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地方经常会有公交车经过,因为那是我每天等车的公交车站,当然也是她的。
有一天我沿着站台走,她站在站台上,那时看到的是个齐刘海女孩,不高,看上去安静以及可爱。沿着站台走了一圈,又看到了她的背面,她的背上居然是橘黄色的,哦不,是粉红色的。其实我记不起来具体是哪个颜色了,但那个颜色是属于她背的那个书包的,我喜欢人们的身上有一抹不属于自己的,鲜艳的,颜色。
所以那也是第一次见到她,还不错。
第二次距离第一次也就一个月吧,也许,中间其实在公交车站也瞥见过几次,但这并不新鲜。能使这成为我有记忆的第二次是因为那天的雨,下得很大,地上似乎也有积水,她挽起了裤脚。
没错,她挽起了裤脚,我注意到了。因为我是紧接着她上了我们每天回家坐的那趟车,真正的故事是在我回家之后。回家后我整理了一下有些淋湿的我,打开微博,看了看第一次遇见她时发的微博:好喜欢那个橘黄色的书包。我看的不是微博,而是突然多出的评论,一个我不认识的有着头像的人回了个“呵呵”。之后是你也会和我做一样的事,那就是点进她的微博推理出她是谁,而我也的确是这样做的。一下子,我就发现了线索,一条微博——“雨好大,我把裤脚挽起来了。”
是她。
然后,照着现在大多数男生的自恋程度来说,我当然也在想,她是不是喜欢我啊?她怎么知道我的微博,虽然我帅的很具体但帅得并不明显啊,我纳了闷。那晚,我就和她在微博上交流了几个回合。
在基本了解她是哪个班,叫什么,以及性别之后,我说,你怎么知道我微博的。
她说,我问的你班上的我一初中同学,然后说了那个名字。
我回哦。又说,额,前几天出校门走在路上好像突然听见有人说起我的名字,难道……幻听还是……
她说就是她。我挺高兴的,这证明了我耳朵没问题。
这一刻,我坚信她喜欢我。而我也爱上了她的书包。
当然,这之后我没有和她在一起,毕竟她不是橘黄色的。现在高中都毕业快两年了,偶尔还会去那个车站坐车回家,当然还会想起当时的那些场景,只不过再也见不到了。不过在我幻想这些以前的光景的时候,总是富有同情心乐于助人的我的好伙伴告诉我,那个你说喜欢你的那女生说她觉得你喜欢她所以才……
我气馁,我错了,我当初逻辑思维严密的推理,失败了。
可我现在终于知道错在哪了,我知道,我会在大学开学,就遇到我真正喜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