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历史中,流刑是一种非常古老的惩罚,起源很早,《尚书·尧典》中即有“流宥五刑”的记载。 北朝时期,流刑正式进入法典;隋朝《开皇律》确立笞、杖、徒、流、死五刑;有唐一代,流刑被发扬光大,成为后世典范,这一时期,由于君王非常重视儒家“明德慎罚、恤刑甚杀”的思想,“不忍刑杀”,“宥以于远也”,故流刑作为死刑的一种替代被广泛适用;到了宋代,太祖赵匡胤在立国之初即留下“不杀士大夫”的祖训,因此,虽然党争激烈,但官员犯法、失职或在政治斗争中失败,基本上都不会被杀死,而多是被流放;直到清末,流刑在历经几千年后被废除。
虽然流刑被统治者自诩为一种仁慈的刑罚,但从仅次于死刑这一点来看,流刑对于流放者的惩罚作用可见一斑。那么,为什么在今天看起来颇有探险旅游意义的流刑,在古代能够对流放者起到那么大的惩戒效果呢?
说起来,无外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原因,一是被流放之地的物质条件非常之艰苦,如西北绝域、西南烟瘴之地,常人很难生存下去,更不用说是在京城养尊处优惯了的大臣们;二是在农业文明发达的古代中国,由于人们更喜欢聚族而居、安土重迁,因此,背井离乡的孤独对人的精神打击可想而知。
而海南,之所以在唐宋两代成为一个主要的流放之地,也是有原因的。
之前不是,是因为之前有西域有西南,但安史之乱以后,中央政府丧失了对西域的控制,西南方也崛起了一个强大的南诏政权,于是,岭南和海南就逐渐成为了屈指可数的重要的流放地。
之后不是,是因为流人多了,为海南岛带来了内地的先进文化,这个海岛的社会经济在唐宋两代得到了非常大的发展,和内地的差距逐步缩小,蛮夷之地的形象得以改观,不再被当做化外之地看待。所以,到了明朝,朱元璋才会说出“前代谓儋、崖为化外,以处罪人。朕今天下一家,何用如此?若其风俗未淳,更宜择良吏以化导之,岂宜以有罪人居耶”。
除了前述苏东坡,被誉为“海南教育第一人”的王义方也是流人,海口琼山区“五公祠”所纪念的五位唐宋两代被贬来海南的名臣——李德裕、李光、赵鼎、胡诠、李纲,都为海南岛的文化教育事业做出了贡献。
以南宋谪臣胡诠为例,被贬崖州后,寄居在水南村裴闻义家中,缘结乡里,兴建学堂,亲自执教,“日以经训传经书为事”,为当地黎、汉村民培养了大批学子,如今,水南村也是三亚文化氛围最为浓郁的一个村庄,村民非常重视子女教育,自古以来出了不少读书人。
除了文教事业,流人们垦荒殖地,教授耕作方法,发展水利事业,大大改善了海南的原始耕作形式,使海南岛不断向成熟的农业文明迈进。史称“州事衙推”的韦执谊被贬为“崖州司户”的六七年时间内,积极协助当地的刺史李甲处理政务,兴修水利,教民垦殖种养,为当地农业生产作出了巨大贡献,尤其是他在当时的郑都兴修的岩陂塘水利工程,直至今日仍在发挥作用。
《流放》第一篇后,师太留言:你们博士就是矫情,这样哪都去不了了,威尼斯、美国……当年哪块是正经人呆的地儿……
说得对啊!不过,对人类而言,生存的意义不就在“矫情”二字吗?历史是矫情,文化是矫情,因了矫情,才有了流连忘返、感慨万千,有了诗情画意、文章修辞,因了矫情,才有了源远流长的历史积淀,丰富多彩的文化内涵,以及,深刻厚重的精神财富。
再说了,你这么留言,就好像能把你自己从博士堆里摘出来似的,这么说来,师太啊师太,你可真是个矫情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