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猫的一天

猫毫无预兆地闯进了我的生活。

那天下班回家,我做好饭菜,等女友回来。一边看书,张岱的《陶庵梦忆》,无关痛痒、妙趣横生的小品。看五六篇,约摸九点,女友回来了。她进门,看看被文章逗得正傻笑的我,又看看阳台;她看到阳台的垃圾没倒,批评我几句,下楼倒垃圾去了。

她去了有十多分钟。考虑到我们住低层,垃圾桶就在楼下,她去得是有点久了。我出门找她,刚出门,就见她慢步从楼梯拐角走上来,口中作“喵喵”声。一两秒后,一只白雪雪的猫从她身后转出,来在我面前。

“噢……”和猫双目对视,我兴致勃勃地嘟哝了一声。

猫回答:“喵……”


好肥啊……

猫依然保持警惕,竖起尾巴,左顾右盼,随着女友的脚步进到屋里。走过我的时候,猫的皮毛蹭到了我。然后这又肥又白的家伙在厅里踱步,一脸严肃,对我们毫不理睬。

“真厉害,竟然就这样跟你来了。不怕人。”我说。我对猫知之甚少,记忆之中是种一跟它打招呼就跑开的动物。

女友一边“咔嚓咔嚓”给猫照相,一边说:“人家说,猫在冬天会跟人回家的,冻了,饿了。”

有十来分钟,猫只是到处巡视,走过桌子、椅子、墙角,每每要磨蹭一下。后来走到睡房门口,数次犹豫,终究进去了。

“这样好吗?”我问。

女友摇摇头,表现出对一个捣蛋孩子的宽容:“由他吧。”

“会不会跳到床上呢?然后大小便。或是,把东西都翻乱了。”

“唉,不会的。”她说。

小时候在老家也有过猫进屋的情况,母亲说:“别管他,来抓老鼠的。”有好几回,猫真的叼着小老鼠愉快地走了。母亲又说:“奇怪啊,家里都搞过卫生,怎么会有老鼠呢?”父亲讪笑。

现在我的寓所也来了这么一只猫,当然,比老家的猫干净多了。所谓一白遮三丑,在猫和人都是适用的。也许正是这个缘故,我默许了它任意妄为,同时也很好奇它能干出什么新鲜事来。

猫进睡房后没了动静,我说:“它很肥,毛也漂亮,不像野猫。也许是哪家人走失的吧。”我说着从厨房里端出准备好的晚饭,菜是毛栗焖鸡块,加入了我爱吃而女友不爱的五花肉。

“猫是很爱干净的,野猫也会很干净,”女友给我普及关于猫的常识,“而且”,她支起脑袋想了一回,“有主人的猫不至于随随便便跟人回家吧?”我想也是。

关于猫的来由,女友说是在楼道门边的草丛中发现他的。他蜷缩着身子,竖起粉粉的双耳,眯缝着眼,在黑乌乌的草丛中,拢出一团雪白。倒罢垃圾回来的女友逗趣地摸摸他,和他客气几句说“喵喵,跟我回家吧”,想不到他就睁开双眼,跟着来了。

说来,女友总喜欢伸手摸来往的猫,这不好,不卫生,我说了她几次。但她每次都反击我,说我遇见狗的时候也一样摸。我无言。我喜欢狗,这不假,我不否认。她也喜欢狗,但相比而言更喜欢猫。而我觉得她喜欢猫的程度比不上我喜欢狗的程度,所以我爱摸狗是理直气壮的,她的指责似乎毫无由头。

我俩曾为要不要养小动物考虑过一番,她说要养,理由很简单,“养养养”,快要扯破我衣袖。我到底是想养的,但诸多顾虑。比如钱和劳力,要喂食,要打针,要捡排泄物,要陪玩……这倒是其次,最担心是小动物会寂寞——人一去上班,它就要被关进笼子里,呆十多个小时,想必抑郁。“哪里会!”女友申辩,“你就当它也在笼子里上班吧。”话虽如此,始终不忍,没敢养。

猫从睡房里出来了,迎面看到正在吃晚饭的我们。他一改刚才冷冰冰的嘴脸,忽然变得很惊奇的样子,然后“喵喵”地急促叫不停,像是在说:“快给我一口。”

我夹过一块心爱的五花肉,正想递给他。不料遭到女友无情的批判:“傻子,猫不吃肥腻的,”她随后换上一鸡块。猫嗅了嗅鸡块,用眼角余光打量一下我们,突然以刚才从没展示过的迅速,叼着鸡块溜出去了。

“噢,”我们不由得惊呼一声,放下碗筷尾随而出。只见猫并没有走远,只是窝在楼道的角落,背对我们,咕咕吃鸡。他吃得很用力,浑身绷紧发抖,像是戒断一段时间后复吸的道友。我们赶紧又拿去一块鸡。他吃完第一块后,并不着急,而是先仔细地清洁了嘴巴和爪子,再转战第二块。

饱餐后,猫在我旁边坐了一会,或者说,我在猫旁边坐了一会。我们脸朝着同一个方向,同望着楼道的窗,看出了窗外。我的手在他头上搓摸,他的尾巴则像节拍器一般摇摆,拍到我背上。我和猫像是一对难兄难弟,等待天亮后去干一桩杀人越货的大案,所以这晚夜相互珍重。我说:“原来是这样啊。”猫说:“喵。”

和猫坐在一起的十分钟是快乐的十分钟。相比于与叔本华、马克思、昆德拉、卡夫卡、陀思妥耶夫斯基对谈一晌;与吴清源、赵治勋、李昌镐对弈一局;与Jimi Page、Kurt Cobain、Slash合奏一曲;其快乐也不过如此。

