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里来的媳妇儿
生命中,有人喜欢扎堆人群,完全受不了一个人的冷清。
还有一些人,比起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和别人一起,她往往更喜欢一个人独来独往。
她可以一个人逛街,全程自娱自乐,遇到事情了她喜欢自己做决定,很少会去问别人,对于感情,她更是不会总是去和谁周旋,只是特别的爱憎分明。
总是喜欢和好些人在一起的人,常常都无法理解独来独往的人,觉得那样的日子,似乎很是无趣,殊不知,独来独往的人,从来都并不会如此觉得,反而只是乐在其中。
人生一辈子,每个人的性格不同,活法不同,追求也并不相同。
独来独往的人,她只是不想活得那么复杂,想要尽可能简单一些。
个性简单,不想让日子太复杂。
或许这个形容有所冒犯,但是这就是她。
是一部分从穷苦农村中走出的女孩的缩影。
夜,是如同黑色蕾斯一般妩媚的、诱惑的,千万年亘古不变的黑漆漆的夜空,除了闪烁的星子和成双映的湖水,这世界本就是黑的。
好在万物有灵,法拉第改变了这个世界的夜晚。
终于这个世界的夜晚有了光明,那黑黢黢的天空再也不会如同黑洞一般摄人心魄了。
.......
酒过三巡饭过五味,大家畅谈正酣,喧嚣的酒席中,坐在主位上的中年男人看着身边的热闹,仿佛这一切与他无关。
年轻人嘛,难免落俗,不外乎聊的就是票子房子马子,几个面红耳赤的小青年正在聒噪地攀比各自见过的“奇女子”如何如何。
坐在靠近门旁的年轻女子听着他们的争论,两条眉毛时而挑起时而拧团,已是将“不快”二字赤赤地写在了脸上。这年轻女子,是这个,名唤袁墨君,二十冒头年纪轻轻却坐上公司的销售二部的部长之位,人如其名长着一头如瀑般的墨色长发,金丝镜框后总有点点精光闪过,看起来干练无比。
虽然公司里总传着一些带着颜色的小道消息,说她和叶总之间有点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但是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身正不怕影子斜。
“我可是凭着真才实学和叶总对我的培养才坐到这个位置上的,哼!”
袁墨君经常在心里这样鼓励安慰自己。
“你们能不能消停会儿,叶总刚回来你们就不能聊点正经的?!一天天的没个正行!”
“袁大妹子,这咱们私下聚会给叶总接风,叶总可是说过的,下了班是兄弟,上了班才是上下级,放轻松啦”一个操着广东口音的胖子开口回应道。“弟兄们正在兴头上,别扫兴啦~大家都知道叶总会讲故事,倒不如请叶总给我们讲讲他的风流史啊哈哈”
“你……!”
袁墨君被这人突然赶上来的话茬打断,一时间气的说不出话来,但是也拿着胖子无可奈何,谁让这个程潇是和她平级的一部部长呢。
袁墨君带着些许委屈望向叶郴。
他们怎么可以这么不尊重叶总?!
她也说不上来,但是对于这个时而不苟言笑时而放浪张狂的叶总,她是打心底里尊敬的。
当初正值毕业之际,孤儿出身的她在这茫茫社会中如同无根浮萍无依无靠,白天奔波于各大招聘会之间,晚上还要去便利店做兼职。
那是一个大雨天,十几份简历被打回来的她无助地坐在公交站台长椅上避雨,感觉生活无比无助无望,眼中噙着的泪花虽然不多,但是看那眼眶和脸庞,看来这眼泪已经是哭干之后的二茬儿了。
诸事不顺近乎崩溃之际,一辆轿车疾驰而过划了无数污水泼到了她的身上。气得正欲破口大骂之际,从车上下来一中年男子,车门都没来得及关,冲到面前就是一个九十度的鞠躬道歉,这男人的行为让她错愕的不知道该把卡在嘴里的国骂是咽进去还是吐出来。
男人向她道了歉,并且主动提出送她。正是因为当初袁墨君这心一横的上了车,一段精彩的人生或许才正式开启。两人从天气聊到工作,从金融聊到饭圈,相谈甚欢的她心中亦感觉到了一丝温暖。男人听到自己一直找不到工作的事情发出了爽朗的大笑,临别时递给她一张名片让自己明天打这个电话。进了叶郴的公司跟着他开始做事,也才有了今天自己的成就。伯乐、知音、长辈、师傅等等词语用来形容这个男人似乎都是不够的。
“无妨”坐在首位的男人开口了。
他一脸轻松的掏出一支烟点燃,深深地嘬了一口,吐出了一大团烟雾,待到烟雾散尽他又接着说道“又不是什么大事儿,既然想听故事,那我得好好想想。奇女子是吧,有。”
男人端起手边的irelish闷了一口,神色陷入了回忆中......
