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心上,比起追名逐利,更加了不起的东西是心头好。千金难买心头好,人们都这样说。心头好,是信仰,是兴趣爱好,也是爱着某一个人的情思……
朝圣者的画面特写让人震撼。朝圣者十分庄严地站定,而后跪下去,再将整个身躯扑倒在路面上,双臂尽可能地前伸,一直伸到不能再伸了为止,这时候,他们就用额头在地上磕一下。完成一组动作后,他们的整个身躯就往前收,站在刚才手掌触及的地方,双手合十,十分虔诚而神圣,接着又跪下去,又扑倒在路面上,周而复始……不是每个朝圣者都能到达天路的尽头,朝圣者如果饿死、病死在路途中,他们认为也是一件很荣耀的事情。因为他们把生命献给了神,献给了自己的信仰。他们虔诚而无畏地用自己的身躯和灵魂,一步步接近天堂,接近心中的圣地。
达·芬奇《笔记》里的一段话特别引人共鸣:爱好者受到所爱好的对象的吸引,正如感观受到所感觉的对象的吸引,两者结合,就变成一体。这种结合的的头一胎婴儿便是作品。如果结合的双方和谐一致,就是喜悦、愉快和心满意足。当爱好者和所爱好的对象结为一体时,他就在那对象上得到安息;好比在哪里放下重担,就在哪里得到安息。
当我们是为一件事物本身而爱好它,不为别的理由,那种纯粹真让人欢喜。
画友兜里装了一笔可观的收入隐居在一处偏僻的宽阔的老房间。他开始了画画的工作。他的创作之火早就己经燃烧。他画啊画,不知浪费了多少颜料,也不知付出了多少时间和劳动。到现在他的画售出寥寥可数,但他依然乐此不疲,从未放弃。他说,只有作画才能走入“既无自已也无敌人”的心境。
许多人羡慕作家的生活,这世界想当作家的人也很多,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取得成功让世人称快,饮誉文坛。不管成败如何,我们与文字结了不解之缘。在文字的世界,我们似永世的拓荒者终老我们的一生。
有位赋闲在家码字的作者为我算了一笔帐。她在网上连载了一长篇小说,历时半年,字数五十万,点击率十几万。如此一长篇,如果有金钱来衡量,作者至少倒贴了两万人民币,这里包括工资,水费,电费,电脑损耗等等。她说那本书是不成熟的,但那是她此时能写出的最完美的书,她骄傲。
如上的作者比比皆是,不能说他们做了无用功,因为写作是他们的心头好啊。这种爱好把心灵从俗世的一切窒碍之中解脱出来,让心灵泛满喜悦和力量。即使是件吃力的苦恼事,他们追求的那份欢愉还是抹去了所有的折磨。
兴趣总是长着一双神秘莫测的眼睛,引导行动去创造心灵花园的美丽。谁能解释那自然而然的创造刺激呢?
书上说恋爱是因为脑袋里一种叫多巴胺的化学物质在作祟,它有期限,会消失,会重生。不管如何,我们必须承认恋爱的某一段时日真的幸福无比。我们爱着心里那个人,爱得坦荡含蓄,无私而深情,哪怕那个人是生活中的偶然的邂逅,也要用生命真切地去体验,热烈且执著。尔后我们可能会失恋,也可能会分手。这是为了先前的幸福快乐付出的代价,所以不必过于计较得到与失去孰多孰少,因为他曾经是你心头独一无二的好,如此动人不可替代。
人只活一世,起点到终点的距离,就是不懈朝圣的距离。终极人生,如果没有信仰,没有兴趣爱好,没有爱着的人,只如一粒尘埃一样庸碌苟活,然后消失,那样的人生真的是你想要的吗?
拥有着心里的好,多么不安分的等待与追逐,仿佛没有睡意的夜空,是那么不可捉摸,又是如此美妙。愿我们都拥有心里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