猫走下楼梯,我跟着他走。他在紧闭的大门面前叫了几声,又看看我,也许示意开门。我照办了。猫探出头去,又转了回来,如是者好几次,始终没有走出去,只看着我叫。我不知他到底想干什么,便试探性地往楼上走。他竟冲到我前面去了。

回到屋时,女友已制作好一个简便的猫窝:一个储物箱,底下铺上厚厚的布碎。女友对猫说:“今晚就留在这儿吧,”说着要把猫赶到窝里。猫不进去,一脸茫然。女友狡黠地说:“他跑不了的。”她把门关了。猫有点儿吃惊,我也吃惊,而且不比猫的少。

这是说,我们要把他养下么?我脑海里突然闪过关于“自来猫招来坏运气”的传言,随即上网查实。果然如此,人说:“猫来穷,狗来富。”说狗叫起来“旺旺旺”自然好,而猫的性子冷僻,又爱撒娇,会招惹是非。我又忽然想到明天要到外地赴宴,来点坏运气,翻车事故什么的,真吃不消啊!想到这,冒冷汗。

我说:“喂,要养么?会穷啊。”

女友说:“啧啧,本来就穷,还能穷到哪里去?”

嗯……有道理。

我总是毫无缘由地迷信。准确地说,是很愿意去相信一些说不出道理来的东西。相比于已知的东西,未知对我更有说服力。比如我相信我上辈子是条狗,所以这辈子喜欢狗,很多狗也对我笑,然后不知为何招徕一只猫。说到底是缘分,所谓缘分大概是世上最说不出道理的东西,于是我信了。我也很喜欢一些迷信的前辈,比如牛顿,一辈子暗中鼓捣炼金术;比如叶芝,搞语言巫术,还想一行诗就把人国家给炸了。

即便不说迷信,人说狗叫“旺旺”叫得好,猫不是也不错吗。“妙妙”。尤其我素喜写文章,今后可以给猫读一段,然后问,猫君,你觉得我这段写得如何?“妙,”“啊,真难为情呢。”

猫最终被安顿在阳台上,他依然喜欢缩在角落,需要独处。我们对他几番示好后,便准备睡觉,准备与猫迎接新的一天。谁知,从洗澡间出来后,猫不见了。

“啊,跑了?真是无情无义啊,”女友说。阳台三面都是高墙,不知猫能到哪里去。正狐疑时,头顶处传来了猫的叫声。原来他逾过围墙,跑到邻居家去了。邻居家中正好无人,他开心。我爬上墙,借着手机的光,看到他在邻居家墙栏上安歇。我叫他几声,他也回了几声,但就是丝毫没有挪动的意思。我们也无法把他抓回来,干瞪眼。

我有点生气。女友说:“由他去吧。”我苦笑唱道:“无奈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躺到床上,我们还是惦记着猫,回想这段短暂的缘分。猫长期在外流浪,奔驰于花草泥土间,一时被豢养当然不适应。或者,他和我一样,不喜欢人多。只是饿着的时候,才肯和人打招呼,他是央人喂,我是向服务员点餐,一个道理。猫总是那么一脸不高兴,尤其成年后,一个劲儿懒,提不起兴致,堕入虚无主义。

那晚几乎一夜无眠,朦胧还听到猫的叫声,低沉而委屈。直到真正清醒,才发现,果真是猫在叫。清晨六点十五分,猫回来了。夜里我们给他留了阳台的一道门缝,他从门缝又钻回来了。等到我从睡房出来,已看到女友在逗着猫玩、喂食。清晨很冷又很暖。我说:“这货是饿了吧。”女友说:“是啊。”

出门前我依然坚持把猫安置在阳台,女友反对,反对无效。我知道他会再次出走,我知道他会再次回来。这算是一个冷酷的考验吧,如果他不回来,我们从此一刀两断;如果回来,我们就好好相处。

外出赴宴路上,心里还是想着猫,一边在网上和女友讨论是不是我们有什么做得不对。我们都不敢想象他真的一去不回,于是又互相安慰,最终把信心寄托在猫身上。

饭宴是无聊的,仿佛七十三个省略号堆砌出的沉重的无聊。我见了许多人。见的人越多,心里就越是记挂猫。晚上九点最终得以脱身,同时,从女友那边得知了坏消息:猫走了。

还是发生了。我只好宽慰女友说,会回来的。女友怨我,说,叫你不要把他放出阳台,他会以为我们不要他了。我说,猫哪能想到这些啊?

我一路转车回来,先是旧城的公交,再一趟长途,再地铁,再公交,再楼巴。一路上,我每隔十来分钟就问女友,猫回来了没有,却一直只得到否定的答案。走在路上,我看到一个蹲在人行道边低泣的女人,看到一个捂着双耳练习英语的印度男子,看到一个对着电话骂娘的胖青年,看到一个竖立着的白色塑料袋,以为是猫,原来不是。

还没有想好宽慰女友的话,就到寓所门口了。我鼓鼓气开门进去,看见了令人惊讶的平和安好的一幕。白肥猫窝在微波炉前,眯眼安睡,女友在旁给他放歌,放的是山羊皮乐队的《Everything Will Flow》。

怎会又出现了呢?女友说,他到邻居家玩去了,窝在邻居床上,后来邻居回来,便把他赶走。他无处可去,自然又回来了。

“是啊”,我拍着猫的头,说,“原来你也是无家可归。”我转头对女友说,“等到天气暖和了,他就会走了吧?”

女友信心满满地说,不会的。


永远的一脸鄙视

然而我深知他是要走的。如果能吃饱的前提下,任何地方都会比这里好。除非你懂得开门或开窗……但在那之前,猫君,不至于乱捣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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