往日里那个谈笑风生的面孔瞬间静默,似乎在努力地在把回忆从脑海的深潭中打捞一般。
“墨君,关灯”
故事发生在某小城,某小村,某小女。
她本是大山的姑娘,因供她弟弟上大学,家里欠了千把块的学费,对于农村人来说,这可不是小数目。为了尽早还清这笔钱,她早早辍学,早早把自己嫁进了城里一户城中村的人家,而这个决定似乎有些仓促和盲目。但她以为,能为父母减轻负担,她是值得的。
不知为啥,一般越懂事的娃,生活却越不会优待她。很多人都认为,她到了城里,可以过上幸福的生活,但是,等待她的除了面包,还有生活的磨难。
婚后老家的欠款虽是还上了,但是,婆婆告诉她,这钱只是暂时借给她的。为了尽快还清婆婆的钱,她去找了餐馆工作,工作很辛苦,但她很努力。她省吃俭用,衣服也舍不得买,婆婆本来就嫌她土,这下就更看不上眼了。
很多婆媳的矛盾,源于现代的儿媳,遇到了古董的婆婆。
更何况,她只是一个18岁的小女孩。
婆婆给她说,家里要男主外,女主内,女子要尊重丈夫,打理好家庭日杂事务,男人才能更好地做事业。她想,婆婆有些封建,不过也说得对,那就去做好一个媳妇的本能吧。婆婆觉得媳妇就是该对家庭服务的,所以脏活累活都让她干。
她,毕竟农村长大,啥重活脏活没干过,所以,她也能接受。只是婆婆强迫她必须学会杀鱼杀鸡,她小虫子都怕的人,哪敢杀生。没法,虽心里怕的要命,但是她还是一边抹着眼泪,一边战战兢兢地去做,要不然,婆婆就会一顿数落。
婆婆接下来,要求儿媳应该擅长编织毛衣和缝纫,她说这才是一个女人该干的事。名义上是为了让她变得“能干”,实际是,婆婆在锻炼她伺候人的能力,虽然她不是很愿意,但是为了得到婆婆的认可,她还是硬着头皮去学。
只是,学徒都难免笨手笨脚的,自然遭到婆婆一顿臭骂,甚至几次骂得她直哭鼻子,她的委屈,她的痛苦,她内心的煎熬,没有一刻不在啄食着她。
家里有什么好吃的,婆婆会藏之于小阁,家里有什么大事、小事,婆婆只和老公商量,仿佛这个家的一切都与她无关,她只不过是个农村来的乡巴佬,恰好被这家人收留了的外人而已,她感觉自己甚至连一个外人都不如。
面对婆婆的辱骂,面对自己这个外人,她开始怀疑自己的选择:这是她想要的生活吗?与其这样,不如不要!她突然想离开这个家!对,离开!一刻也不想留下。
可就在这时,生活却给她开了个玩笑。她发现,她怀孕了!天啊,这可怎么办?!
[if !supportLists](二) [endif]知道怀孕的第二天,继续上班,但她有点恍惚。她想哭,可是又没地让她哭,她不知道是该留下还是该离开?下班后已经是很晚了,她想一个人去走走。
冬天的夜色来的有点早,寒风吹得脸生痛,她不禁冷的瑟瑟发抖。这么冷的天,她也不想回家,因为家里让她感觉更冷。路上已几乎看不到行人。她就一个人沿着公路漫无目的地走着,她不知道她该走向哪里,又去往何方!只要不回家,哪里都可以!路灯照射着她那孤独无助的影子,眼泪在她那清瘦的脸上不停地流淌。也不知走了多远,后面突然有一道强光射过来。然后是摩托车的嗡嗡声,一个男声用调戏的语气道:“小妹妹,要不要哥哥陪陪你呀?”她意识到来人不善,便加快了脚步往前跑,可她哪里跑得过摩托车,摩托车很快就堵在她前面:“小妹妹,来哥哥抱抱”。她准备往后退,可是后面接着也来了辆摩托车,而且车上的人正得意地吹着口哨。她一下吓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这可如何是好?可是,她顾不得害怕,人本能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求生欲望,让她四周看了看,没有看到任何人,只看到侧面一个小巷子里露出一点有微弱的光,她感觉那里应该有人,于是,她侧过身撒腿就往那有光的地方跑,摩托车虽然跑的快,可是要转身调头始终没有人灵活,这为她的逃离赢得了时间,她在前面跑了好长一截,才听到摩托车拐进来的声音,她在前面疯跑,摩托就在后面紧追,眼看快追上了,巷子里的一个破教堂突然开了门。
一个邋邋遢遢睡眼惺忪的男人抓着乱蓬蓬的头发,提溜着一大袋子垃圾准备倒掉,她顾不上那么多,一头便扎进了教堂里头。
“救我,有流氓追我,求你”她已经怕到腿软,说完这句话,便已是眼前一黑昏倒了过去。
恍惚间,她听见外面很吵,那两个登徒子似乎在向那年轻男子叫嚣。
之后的事,就是醒来后了。
那男孩似乎是这一带有名的混混,所以那俩登徒子才不敢轻举妄动。
听说这孩子,以前是个大家子弟,但是因为父母贪污,出逃路上慌不择路遭遇了车祸,那年15岁的他却像一颗野草,吃着百家饭顽强地活了下来。
“你叫什么名字”
“……”
“你还在害怕吗?给我找了这么大麻烦连句谢谢都没有”
“……谢谢”
男孩无奈的抓了抓头发,点燃了蜡烛,从抽屉里抄了一罐可乐朝女孩丢了过去,随后便吊儿郎当的瘫卧在礼拜椅上。
“谢谢……刚才走在路上被人追了过来,给你添麻烦了,但是我真的很害怕,抱歉。我叫姜莱,你叫什么”
“xx。这大晚上的怎么会一个人出门的?”
