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事实上是作家情感的产品。
散文是个人情感出发小到从闲情雅致的咏物赞景写人到写政治写思想都可以包含在其中。
诗歌是个人思想与现实相互作用的结晶,从理想主义到现实主义都是诗人自己道路的展现。
小说是作家为了更为深刻表达出自己观点的以一种讲故事方式来传递思想的表现手法。
最后不得不提的是杂文。
杂文是很痛的,是写作者内心与现实的种种不公黑暗相矛盾下的痛苦。
因为杂文它诞生一始就被赋予了它的社会含义,即是它的现实性。
它是关乎每个人的作品,与生活与社会息息相关。
看待它的人往往两极分化,一种认为这不过是愤青的一时之勇,无法解决根本问题。另一种认为杂文能带给自己更深刻更现实的思想,从而更好的认识了解到问题的根本,给自己的认知带来转变。
这两者没有对错,而对于写作者来说,杂文很简单也很难。
简单的杂文是一味的情感宣泄,不会提出丝毫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能让更多的人看到了解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这是宣传作用大于实际作用的杂文。
而难的杂文呢?
它是理性认识的结果,是一个写作者理智的体现,它从根本上就是来解决问题的,它没有那么多一味的情感宣泄,更多的是如何从根源上处理问题。
简单的杂文发现问题,传播问题。
难的杂文处理问题,解决问题。
二者并无高下之分,不过写作者往往是从前者向后者出发的。
这也是一个作家内心社会责任感的体现。
杂文是天生带有战斗性质的文字,这是许多畏惧改变的人从来不愿意直面它的根本原因。
杂文如矛,一戳就满是黑血。
那是既得利益者肮脏者的带着铜臭味的血。
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
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
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
有一分热,发一分光。
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
不必等候炬火。
——鲁迅《热风·随感录四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