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归人,只是个过客。

    一直不擅长于做个标题党,但是总想写点什么。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亦或是记录生活的点点滴滴。都说书读万卷,下笔有神。光看不练,固然会成书呆子。但从小到大,语文却是一般般,所以写什么一直没有什么所谓的中心思想。导致写作文的时候感觉文理杂乱不堪,自然语文也就一般般。我也没有读书的习惯,一直到大学毕业,都是在游戏、游玩、电视电影中渡过。最近却感觉一日不看书,浑身不自在,总感觉缺少点什么东西。养成读书的习惯是在去年8月份开始的,原因种种,一两句话也说不清道不明。如果非要为这个习惯加点说明,我只能说,唯有看书才能添补自己内心空缺。从八月份开始,打坐修行了两个多月,通过佛法的熏陶,也懂得要常常内观。古人云:吾日三省吾身,因此独处一室时,便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和达到什么样的高度。写作的兴趣是在看书之后而产生的,阅读总让人产生很多的灵感。奈何自己没有从小培养起这兴趣,所以至今也没写出什么文章。至从有了QQ以来,我一直有发说说的习惯,有时也会写日记。有了微信,也一直在微信朋友圈里面更新。也许很多朋友受到了鸡汤的毒害还是被慢慢广告占据了他们的朋友圈,经常有人会跟我说:你最近鸡汤是不是喝太多了,或者是说,你又在装逼什么的这样的话语。自己自然便改掉了以往的风格,也只晒生活和更新读书文摘或者是一本的书的简介和读后感。我做不了人民币,不可能让所有的人的都喜欢。更新朋友圈,有时也会收获很多益友,更有甚至,有些朋友专门加我QQ或者微信,说你的朋友圈或空间很励志,我很喜欢。有时,自己还当了别人情绪的垃圾桶,供别人宣泄情感,成为别人的倾诉的对象,我总感觉很自嘲。自己的生活一团糟,情感失意,穷途末路。怎么去指引别人,不误人子弟就好了。总而言之,走自己的路,别人说去吧,又何必活在别人的眼光底下,活成别人想要的样子?

一直很喜欢张爱玲《爱》中的一段:“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最近一直在更新属于自己喜欢的书单,畅销书虽然看起来很满足自己的口味,但总觉得缺少些深意,没有营养。寻思着,该看什么书才好。某日想起了这段话,总想更新到朋友圈,每每码字完,却不敢点击完成发送。起因就是不想让无关紧要的信息,打搅到各位朋友。幡然醒悟,为什么我们总要去追寻什么畅销书呢?张爱玲的《倾城之恋》、《金锁记》、《红玫瑰与白玫瑰》都可谓经典之作。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撒哈拉的故事》、《哭泣的骆驼》。那一句:一个人至少拥有一个梦想,有一个理由去坚强。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在流浪。成为了多少都市青年的座右铭?

        经常有同事和朋友问我,平时除了下班之后,你怎么安排自己的空余时间。我说看看书撒或者看看电影,有空就出去散散步。他们都在咋舌,你也有喜欢看书的习惯?很奇怪 吗?或者吧,智能化的时代,APP琳琅满目,越来越多的人都成了低头族,我也不幸免。但心里总是无处安放不安分的灵魂,看书,码字便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我们认为读书的人越来越少,可当你进入了另一个圈子,你就会发现,其实很多人都喜欢看书,而且是书虫。每日一更,便成为他们消遣和实现自我价值的一个逼格相当高的境界。心里幻想着,以后的房子,留一小间,稍作书房。和自己相爱的人,与世隔绝,静静的在房间里看书,练习书法,画画可好?

生活中难免不了会发生一些糗事。比如说到昨晚,帮同事把无线WIFi弄好便会到宿舍。时间尚早,便打开电脑看起了虎牙直播。有些人会认为我会去看漂亮的女主播唱歌,其实不然。我不太喜欢听他们唱歌,我只是喜欢看周星星的电影和林正英的僵尸片,反复看都不觉得腻。而昨晚却看起了李小龙的电影,看到李小龙的电影,才让我真正明白,什么叫真男人,可谓是激情彭拜。我本以为第二天是上中班,晚点睡觉也无所谓,便看到了凌晨三点。第二天手机闹铃响起的时候,看看工作安排表,原来自己是上早班的。一天都睡眼惺忪,还好上班没有迟到。闲来无事,便码起字来。码字需要很多题材,走上了这条路。用弗罗斯特的《未选择的路》中说的: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我选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不喜欢嘈杂的世界,劳累奔波了许久,突然有点累了。想找个地方,插根生长,任凭风吹雨打,慢慢吸允了养分,成为路人的树荫,挡雨遮阴就好。繁华世界,只不过过眼云烟,追求内心的充实,不断内观。看谁都顺眼,摒弃人固有的三毒:贪嗔痴。你的世界便会柳暗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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