“我怀孕了心情不太好,所以我工作下班后决定出来走走,就遇到了这样的事”
“怀孕?工作?你分明还是个未成年吧!”
“我是长得比较瘦小了,但是我确实成年了,18岁了。”
男孩子怎么也会不想到,看起来瘦瘦小小的那副躯体里,竟然孕育着一个新的小生命,而且随后在闲聊中了解到她为什么有了这样的遭遇,着实令他发出了这个年纪不该有的唏嘘。
两人随后聊了不少,但是当少女问到男孩子的身世时,也不禁吃了一惊。原来,这个世界上,难过的人并不止她一个。
两人唠的越发开心越发顺畅。
原来这冷漠的城市中也是可以这样好好聊天的。
就在姜莱这么想的时候,一阵翻江倒海的妊娠反应让她难受不已,连忙起身跑到了教堂内一块裸露的地面上,大口大口地干呕了起来。
老教堂的陈设破旧不堪,天花板上破了大洞可以直接看到幽幽的夜空,走在地板上吱呀吱呀的声音此起彼伏,在往日里,或许会再加上男孩震天的呼噜声,但是今天又多了一份女子痛苦的呻吟。
擦掉嘴边粘连的唾液,姜莱站起身,扭头却看到了一双愤怒的眼睛,但这眼神中也带着些许无奈,些许……怜悯。
“你知道你吐在哪里了吗?”男孩冷冰冰的声音响起。
错愕之际,姜莱低头方才看到,那竟是一片花圃,夏天的百合花开的正好,只是现在上面沾染了不少污秽,让洁白的花瓣看起来如此难堪。
“不需要你道歉,但是,这是我母亲最喜欢养的花。这也是我当年从家里带出来的少数几样东西。我不怪你,但是别这样了。”
少年带着一丝无奈的语气说完,走到花圃边盯着那百合就再也不发一言,空气中只剩下他手中点燃的香烟淅淅索索燃烧的轻响和吐出的青烟。姜莱瞬间臊红了脸,十分尴尬。定了定神的她决定说点什么缓解尴尬。此时看到这花这么漂亮,大山里出来的她并不知道这叫什么。
“这花叫什么?白白尖尖的真好看。”
“百合,纯洁、伟大的爱与祝福。我妈那时候最爱摆弄这玩意儿,还告诉我一句话”
“她说,她儿时曾经问我外公,外公问她看见这百合有什么愿望吗?”
那个年代,饥荒刚过,百废待兴,人们疲于奔命地操劳生计,但是花儿这美好的东西,会被和书籍、歌曲等等,认为是资本主义余孽,是被批斗打压的对象。但是童言无忌,少年的母亲对外公讲到
“这花这么好看,为什么大家说它是坏东西呢?这好奇怪。我长大了的愿望就是——”
“城市里开满鲜花,钱包里塞满钞票!我要种好多花,卖给别人,让他们都知道这花有多漂亮!”
