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得到直播中,听到清华大学法学院刘晗老师讲了一个观点,他认识的很多BAT级别的互联网公司的总法律顾问,他们很多人都已经是副总裁了。他们都跟跟刘晗说,现在招人非常难,因为他们的标准是这样的,他经常跟手下法务说,如果你只会打官司办案子我要你有什么用?
这个理念让我很震惊,传统理念认为学法律,做律师或者在企业做法务,主业不就是打官司办案子吗?现代企业尤其是互联网企业对律师和法务的要求已不再是打官司办案子了,因为在不久的将来,简单的查法条写法律文书等事务性工作,人工智能机器人就能替代人类,甚至比人做得更快更好。这就是说其实在现代商业环境中,你作为一个法律人不能仅仅是我依据自己在法学院学的那点东西去打官司,把官司打赢,因为对于很多公司来说,最好不要有官司,最好不要被告。
你原来学的东西是我怎么样去胜诉,怎么样运用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巧。但是你现在是说还有没有另外的办法,比如我采取不打官司的方式去实现自己的利益。
这个时候它对于你的要求就是不一样的,你必须想得大一点,你甚至要跟整个公司一块去想这个事。
这一起案件或者纠纷,在整个公司发展的过程中,在它的商业模式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这个也是一种想点大事。
你必须跳出这棵树从森林的角度来看它,才能知道它处于什么样的位置,你去想具体的制度、奇葩的细节到底怎么样这么去设计。
所以这次直播就是卖刘晗的新书《想点大事》。其实最近万维刚讲解了一本书《上游:在问题发生之前解决问题》,也是同样的理念。他建议我们每个人都要培养那种治未病、防患于未然的上游思维。
用上游思维来解释“法律”一词,上游思维的人着眼于“法”,他们努力去理解法,制定法,运用法,解释法,所以他们成了法师~立法者,法学家。下游思维的人着眼于“律”,他们拘泥于法律条文,打官司办案子,所以他们成为了律师。
优秀的法律人应该是兼顾法和律,将法律思维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想点大事,干点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