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的绿化带里种着好多桃树,现在正是桃子成熟季节,有一位女士推着电动车在路边摘桃子,我看她车前的框里有个塑料袋,已经装了好多了。一方面好奇:现在市场上桃子很便宜,十块钱能买一大袋子,又甜又好吃,这些山桃口感很差,顶着大太阳摘回去,能吃吗?另一方面也比较困惑:像这些公共区域绿化带里果树,结了的果子能不能摘?
那天在小区里带孩子玩,一位爸爸带着儿子出来,孩子两岁左右,指着路边的桃树要求摘桃子,爸爸不同意,理由是:这是公共财产,不能摘。小孩哭闹不止,爸爸只好带他回家了。没多久,一位老太太带着这个孩子出来了,不知道是孩子的奶奶还是姥姥,没玩多久,她就对孩子说:走,我们摘果子去。我一下子明白孩子刚才为啥哭闹不止,老人带着孩子摘,爸爸不让摘,小孩子无所适从,不能理解爸爸说的公告财产是啥,当然要哭闹了。
小区里果树很多,大宝很喜欢这些果树,春天摘樱桃,夏天摘李子,秋天有石榴和山楂。我一般也不阻止他,嘱咐他安全第一,当心不要毁坏果树。小孩子对自然之物有着天然的好奇心,要保护他的好奇心,更要灌输给他爱护自然的意识。小区里有一棵很大的杏树,今年结满了果子,到了成熟的时候好多人去摘,够不着的就拿棍子敲,一通乱敲之后,生的熟的落了一地。更有甚者把树枝折断,有很大的一个分叉就被掰下来扔在了路边。我从那里经过,很为这棵树感到心疼。这棵树本来长得很匀称,这个分叉被掰掉以后,树就显得往一边倾斜,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它以后的生长。
之前也见过类似的报道,春天在公园里疯狂挖野菜的,秋天为了摘银杏果把树砸的伤痕累累的,似乎不胜枚举。国人对于沾公家便宜这件事似乎很有点上瘾。
刚才查了一下,公园里或道路两边的绿化带,都属于公共财务,公民本就没有染指的权利,更不要说因为采摘而去破坏公物。
小区里绿化虽然是物业在管理,但是应该也是归业主共有。归业主共有,即每位业主都有采摘的权利,同时也有保护的义务。但是有些人可能只想着自己的权利,忘了义务的事情,为了几颗果子折枝毁树。还有的把小区的果树当成了自家的私产。去年秋天,小区的山楂变红的时候,大宝摘了几颗,尝了一下,觉得酸,打算过几天再来摘。第二天再来看满树的山楂一个都不剩,旁边的长廊上摆着几个盖帘,上面都是切好的山楂片,正在晒干。大宝看着光秃秃的山楂树,很是失望,我只能安慰他下一个秋天再来摘。下一个秋天的时候,同样的一幕会不会继续上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