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留意到她,好奇为什么她总喜欢坐在第一桌靠左边,那个角度好像看屏幕并不舒服。
再看到她,是在分团委组织部干事面试的复试上,哦,同班的,好巧。
“你叫什么名字?”
“邹金妹。双耳旁的邹,金妹麦片的金妹。”
然后就是军训了,恰好我们都被分到了“方块队”,就是一直顶着太阳练踏步、转向的那种苦x。晒成了大黑炭,然后一起暗恋着唱《残酷月光》的曹教官,坐在草坪上唱跑调的《可惜我是水瓶座》。可能是那个时候开始,我们慢慢走近了。那是第一次和她一起拿下的同一个称号,军训标兵。
刚开始并不十分喜欢她,心里想着,这个家伙也未免太过自信了吧?她直接,毫不留情面,超级正能量好学生,而我习惯于圆滑,不懂得拒绝,吊儿郎当,但我们又有共同点,不肯认输,固执。所以当意见不合时我们简直是要打八国联军侵华战争,还好咱中国是个法制国家,禁了枪,那也要一路从教室吵到饭堂,争她个面红耳赤,然后问:“去几饭?”
“一饭二”
“钵仔饭”
“好”
大学生活本是无聊的,难得棋逢对手,也当是一种乐趣。于是我屁颠屁颠地跑去和她一起坐第一排,和她一起进了组织部,把正经的她带进“十六人间”,我也跟着她的尾巴去面试了青马班,和她一起认识了更多优秀的人。如今翻一翻朋友圈的通讯录,我和她竟然有17个共同的不一样的群,一边和她私聊商量怎么“对外政策”,一边“内部协调”。
以前我喜欢一个人跑步,不听音乐,就一圈圈地跑。后来和她一起跑,操场一圈圈地跑,环校也是一圈圈地跑,满头大汗,畅快淋漓,天气很冷或很热,刮风或下雨,我的小腿越来越粗,她却背着我偷偷变美……
我俩和陈某某勾搭上大概是因为乖媳妇凤爪和酸奶有点搭。三个人还反窜了一场梁山伯和祝英台的英语话剧,可以说是志在参与了。
大叔是一个很温暖、负责任、有远见的男生,他们很搭。见证了她和大叔在一起,我就从“难朋友”变成了“前任3”。闺密就是这样一个存在呀,无论你有没有男朋友,真心的朋友永远都是在你身边的。
常常一起走习惯了,偶尔没有一起走,别人就会问:“咦,金妹呢?”常常一起泡图书馆,图书馆门口的叔认得我们,有一次早上我自己去图书馆的时候,叔说:“你的老友在自习室!”后来和她一起参加了挑战杯、读书月比赛、朗诵表演……最开心的是,和她一起作为优秀毕业生毕业了。
我很喜欢《秋是第二个春》里边有一段:
请不要走在我的前面,因为我可能不会跟随;请不要走在我的后面,因为我可能不会引路;请走在我的身边,做我的朋友。
好朋友是,有不舒坦了马上摊出来说清楚,有矛盾了马上就地解决,开心就一起吃冰淇淋凤爪和酸奶,和你分享内心的小九九,说打耳洞马上就去打,看到煲仔饭就想带你去吃肉。好朋友就是,你依然是你,我依然是我,但两个人都有了轻微的对方的影子。
你超美的。
愿望是友谊到生命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