少年讲完这段往事,便陷入了沉思,再也不说话。
姜莱抬头看看夜空,幽蓝、深邃。那天空似乎是一个无底的深渊,并不像她读过的仅有的小学课本上所讲,是明朗清澈的,这黑暗的夜空就像是一个黑洞,仿佛要把人吸进去一样。害怕地不敢再看,低下头来却发现,这皎白的月光,却透过这破败的房顶照射进来,洒在了地上、花圃上,还有少年的身上与脸上。
那月光就在身前半米的地方停下了,站在黑暗中的她,却害怕地不敢越那“雷池”半步。可是姜莱似乎明白,那月光下是个不一样的世界。
许久,似是下定了决心,姜莱突然起身对少年说道
“谢谢你今天的收留,我走了。”
离开的时候,应该是夜里三点吧。她仍旧很害怕,一路胆战心惊,一路小跑,心砰砰直跳,天气虽然寒冷,但是汗水却岑岑往下流。好不穷易挨到了家,她砰砰的心跳才终于得到安宁。她不敢把这件事告诉家里人,她怕婆婆说她多事。草草洗了一把脸,自己男人不知道去了哪里并没有在家,婆婆也睡下了。她没有吃饭,只觉好生疲惫,于是就这样迷迷糊糊地上床睡觉了。
[if !supportLists](三) [endif]第二天起床的时候,她感觉头好重,身上好凉。睁开眼看到的是,婆婆用一盆凉水泼了自己一身。
“说!昨天干什么去了,怎么这么晚才回来?!不要脸!”
那龇牙咧嘴的模样当真如凶神恶煞,吓得姜莱瞬间清醒了过来。
姜莱一阵恶心,顾不上婆婆在跟前,就奔向厕所哇哇直吐,好不容易吐完,只觉浑身乏力,走路都困难,她想再躺会儿,被骂了那么久,心理委屈的她又想做些辩解,无奈之下只能努力地直起身向她解释。
“昨天下班晚,店里有客人喝的很晚,我和老板娘守到一点多……”就在她说着话转身的一刹那,一阵晕厥倒在地上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她醒来时,她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这时婆婆走了过来,一改往日的长脸,一脸堆笑地说:你有喜了哈。她不想呆在医院里,她说她要回家,婆婆也答应了。回家后,她还是感觉昏昏沉沉的,还是恶心,想吐,觉得没有力气,浑身上下哪都不舒服,她就躺在床上,一动也不想动。婆婆看到她有气无力的样子,即使想让她做点什么也做不了了,就一个人去忙去了。接下来的日子,她都是在恶心呕吐的日子里艰难渡过,吐得胃里什么都没有了,还是恶心,想吐,又吐不出来。她想,要是她娘亲看到她这样子,肯定心疼死了。眼泪在眼里打转,强忍着没让掉下来!她有点想妈妈了,但是,又不能告诉妈妈,怕妈妈担心。
面对吐得肝肠寸断,婆婆却说:吐得好,吐得凶,才说明是个儿子!听到这话,心里不由得拔凉拔凉的,但是想想,要是这样也好,婆婆是老封建,重男轻女,要是生个女儿,肯定也不招待见。
她这样想着,心里自然安慰了些。但愿上天可怜她给她一个儿子!!!!有一天,她实在没胃口,只想吃酸苹果,让老公去给她买,老公转了一圈,没买到,带回了一瓶山楂片,因为山楂也是酸的呢,他想。媳妇没说什么,山楂太甜了,她不喜欢吃,但还是收下了,因为那是他老公第一次亲自为她买的东西。
一个小生命正在肚子里逐渐形成。她的肚子在一天天长大,她仿佛感觉到这小家伙的脉搏和呼吸,甚至有时感到他在肚子里调皮,拳打脚踢的,这让她逐渐有了做妈妈的兴奋。
转眼就到了8个多月了,肚子大的走路都有点困难,但是她很开心,因为她要做妈妈了。
单位同事都喜欢聚在一起聊天,另外有个孕妇妈妈,也走了过来,共同的身份,让她们有了更多的交流,分别说自己的反应,都喜欢吃什么,肚子里的宝宝又怎么怎么调皮,还说到老公,那个孕妇说自己老公如何心疼自己,如何买核桃和苹果,如何把核桃剥好,苹果削好,如何喂她,说的眉飞色舞的。
她只是默默地听着,有点羡慕,也有点动心。
回家,她也想让老公给她这样的关照,刚一开口,婆婆就打断了:啥子哦?弄么矫情哦!想吃什么,自己动不得手啊?!说得她一下凉到了心底。她后悔说了那样的话,因为说了也白说,还沤了一肚子气。又一转眼,怀胎就10月了,她有点兴奋,又有点担心,万一是个女儿咋办呢,婆婆一定不喜欢!她就在这种焦虑中一直挨到临盆。
手术台上,她又害怕又担心,她一直抓住医生的手不放,仿佛她抓到了救命稻草。那个医生很好,一边给她说话,一边安慰她。
可是意外还是发生了。难产。孩子就是卡在宫颈,根本不露头,可是羊水已经破了,危在旦夕。
迷迷糊糊中,她听到医生问她是否同意剖腹产,如果同意就告知她的家人,决定剖腹产。
“那个年代,剖腹产可是刚兴起的技术,都有传言说剖出来的孩子不健康什么的,技术也是比较粗糙”
叶郴说道这里突然为大家补充了一句,便继续讲下去了。
听闻孩子难产,封建的婆婆坚持要求顺产,保小!
