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是接上一个篇《毕业季:我选择了大城床》,先看上一篇更便于理解哦~
211说:没有人停留在原地,我们都是马不停蹄地向前跑。
老郑跑的是一场马拉松,他独自跑过了好多个年头,穿越了山川湖海、春夏秋冬,他头也不回、寸步不停,却在与她相逢的刹那驻足。
凌晨3点,城市已经睡着;而城市里的人,却刚刚苏醒。
苏醒的人们,拼命甩掉孤独,奔赴深夜里的狂欢;孤独的人,最需要美食来慰藉。
这时,城市里的深夜食堂——烧烤摊儿就开张了。
十字路口、高架桥底,架起了一个个尼龙帐篷,篷底摆满了折叠桌椅,灯火通明。老板一边摆上穿好的生肉,一边忙活着用扇子让碳跳跃得再欢脱一点。碳烤架上热气腾腾,冒着白烟,方圆十里弥漫着夏天最迷人的味道。
人来人往,筷起碗落,啤酒就着两串板筋下肚,谁还没个故事当佐料。
两个小伙儿喝多了直接脱掉上衣,光着膀子大口撸串。
女人赤脚横踩在高跟鞋上,一会儿哭一会儿笑,都是有故事的女同学。
男人举着酒杯高谈阔论,喝了酒的男人都是世界第一牛逼。
老郑抿着啤酒,隔壁的姑娘是他的下酒菜。
老郑说:“我啊,年轻的时候最向往大城市,我觉得大城市的屁都是香的,我还以为我能攒钱买房,再娶个城市里的美妞儿,哎对,就像隔壁桌那个,喏。”
“哟哟哟,那妞儿,朝我们走过来了!”
老郑立即把猥琐的眼神儿收回来,满脸写着期待,头也不转,留给姑娘他自以为最帅的侧颜,宛如一个智障。
过了一秒,两秒……一分钟,两分钟……
“妞儿呢….咋还没走过来?”
“傻X”“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和三毛毫不客气,送给老郑一长串嘲笑。
三毛拿出吉他弹了起来,姑娘们蜂拥而上,然后那姑娘真的走过来了。
老郑一激动,脏片儿脱口而出,“我x!”,他对着她破口大骂。
我晕……老郑的情商,估计是在娘胎里没发育完全吧。
姑娘也激动了,“你你你……你神经病啊!你干嘛!”她的脸涨得通红,气得直跺脚,任凭小白裙在风里飘来飘去,真像个兔子。
这就是老郑和小玉的初遇。
人世间所有的相逢都是猝不及防的,在你手忙脚乱的准备着的时候,她就这么静悄悄的来到了你面前,微笑着说:“很高兴认识你呀。”
你来不及错愕,来不及犹豫,她转瞬即逝,你别错过。
为了不再犯初遇时的错误,老郑下定决心,说一次脏话,就扇自己一个耳光。
第一个月,脸肿的比高晓松还大;第二个月,脸红如关公;第三月、第四月……
三毛说:“老郑一定吃错药了,现在用词那么文明。”
他还是每天去烧烤摊儿,只是身边陪他的,变成了那个姑娘。他们互相吐诉白天的所有遭遇。
老郑觉得,大城市其实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糟糕,无论生活如何刁难他,都有姑娘似水的目光安抚他。
他不祈求世界对他温柔以待,因为他现在觉得只要有姑娘的温柔,就能填满他的全世界。
她就像一颗小行星,在每天夜里短暂的相逢,然后瞬间点亮了老郑的整个夜空。
老郑独自跑的马拉松,快到终点了吧。他终于可以停下脚步,跟最爱的人并肩而坐,看看城市夜空中的星星了。
文/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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