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阴雨天的假期,躺在床上,矫情就这样氤氲着,弥漫着整间屋子。可是这次我想只诉想法不言殇。
就像赌徒嗜赌,酒鬼离不开酒瓶,矫情病与生俱来,总也甩不掉。
之前有一段文字刷爆了朋友圈,"You’re not LATE.You’re not EARLY.You are very much ON TIME." 嗯,我还年轻,deadline还早。
早上我跟一个朋友的对白是这样的:
“我矫情病犯了”
“别跟我扯这个,20几了,还TM矫情”。
矫情病,上次看完演唱会之后,最喜欢的一段话,“我想正是我多愁善感的个性,这样才能品味细腻的生活”。
其实我想要的文青,应该是个对生活充满爱,能在日常琐事中找到乐趣的人。而不是说,伤花惜时。对啊,我正在这样做,在周末的早晨煮一碗粥,在夕阳西下的时候闲庭信步,在夏夜的晚上随性歌唱;会守住日子的琐碎平淡,也会放纵年少的不羁冲动。
前两天跟我一个朋友逛早市,然后无意中吐槽了下我,有轻微洁癖。我也发现了我自己的一些洁癖,可能更多是因为孤独症带来的吧。
最近喜欢上了一档综艺节目,奇葩说。上次的一期辩论很让人触动,“剩男剩女找对象该不该差不多得了”。我记得大概两年前吧,第一段感情结束,然后我给自己下一段设定了这样那样的标准。现在再和朋友聊起感情聊起憧憬,他们问我你有什么要求,我的回答就是没有,一般就行了。没有标准其实就是最难的标准,我第一眼看到就知道是她了。
前两天开玩笑说,我女朋友一定是路痴,不然她也不会20多年了,还没找到路。
我越来越习惯一个人了,最近几次去朋友家当电灯泡也无不适,吃狗粮也习以为常了。
现在越来越喜欢一个人出去走走,戴着耳机,听自己喜欢的歌,然后一直走一直走,没有目的,没有方向。累了就回来。
现在很喜欢一个人买东西,因为我总是会在意他人的评价。一个人就不用顾虑了,喜欢就是第一眼看上了,就认准了,就是它了,就不想再去买其他的了,不想再去其他店比较了。有比较的都是不够喜欢。
最近养成了一个看书的习惯,早上我会在八点四十五之前洗漱好,然后看书,九点零五出门;晚上我会在十点半收拾完,然后看半小时书,睡觉。我还在努力,明白自己的不好,然后变得强大。
自从被人说过几次直男之后,我越来越开始注意,我想要撕掉话题终结者的标签。
我想要变得越来越好,我想让自己过的越来越好。
希望阴雨的日子不再暗淡无光,因为我手上有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