男人劝自己的母亲,“大的小的都保,剖吧,花了那么多钱娶回来的媳妇儿,没了多可惜,我一个汉们怎么会带娃娃哦”。
婆婆觉得儿子说的在理,便不乐意地同意了剖腹产。
手术很顺利地进行着,她一直很清醒,能感觉得到医生的手术刀在自己肚子上一层一层剥开,直到突然一阵反胃倒腾,自己肚子里一下变得空闹闹的,紧接着一阵吸出残留羊水的声音,然后就是一个孩子哇的哭声,再然后就听到医生说了句:好安逸哦,是个女娃子!
她心喜而焦急地问道:健全吗?医生说:放心,健全的很.!......
接下来,她就安心地眯上眼睛了。
因为她终于可以好好地睡上一觉了.......
[if !supportLists](四) [endif] 醒来的她天真地以为:她生了个还子,也算得上功臣了,她的生活从此可以发生改变。
但现实却是,儿子是儿子,女儿是女儿,她还是她。女儿生下来以后,婆婆就耷拉这个脸,第二天便离开了。只剩下她孤零零一个人留在医院里。姜莱小心翼翼地抱着女儿,这她的身上掉下来的一块宝贝,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丢了。
姜莱下手术台后,因为麻药反应,吐的厉害,再加上失血过多,伤口又疼,全身虚弱的快要死了。她根本顾不上孩子,但是仍旧是坚持着做着这一切。
迷迷糊糊到了晚上,老公下班后来看她。在这个家里,老公虽然不会心疼人,但他却是唯一让她可以说说话的人。老公看到她很虚弱,安慰了她一会。但是却未曾看女儿一眼。
女人啊,女人,有时很脆弱,也很无助,老公一安慰,眼泪就情不自禁地往下流,她好想老公多陪陪她。
但是,老公在病房里坐了不到半个小时,婆婆就赶来医院催促到,你快回去了,明天你还要上班,晚了回去你身体吃不消。
老公有些不舍,但经不起他老妈再三催促,还是走了。
病房里除了她,只有孩子了。
就空荡荡的了,就如她的心一样空荡荡的。
好在病房里不时传出来女儿的哭声,让她还有一点存在感。
她看着身边的孩子,既陌生又欣喜,陌生的是:这个是她从没见过面的小人儿居然是她的女儿,欣喜的是:她居然有自己的孩子了,而且就在面前。奇怪的是,孩子只要看到她,就不哭了,这也许就是天生的血缘关系吧。
这时,医生进来查房,她看了看孩子,又检查了伤口情况和出血情况,说很正常,然后交代注意事项:孩子每两到三小时喂次奶,喂奶之间适当喂点水,并提醒多喂母乳,尽量不要喂牛奶。
这么久了都没喂孩子,孩子肯定饿了。医生的话正好提醒了她。她赶紧准备喂点,因为没力气,她动不了,只能稍微侧一下身子,为了能让孩子够着奶,用手轻轻把孩子侧放着将就着。
孩子小嘴吸吮的感觉,让她感觉实实在在的,她就当妈妈了!好幸福!但是,一会儿,孩子就哭了,因为费了很大劲,只吸吮出很少的奶,让她不饱口。
这让姜莱很愧疚,觉得都是自己不好,才让孩子没奶吃。
产房的时间一天天过去,她想抱抱娃,非常想,那毕竟是她孩子,看那红扑的小脸,多可爱呀,那可是她生命的延续,只有看到孩子,她才感觉到自己存在的价值。可是中间婆婆不知为何转了性子,突然跑到了医院里开始了陪护,除了孩子的喂奶时间,婆婆根本就不许她抱,原因是没奶,所以连抱孩子的权利都被剥夺了!虽时间一天比一天过去,可是心情却一天比一天抑郁。再加上奶水不好,媳妇更加内疚,这种内疚加重了这种抑郁。
产后第五天,医生说,可以出院了。回家后,老公继续上着班,孩子仍然由婆婆带着。没有人可以陪她说话,连她唯一的孩子都不属于她,这让姜莱失去了生活的动力和热情,再加上之前所受的委屈,让她越想越难过,越想越不是滋味,整日以泪洗面,她再也没有活下去的勇气!终于在一天晚上,悄悄吃下了一瓶艾斯挫仑……………
[if !supportLists](五) [endif]一个对生活无望的人,选择了服下安眠药,她以为这样可以一了百了,可是老天爷觉得她承受的磨难并不够,所以并不给她这个机会。
那天,老公下班有点早,发现媳妇有点不对,怎么也叫不醒。仔细一看,旁边还有没有服完的安眠药,没多想,背起媳妇就往医院跑。幸亏及时,医生说,再晚半小时可能就没法抢救了。
接下来,媳妇昏睡了三天三夜,醒来后就像变了个人,再也不说话。可是婆婆的埋怨并没有因此停下来:“你这样矫情是做给谁看的呢?”老公也不理解:月子里整天在家躺着,婆婆侍候着,娃也没带,咋就想不通呢。可是他们却忽略了媳妇的心理需求。她姜莱也是人!她需要理解,认同,还有陪伴,而不是一味地被埋怨,被嫌弃,还不被理解。
