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之死地的爱情‖《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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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真的有人,可以什么都不在乎的去喜欢一个人,甚至卑微的去爱一个。

    01

    那年,她13岁,只是因为好奇,她新来的邻居是怎样的人,所以去探究去关注。可是慢慢的,她的心里滋长出了别样的感情,那时的感情懵懵懂懂,却又怦然心动。彼时的她才16岁,太小了,小到她说爱一个人根本没人相信。确实啊,有谁会相信一个“小孩子”的爱。她懵懂的爱情,由于母亲的改嫁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崩塌。她害怕再也见不到他了,于是在搬家前的一天,鼓起勇气去“表白”。也许是命中注定吧,他不在家。她一直知道,他是一个喜欢自由的人,他的爱情也是自由的。以往的每天,她在猫眼里,看到他带着不同面庞的女人回家时,她也希望自己能受到那样的待遇。在我看来,这是卑微而又疯狂的想法,甚至还带着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勇气。然而愿望还未得实现,她就带着遗憾离开了,从此以后她的世界里再也看不见他的身影,那时她的生活仿佛失去了光,她没有同龄人应该有的肆意青春。她郁郁寡欢,她很想很想他,她好想再看他一眼,就远远地看一眼,那样她就满足了。

    02

      也许是她的真情感动了上帝,正好有回到他所在城市的机会,她毫不犹豫的回来了。我真替她高兴,她的世界又能恢复光明了。她在奔向他的旅途中,欣喜,激动,担心……乱了,一切都乱了,可这时的她,才是一个鲜活的人,不是那个每天坐在城堡的窗前目光呆滞的躯壳,明明正处风华正茂的年纪,行为却已经老若七十。她风尘仆仆的回来了,顾不上旅途的劳累,去他的街道等他回家,她害怕他认出她,更担心他连一个眼神都不施舍给她。一切的一切,在她看到他的那一刻,全都忘了,全都乱了。仿佛回到了她在猫眼看他的时刻。他从她的眼前经过,他没认出她来,他潇洒的朝自己的家走去了……她呆呆的望着他,直到他消失在她的视线里。那时的她,难过有、快乐也有。可能快乐大于难过吧,她接下来的时光里,每天都来这里等他回家。有一天,他的眼神终于落到了她身上,和她谈天说地,带她吃饭,然后带她回他的家。那晚,可能是她最快乐的一晚了,因为在此后的岁月里,能让她感到快乐的也只有他了。她知道,这时候他还没认出她,可是她不着急,想着以后还有机会。可是像他这样自由的人,真的还有机会吗?真的有呢,后来,她又有一次机会跟他回家。但是,他在清晨说,他要去远方了,让她忘了他。是啊,忘了吧,你还年轻。可是她怎么会舍得忘记,那个从女孩子成长到女人她一直都在喜欢的人,唯一爱的人。她觉的他是神圣的,所以再也不愿意和其他男人在一起。她怀孕了,她激动坏了,她觉得自己此生无悔了,可是她好想他,好想他。或许因为爱的太深了,她觉得自己的儿子不能穿普通衣服,不能说世俗的话,她的儿子要向他爸爸一样的儒雅,一样的风流倜傥,一样的有内涵……可是她,未婚先孕啊,早已和家人失去了联系。她该怎样去养活自己的儿子,让他过上儒雅的生活?似乎,她现在仅有的,只有她的皮相而已。她妥协了,她认输了,她决定以后只爱他,再也不喜欢他了。因为爱可以放在心底,可是喜欢要体现在行动上。她如愿以偿了……其实我无法想象,要是她的儿子活着,她会不会写出这份藏了她一生的秘密。我其实可以想像的到,她已经做好孤独终老的准备了。她把所有的爱,全部转移到他儿子身上,她爱人的能力也仅限于此。她所有的爱随着自己儿子的死亡而消逝了。她怎么可能在儿子死后,独自活着。也许吧,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有的人,一生所做所为皆为爱,其实很难说这样有什么好与不好。毕竟只有过完这一生,我们才会知道,自己做过最幸福的事,最重要的的事,最应该做的事是什么。不得不说,追其根本最完美的结局,应该是把以上三点都做过的人吧。

      03

      说实话,这种置之死地的爱情,我有畏惧、有难过、有不解却唯独没有多么的感动。我得承认,我是一个平凡的女孩,我向往爱情,却也向往自由。我不能因为爱情而丢失了自己,我有自己想做的事,也有自己小小的梦想。我很不解这种爱情,也问过我身边不少好友,她们说:一个女孩子是最酷最潇洒的时候,是心里没装人的时候。一旦遇到那个你心动的人,你就知道了。爱情啊,难解其滋味,身在其中,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或许,我更多的只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去看这本书,我无法将自己代入,毕竟我经历的太少了,我好像觉得自己在看故事一样,看完她的一生,有点悲催的一生,也许我太幼稚了,看不到她对于自己爱情的坚守。因为我的爱情观是,彼此相爱,实力相当,可以为对方成为更好的自己,有足够的空间去做自己想做的是,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我希望,我们的爱情,会是一加一大于二的。所以我很难理解女主的爱情观,不过我特别想知道,如果男主要是真的和女主走在了一起,那她以后的生活会是什么样的?她会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吗?当她有一天站到更好的位置上的时候,她会想写什么?可是种种以后,都不复存在,也很难想象。不过至少我觉得,她有勇气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把自己卑微到骨子里的爱说给他听,挺好的。也许他不爱她,但至少记住了她,以一种特殊的方式。以前,我经常听别人说,千万别把秘密说给一个作家,保不齐哪一天,他会以一种直接或隐晦的方式告诉众人,让你赤裸裸的展现在大众面前,《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或许就是最好的证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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