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酒文化里,有人说会喝酒的人大多都比较直爽,我也爱喝酒,因为我在贵州(茅台酒的故乡)读过书,都是被同学们给带着去喝酒的,不过现在慢慢的喝酒已经很少了,甚至不喝了。今天要讲的故事是两个生在新疆、长在新疆、却想逃避新疆的两个小伙子,一个叫杨奋(羊粪)一个叫马史(马屎),这两个名字真是他们亲爹取的。
不要一提丽江就说艳遇。不要一提拉萨就说流浪。不要一提内蒙古就说草原。不要一提新疆,就直说羊肉串和切糕、大盘鸡和馕。新疆人也有酒有故事,一样的红尘颠沛,一样的爱恨别离,一样的七情六欲,一样的希望和失望、笃信或迷茫。
先来介绍一下这个所谓的“夺命大乌苏”,刚开始看到这个词时,我真不敢断定它是啥的,看完我才知道,这个夺命大乌苏就是新疆的一种酒,像啤酒一样有泡沫,它好像很苦,但是很多人都爱喝。
先来说说这个杨奋吧,他因为生病把所有的酒戒了,但唯独这个夺命大乌苏戒不掉,每次醉酒都因大乌苏。杨奋的父亲是解放初期被派到边疆戍边的,然后就一辈子留在了新疆,没有再回过故乡。杨父也酗酒,还经常喝了酒骂骂咧咧的,有时候还打人,但他从没有打过杨奋,他是个很斯文的人,在他们住的那个地方还是个村干部,他很有文笔,很爱写作,曾是多家报纸的优秀通讯员。杨父通过自己积攒的稿费买了一只金刚笔,是他家里唯一一个值钱的东西,他想成为作家,用钢笔没日没夜地写着,手稿写了不少,直到离开人世也没有出版过一本书。杨奋在父亲离开后,决定替父亲完成他未完成的心愿,在之后的八年时间里,他消失了,没人知道他在外面到底混的怎么样。
马史的人生感觉更传奇,他也有一个爱他的爸爸,他爸爸表达爱的方式有点特别,从小到大不给马史买吃的,不买玩具,不给零用钱……但就是不断地给马史买鞋,各种各样的皮鞋,每双鞋都帮马史擦得蹭亮,自己脚上的一双牛皮鞋都破了,穿了十几年都没有换过了。还是来说说马史的传奇人生吧,他考上大学后,他爸爸就告诉他再也不准回新疆了,他辗转苏州、北京……,最后再北京学了编导自己做导演,因为他做事认真负责,拍出来的片子都非常好,后来也小有成就,在北京还开了家公司,当他事业正在发展的时候,他思乡了,放弃了美好的前途,带着一双纯手工皮鞋回新疆,本打算送给父亲的,结果他父亲不再搭理他。马史回到新疆后,发展的机会很少,很多人都骂他是个傻子,在北京好好的却偏要回来。之后的日子他整日借着夺命大乌苏浑浑噩噩过日子。很多人都想去劝他振作精神,但都没成功,知道他发现杨奋写的书后,他整个人都改变了。
原来杨奋一直坚持着在父亲坟前的承诺,帮杨父完成出书的遗愿,他一直都是用父亲留下来的那支金笔在替父亲写书,在众人的帮助,书出版了,他的父亲是第一个读者也是最后一个读者。杨奋将书和完整的手稿在他父亲坟头全烧给了他父亲。最后,杨奋和马史两人在新疆开了一家文化工作室,在业界好评如潮。
或俘或降或战死,或走或留或仿徨。或沉默倔强,或远走他方,或失而复得,或重返故乡。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乡愁。故事长满天涯海角,包括你和你的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