也许,一味地忍让压抑,只能让自己越是被忽略,为了能重寻失落的自己,她想改变自己。
姜莱抄起了剪刀,将自己一头黑色的长发懒腰剪断,修成了飒飒的短发。
医院回家后,也就是自那天起,她除了自己的孩子,基本不怎么说话了。但她爱干净,家里家外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她突然觉得,如果想做,那就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与别人无关。她要把被动变主动,娃是她的,她想抱,那就抱个够;她想亲亲儿子,那就使劲地亲。
晚上,孩子睡了,一家人都安静了。她就一个人把书本打开,她要开启自己新的旅程:要想改变自己,就得首先用知识去武装自己,这几年高考恢复,虽然她连小学都为读完。但这是她目前能想到的唯一办法了。
转眼几个月哺乳期过去了,孩子开始咿呀学语,学步车里逐步行走,每一步都沉浸了母女情深,孩子给她带来的快乐,是没有任何人事物可以取代的。
给孩子讲故事,唱儿歌,和孩子一起成长,孩子对她的依赖也越来越深。以至于每次上班都依依不舍,孩子看到妈妈走了,每次都在后面哭的泪流满面,她就在上班路上哭的梨花带雨。
接下来,因为要上班,还要准备自己的考试,回家后,和孩子亲热一阵就要去学习迎接考试,这个时候,婆婆看不惯了,走进来把把台灯一摁灭,说到:“一个女人一天到晚看什么书,娃娃不带,光知道浪费电量。”
她没得法,只能停下来,想着婆婆带了一天孩子,也辛苦了,接着就去抱孩子。想着等孩子睡着了再进行复习吧。可是孩子睡着后,她刚一开台灯,婆婆走进来,不容分说再次摁灭:“睡了!浪费电!”
并且,婆婆用一种极为不屑的眼神说到:命里只有八分米,走遍天下不满升。
绝望,孤独,无助,让她再次想逃离。
可是,每当她看到孩子那无辜的小脸时,自责和愧疚便深深的刺痛着她:孩子还那么小,她那么依赖她,她怎么忍心丢下!难不成把孩子一起带走?可是,那个奶奶,怎么可能轻易让她带走……
她要为自己寻找一个光明正大离开的理由。
她渴望通过自己努力,能让自己扬眉吐气。让身边的人不再小瞧自己。虽然接下来的日子很辛苦,也很累,但是她抓紧任何可以努力的时间,包括睡觉,走路,上厕所,她都利用上了。
也许生活对她越不公,她就越顽强,为了她自己,也为了孩子,再苦再难她都挺过去了。
也许是她的努力与坚强,最终感动了上天,她顺利地考上了一所大学,而且收到了录取通知书。她有点激动,感觉这是生活给她的回馈。
[if !supportLists](六) [endif]这个通知书,是省城来的,需在学校住宿三个月,她简单收拾好行李,就走了,她终于可以离开这个家了,虽然是短暂的,但至少可以说明一点,她也可以不是任人摆布的。
这个家,除了儿子让她舍不得,其他的似乎没有值得她留恋的东西。
省城的大学高端大气,她走在学校漂亮的走廊里,仿佛瞬间自己也变得这么气质不凡,连走路都感觉气韵非凡。
这是她第二次返回学校,学校的感觉真好。她想,好不容易出来,就再也不想回那个家了。
学校给了她新的理念,新的思想,她感觉过去的岁月,她都白活了。
她很珍惜这次学习的机会,把每一次听课都当是自己的必修。每次考试,她都考的很好,同学之间有什么困难,她也乐于相助,同学和老师都很喜欢她。
她每天都给家里打个电话,即便打,那也只是与孩子通话,和老公和婆婆似乎话很少。这让她老公感觉她越来越生疏。
眼看还有一个月就要结束了,她想必须找一个不回家的理由,决定先找个工作再说。听说一家国企不错,她想去试试。
就在面试的这天,老公以孩子想妈妈为由,带着孩子来看她。她到车站接的他,他那天看起来有点憔悴。
她站在他面前,挽着丸子头,穿着天蓝色的莎莎群,施了点淡妆,脚上登了黑色的高跟鞋,看起来那么清雅脱俗,而又气质不凡,老公不禁惊讶,这是当年的媳妇吗?咋美得跟天仙似的。只是还没有反应过来,只听儿子脆脆地叫着:“妈妈抱抱”!!虽然好长时间没见,但却是认得妈妈,嘴里甜甜地叫着妈妈。她微笑着接过儿子。
他理了理了随身的东西道:“你今天化妆了,好看!”
