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到大真是没做过什么家务活。小时候,也就是洗个手绢,收拾下屋子什么的,爸妈从没教过我洗衣做饭。洗衣服上大学的时候跟同学学会了,做饭一直就没机会学。有一次我妈过生日,我想做顿饭给她庆祝生日,光切个肉丝就折腾了一个多小时,心灰意冷得不了了之了。结婚后,我们要么吃食堂,要么下馆子,很少在家做饭。有了女儿后,她跟过一个月嫂,三个育儿嫂,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轮流带过一年,所以基本没怎么让我们操心。来美国前,都是我老公接送孩子,回家做饭,因为他是弹性工作制,而我需要坐班。
直到我们落地美国大农村,不知道干什么,也不知道学什么的我就当起了全职妈妈。食堂没有了,菜市场没有了,凤毛麟角的几个中餐馆又小又贵又难吃,我只好自己下厨了。白天老公上班,女儿去幼儿园,我就去超市研究美国那些稀奇古怪的菜,然后回来搜菜谱抄菜谱,折腾每日三餐。以前欠下的功课都得慢慢补回来。
女儿小时候,我自己还在恶补做家务的知识,自然是没能力教她做什么家务。等她大一些了,我们也尝试让她干一些擦桌子、叠被子、收拾房间这类的家务,可她不情不愿的,还总丢三落四,最后都没坚持下来。
儿子就更别提了,我一手带大的,没有月嫂育儿嫂,也没有老人帮忙。1岁的时候,我知道应该让他自己吃饭,可是我没时间做很多吃的给他撒得到处都是,也没精力吃完给他洗衣服洗澡收拾残局,所以就一勺一勺喂,他少了吃饭的主动性和乐趣,曾经一度体重掉到了10%。3岁该教穿衣服、系鞋带,但是,我给他穿衣服,5分钟之内搞定,他自己穿,15分钟也搞不定;我给他系鞋带,1分钟之内搞定,教他系鞋带花了一个多小时也没教会。6岁该让他做点家务活了,可是他已经没有了自己做事情的自信和积极性,让他收拾玩完的玩具,各种不满,各种拖延,好容易逼着收了,也收不干净,还得我来收拾。
如今,女儿做事没有条理,自己的卧室、学习室乱七八糟;儿子不会穿衣服系鞋带,玩完丢得到处都是。我必须反省自己,图一时的省事,错过了教孩子自理能力最好的时机。只好安慰自己,亡羊补牢,总好过放任自流,该教的教给他们,该干的就让他们自己干。
最近朋友的公号文章《如何毁了一个孩子?就把他变成妈宝行了》又一次为我敲响了警钟。文章从《小丑》这部DC电影讲起,分析亚瑟之所以会变成杀人狂魔Joker,是因为对母亲的“照顾”和“陪伴”让他失去了独立的能力。文章还提到朱雨辰的妈妈,几十年如一日跟着儿子,一日三餐全做好,鲜榨果汁每天做两瓶,凌晨四点起床给儿子煮梨。儿子三十多了找不到对象,难受得在电视上哭。文章结尾一语中的,直击我内心深处的痛点,她说,“这是爱吗?不是。这是自私廉价又有毒的关怀。”
人生啊,真是一点懒都不能偷。我小时候不学做家务,大了自然有社会、有生活逼着我学,逼着我做。我图省事,不给孩子机会锻炼生活自理能力,不要求他们做家务,我自己辛辛苦苦把活都干了,还对他们有百害而无一利。我一边写这篇文章一边反醒,趁他们还没有离开我步入社会,一定要抓紧时间提高他们生活自理能力,教他们做家务,我再也不大包大揽了,全家必须分工合作,即使他们现在讨厌我,也好过将来埋怨我。
文章写到这里,忽然想到还可以补充一点。我的一个朋友有两个儿子,她特别重视教儿子们做家务,她说“有利于他们将来夫妻关系和谐”。我很佩服她,因为的确如此。我爸是南方人,在我出生的那个北方城市,整个筒子楼里,只有我爸和另一个南方人两个男人做饭干家务,楼里的男人们埋怨他俩坏了整个楼的风气。楼里的女人们则常常嘴里骂着男人懒惰不干活,手里不停地做着饭干着活。印象里,我爸妈从来没有因为家务活起过争执。由此可见,男人会做家务、爱做家务的确有助于家庭和睦。
此外,男人会做家务,在婚姻市场也占优势。除了擅长做饭,我爸还有两大嗜好——拖地和熨衣服。我妈当年嫁给我爸,其中有一点就是欣赏他干净整洁。因为我不会做饭,我老公婚前以一盘色香味俱全的西红柿炒鸡蛋向我证明了自己会做饭(即使这是他当时唯二会炒的菜,另一个是炒鸡蛋),我俩结婚不会饿死。
所以,比起教女儿,我教儿子打理自己和做家务的任务要更紧迫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