衣服上的布料和装饰。
隐约间,我在路的尽头看到了他的面容,他一如既往的平静,淡淡地看着我拼命想要冲出重重阻碍。
当我终于狼狈不堪地离开那里时,一切仿佛像是一场梦境,我颓然地坐倒在大街上,大声地哭了起来,伯爵很快派人把我接回了家,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去过咖啡馆和音乐厅。
没有多久,战争爆发了,伯爵战死,我与那些流离失所的人一样,再无分别。
后来,我也经历了贫穷、饥饿、疾病与衰老,也过上了简单朴素的生活。
当我再次遇到他时,他的面容与多年前那个下午一模一样,年轻英俊。他将我的一生都看在眼里,我忽然知道了他是谁。
时候到了。
“我们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