她“嗯”了声,“我今天去面试了一家国企,所以画了点淡妆”。
“为什么,你难道不回家了吗?”
一阵沉默,她抬头说到“是的!”
“娃子咋办嘛,你不管她了吗”他有点想不通。
此刻的姜莱,已经无法淡定地听着男人对她的质问,为了孩子,为了自己,为了自己的将来,她只能带上面具,将自己的真实情绪藏匿于其中。讪笑也好,谄媚也罢,冷酷也好,决绝也罢,总之,没有人能够动摇自己的决心!
“我会经常回去看她!”她回答。“或者把她接过来!”
“假如我不同意呢?”他霸道地说到。
“那我们就离婚吧!”她也坚决。
“呵,你来学习就是学习如何抛夫弃子吗?”他变得愤怒。
她不想在大街上与他理论,再次陷入沉默。
男人很生气,当天就买了返回的车票,孩子在依依不舍的哭泣中被她父亲抱走了。
孩子一声一声哭着叫妈妈的声音,让她久久不能平静………
[if !supportLists](七) [endif]世上有两种女人,一种,为了自我的幸福,可以不要一切,包括孩子;另一种,为了孩子,宁愿不要自己的幸福。
孩子离开时,一声声叫妈妈的声音,把她心揪得好痛。走的这天,她的心很沉重。第二天,孩子生病了,原来孩子离开后就一直哭着要妈妈,直到哭累了就睡了,后来孩子就发烧了。听到孩子生病的消息,她突然有点鄙视自己。
作为女人,固然,做自强自立的自己非常重要,可是作为孩子母亲,怎么可以为了自己,以牺牲孩子的幸福为代价?在孩子最需要母爱的年龄,如果不能给予很好的陪伴,他幼小的心灵创伤不知有多大,他今后的人生将会多曲折,不敢想象!如果因自己的离开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伤害,她又怎配去做一个母亲?她今生的内心又怎得安宁?
可以不要工作,可以不要自己的未来,但是,她不能不要孩子,孩子就是她的未来,孩子就是她的家。孩子的呼唤就是她的需要。
不管是省城,还是国企,还是小县城,她相信,是金子到哪里都会发光。最主要,孩子在哪,她的心就在哪。
再说,做好一个母亲的同时,谁说不能做一个更好的自己呢?
不能去改变别人,也不能改变环境,那就先从改变自己的认知开始吧。她一边这样想着,一边收拾行李,不管怎么说,先回家看看孩子再说!说来也奇怪,她一回家,孩子竟然不发烧了。细问,原来是老公为了骗她回家,撒的谎。她突然从心底里很鄙视她这个老公,觉得他特虚伪。于是,当天下午就返回了学校。
在回去的大巴车上,她望着河边沉沉落下的夕阳,红彤彤的太阳照的江水橙灿灿地,一片都是辉煌的景象,似乎又在告诉她,离开这里便是最美的决定,此时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
她的春天自然要来,她要做的事情必然成功。
[if !supportLists](八) [endif]半年后,她即将毕业,这一年多的勤工俭学,让她攒下了一小笔钱,她准备租一间小房子,把女儿接回来,然后离婚。
虽然冬雨时节天气清冷无比,但是她的心却充满了盈盈的暖意。
她知道,作为一个女人的责任和赎罪,即将到来,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属于她们娘儿俩的美好未来也即将如期而至。
她抽空回去,拜访了当初给了他希望的那个男孩儿。
男孩还是像当年一样,不怎么爱说话的模样。
在破旧的教堂中,她向他倾诉着这两年来她的煎熬折磨,她的奋斗努力。
她说无比感谢那个月光明亮的夜晚。她说她最难以割舍和处理的问题,就是那个孩子。
男孩笑吟吟的听着她不停事儿地讲着,一言不发。
她向他询问该怎么做,听听他的意见。男孩只是告诉她说,
做自己该做的就是了。
她决定,将这一切画上句号,迎接故事的终结。
正当她满心欢喜的筹备着这一切的时候,一个噩耗传来。
老家阴雨连绵,一场冬雨下了一个月,就在半个月前,家里破旧失修的电暖气短路失了火。
一场大火,让本不富裕的家烧了个精光。但是最可怕的并不是物质上的损失。她的男人在家酗酒,被烧死在了睡梦之中,连同她的婆婆,也被烧成了重伤不治身亡,而她农村老家的娘家人,在她夫家的亲戚添油加醋的诋毁下,家人更是和她断绝了关系,说她不守妇道说她抛妻弃子,为此,她的妈妈还生了一场大病。
