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读《红楼梦》的朋友看标题就应该猜到我要写的是谁,没错,就是——夏金桂。
我一直觉得,夏金桂是整本《红楼梦》里最戏剧的人物,就是“最”,没有之一。只是她出场太晚,后面高鹗的续写又偏离了曹公本来的意思,所以她会被忽略。
在她出现前,香菱和宝玉的闲聊中大大夸赞了她一番:“(夏家)和我们是同在户部挂名行商,也是数一数二的大门户,非常的富贵,其余田地不用说,单有几十倾地种着桂花,凡这长安那城里城外桂花局,俱是他家的,连宫里一应陈设盆景,亦是他家供奉。这姑娘出落的花朵似的,在家里也读书写字。”
通过这些信息,我们可以推断出这位夏姑娘该是一个略通文翰的俊俏闺秀。香菱一想到以后能和她相伴,立即欢欣鼓舞:“我也巴不得(她)早些过来,又添了一个做诗的人了。”香菱想着她是个有才有貌的佳人,自然是典雅和平的,因此心里盼过门的日子比薛蟠还急十倍。
盼星星盼月亮盼得深山出太阳,好容易将夏金桂盼来,谁料这位新媳妇一出场就惊掉了大家的下巴。原来她“外具花柳之姿,内秉风雷之性。自己尊若菩萨,他人秽如粪土”,在家时就和丫鬟使性赌气,轻则打重则骂,出嫁后,自以为要做少奶奶,比不得做女儿时腼腆温柔,一定要拿出威风来,才钤压得住人。
她的思维和一般人不同,新媳妇初到婆家大都是谨慎的。唐诗里不是说了吗,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新嫁娘为婆婆做汤羹,不清楚婆婆的口味喜好,还能小小心心地请教小姑子。可是这位夏金桂倒好,到了薛家不仅不会谦和柔顺,还一去就搅得整个家里人仰马翻。
金桂吵闹了数次,薛蟠有时仗着酒胆,挺撞过两次。持棍欲打,那金桂便递身叫打。这里持刀欲杀时,便伸着脖项。薛蟠也实不能下手,只得乱了一阵罢了。在这个母老虎面前,薛蟠变成了纸老虎。她先挟制薛蟠,再顶撞婆婆,然后挤兑小姑。好在薛宝钗随机应变,让夏金桂无机可趁。好吧,明着玩不过,那就来阴的,收拾不来薛宝钗,摆弄香菱还是绰绰有余吧,香菱的名字是你薛宝钗取的吧?我就偏要给改了。于是将香菱改名为“秋菱”,才算是解了气。
然而这些都还不算什么,我觉得最奇葩的是,这个夏金桂最爱的食物居然是油炸焦骨头,书上说她“生平最喜啃骨头,每日务要杀鸡鸭,将肉赏人吃,只单是油炸的焦骨头下酒。”
这个吃法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吧,都说老虎 “吃肉不吐骨头”,夏金桂更猛,只吃骨头不吃肉,这得有多好的牙口和消化系统,这得比老虎还狠吧!
她有时欢喜,便纠聚人来斗牌骰行乐。吃得不耐烦,便肆行海骂,说:“有别的忘八粉头乐的,我为什么不乐。”
看到这里,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幕荒诞的画面。一位衣着精致的少妇斜坐在餐桌前,右腿弯曲脚心伫在椅子上,挽起袖管,右手端酒坛,左手举着焦骨头,嘴里还嚼得嘎嘣嘎嘣脆,还不时从咀嚼的牙缝里冒出几句脏话。天啊!这一派言行,哪里是一位千金小姐,根本就是青楼里的老鸨!
夏金桂不雅的吃相,与贾府闺秀们吃螃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螃蟹是最简单的食材,明朝的张岱曾说:“只有一种食物是不放任何作料而五味俱全的,那就是螃蟹。”可贾府的螃蟹宴也不简单,吃蟹时要佐以合欢花浸的酒,既风雅又驱寒,吃完还要用菊花叶儿、桂花蕊熏的绿豆面子净手,以除去螃蟹的油腥味。多讲究,这才是真正有礼仪有教养的富贵之家。在贾府这些知书达理的小姐面前,夏金桂家充其量也只能算个暴发户,富而不贵。
曹公在《红楼梦》中写了太多美食,可看来看去总感觉他写各人最爱的食物时,遵循了一个原则:吃相见人品。准确地说应该是,从一个所爱的食物和他吃东西时的样子,就能大致看出她的脾气秉性。
比如贾母心地慈悲善良,她所喜的多是甜烂的糕点,像枣泥山药糕、藕粉桂花糖糕。秦可卿重病时,贾母命人将最爱的枣泥山药糕送过去,秦可卿也喜欢,“倒像克化得动似的”。晴雯个性爽利,所以喜欢同样清爽的豆制品,像豆腐皮包子、豆筋炒茼蒿。袭人温柔体贴,她偏好的糖蒸乳酪和她真是极配。
林黛玉身体柔弱到吃几只螃蟹都会心口痛,她只能吃易消化的食物,比如各种粥。高鹗在续写《红楼梦》里说林黛玉喝粥,就着五香大头菜。总感觉这个菜太土太俗,和娇美脱俗的林妹妹一点都不配。
贾宝玉公子多情,最爱的自然是绵柔淡雅的汤汁。宝玉病了几日,连吃了几天的粥后,终于送来了火腿鲜笋汤,他顾不得汤烫抱起来狠狠地喝了一口。宝玉挨打后,最想吃“小荷叶儿小莲蓬儿的汤”,凤姐说这个菜不算高贵,只是太磨牙了,就是说做这道汤材料简单,但是烹煮起来很费功夫。要用很清的鸡汤,加新鲜的荷叶煮汤底,用银模子制作菊花、梅花、莲蓬、菱角形状的豆子大小的面团,倒入汤里煮。这样精致的小面汤,连见多识广的薛姨妈都惊叹:“你们府上也都想绝了,吃碗汤还有这些样子。若不说出来,我见这个也不认得这是作什么用的。”其实贾府的吃食一向就讲究,比如那道让刘姥姥叫起了佛祖的茄鲞,其工艺的讲究和繁琐绝非平庸家族能够想到的。
当然,贾府也有过豪吃的时候。比如豪爽的湘云带领大家烤鹿肉,伴着窗外的皑皑白雪,大伙儿围着炉火吃得不亦乐乎,最终还是因湘云的一句“是真名士自风流”,将整场聚餐的氛围重塑得风雅有趣。
看了贾府人的生活,再瞅瞅夏金桂那盘油炸焦骨头,真是土得掉渣,也狠得离奇。这个凶猛的女人成了远近驰名的搅家精,搅得薛家鸡犬不宁,连宁荣二府都无人不知,无人不叹。不过话说话来,夏金桂讨厌归讨厌,和薛蟠倒是挺配的。记得薛蟠曾在贾宝玉面前夸赞四样稀罕食物:“这么长这么粗的粉嫩的鲜藕,这么大的大西瓜,这么长一尾新鲜的鲟鱼,这么大的一个暹罗国进贡的灵柏香熏的暹猪。”全程只会干巴巴的“这么大、这么粗、这么长”,不也是一副只富不贵的暴发户气质吗。
吃相见人品。所谓“食色性也”,这里的“性”别想歪了,那是“本性”的意思。如果想了解一个人,不妨带他去吃一顿饭,看看他爱的食物和吃东西时的样子,就可以大致看出他的品性。这个本性是骗不了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