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几年,非常热爱老房子;恨不得租下一间(后来也真租了)来改造,甚至还想买下来(当然因为没钱而作罢),把自己活回以前。
那阵子,被这种老屋癖缠上了,还收购了一屋子的旧家具,特地花钱租了仓库,存放这些老旧情怀。那时的自己,有份稳定工作,但我只要稳定了,就会开始想不稳定。
这也是种癖。
后来一次东京工作行程,彻底治好了这种老屋旧物癖,那是帮一间新开的北欧风民宿拍摄。拍摄工作结束了,我彻彻底底对旧物厌倦了,转念喜欢窗明几净的北欧风清爽感,说是善变吗?我不承认。
这是多元。
或者应该这么说,从那次东京行之后,我终于了解喜好这件事,是必须公私分明的。于公,我可以喜欢老屋旧物,甚至拿来装饰民宿或办公空间;于私,住家就该清清爽爽,多点俐落的设计家具,整个人也会明朗起来。
有几次,带着老婆返回九份、金瓜石,沿途经过几间老屋,我兴奋地跟她说:“就是这间,之前差点就租下来了!”老婆看了看,她毫无这种癖,所以总可以反射性把我的这种喜好当作是屁。
现在老屋在台湾都成了宝,引来各种文创风格店入关,风起云涌,仿佛老屋不改造就是一种罪,不卖咖啡不卖设计商品就是浪费。
其实,让老屋静静地,存在一段时间也很好。当今社会最不缺的就是文创,反倒是,不进行各种自以为是的创造的存在,成了最可贵也最隽永的留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