此刻的她,更加的举目无亲。
但是这一切,她都不在乎。她只想找到她的孩子。
据说,那个孩子没死,但是也不知所踪。
她毅然决然的辞掉了工作,赶回了县城,四处走访询问,无论是殡仪馆还是孤儿院,她所有可能的地方都没有放过。
然而,无果。
这期间,街坊邻里更是没给过她一个好脸色,寻访的过程阻力重重。
最后,她听到街上一群小孩子说什么“火人”“好帅”,便求那些孩子仔细讲讲,为首邻居家的小男孩挠了挠头告诉她说,有个男人在着火的那天晚上,冲进了她家,浑身冒着火,抱着什么冲了出来。
正当她欲再仔细的询问时,邻居突然出现在了街上,拉走了自己家的孩子,恶狠狠地白了一眼姜莱,“丧门星”。
有口难言的姜莱便开始寻找那个火人,或许,会不会是他呢?
……
说到这里,叶郴突然停下了讲述。便不再说话。
“老大接着讲啊,怎么不说了”
“死了,后来我听说,那个女人死了。”
众人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叶郴开口打破了沉默
“丧夫丢子,她奋斗了那么久,到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有落下,听人说,没个小半年,她便疯了,然后就死了。”
听着这个故事的袁墨君突然开口问到,
“叶总,你为什么知道这么多的细节啊”
“与你无关哦。”
程潇赶紧打了个哈哈,继续开始撺掇着桌上继续喝酒。
终于在最后,叶总喝多了。
在楼上开了个套房,众人闹腾着把叶总馋了上去。
夏天的夜风还是热烘烘的,纵使是开了空调,房间里还是热得不行。
被搀扶到沙发上的叶郴,突然醒了酒一样,站起了身,丝毫不在意身边是否有人,直接脱掉了身上的衬衫,起身向盥洗间走去。
索性大家都在门口,并未注意到。过去作为叶郴助理的她,习惯性的把所有注意力放在叶郴身上也是自然,看到他站起来,正想走上前去关照一下,却因为眼前的场景直接僵住了脚步。
那个男人的后背上,竟全是狰狞的烧伤疤痕。
袁墨君呆住了。
回到家,饮了不少酒水的她,也是准备早些休息了,只不过洗漱的时候,才撩起自己那如瀑的长发,高高地挽起。
在脖子的后面,自己也有着几块儿星星点点烧伤疤痕,留这样的长发,也是为了遮住这些丑陋,这些事情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
自己的身上,脖颈,还有好多地方,都有一些小小的疤痕。
她不禁想起来小时候在省城孤儿院的那段时光,她在孩提时,自然也不会觉得自己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是被捡来的,但是每每问院里的妈妈们,她们都三缄其口避而不谈。只是后来偶然听她们时候谈论起,说墨君这孩子,小时候真是命大福大,被那人从火场里救出来,还没有留什么伤疤,现在出落的亭亭玉立的,真不错。
昏昏沉沉的洗漱完,钻到了自己的床上,她想到这一切,喃喃地似是说了句“不会吧”,便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醒来,拉开了自己公寓落地窗的大窗帘,她所住的楼层是极好的十二楼,高度恰巧可以从很高端位置俯瞰下面的街道和天桥。
外面的城市仍然早早地就醒来了,车水马龙和淅沥嘈杂的行人,无不象征着这座城市的活力与繁华。
天空是好看的粉色,充满着暧昧、甜蜜与美好。那是象征着希望与幸福的颜色,让这天空不再像那深邃的湖,漆黑的洞,不像是想要吞噬一切的空虚,反倒是这抹美丽的粉丝,似乎把所有的美好都双手奉上推到了自己的面前来。
她想起叶郴尝尝挂在嘴边的话,“日子还得过,做自己该做的事”,
便收拾好了心情,准备出门上班去。
“墨君,墨君……默君吗?真是个奇怪的名字呢。”
她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