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叫孟瑶,生长在东北的一个边陲小城。
我二十几年的生命历程,就像东北这座已经被全中国遗忘了数十年之久的老城一样,尽管它在曾经某个时刻努力并且成功的向所有人证明自己存在过,但还是无法改变它这么多年来一步一步走向平凡和没落的事实。
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人主动的、善意的去赋予过我生命和存在的意义。
我只知道我出生在了这个世界上,然后我要继续生活下去。
就像所有的婚姻一样,我妈是年轻时被我爸疯狂追求然后娶到手里的,两个人过了几年还算甜蜜而有激情的婚后生活,然后就是无休止的为鸡毛蒜皮的琐事争吵、为捕风捉影的韵事猜忌,孩子的存在成为两个人共同生活下去、不撕破脸皮的最后纽带。
后来,连这个纽带也不管用了。
爸妈各自出去找了一份工作,在没有离婚的前提下过着自己的生活,把我和弟弟丢给爷爷奶奶照看,只负责定期把固定数目的钱寄回家里,然后春节的时候一起回来过个年。
奶奶从小重男轻女,“赔钱货”是我在家里听到的对我最多的评价。
所以,在那个小女孩都被父母用新衣服、新鞋子、新头花打扮得漂亮的像个洋娃娃的年纪里,没有人给我用心的挑选过新衣服、新裙子,没有人用心的帮我梳好碎头发,帮我扎好满头可爱的小辫,没有人给我买可以晚上睡觉的时候放在床边的毛绒小熊。
我自己熬过了很多个不该一个小女孩独自面对的时刻,一个人在黑暗的屋子里强压着恐惧去努力的睡觉,一个人看着那些放学被父母接走的同学,却还要努力的装作蹦蹦跳跳的样子回家,一个人面对第一次来月经时恐惧和绝望。
在那些个我静静靠着床头缩起身子的黑夜里,我总感觉自己仿佛是一件被扔错地方的行李。
弟弟和我差了好几岁,在那个年纪他还不能为我分担任何东西,我的好朋友,我所有的寄托,是一条小狗,它叫乐乐。
它送我上学,接我放学,在我不开心的时候用湿湿的舌头舔我的脸。
那个时候,我最喜欢的,也最能让我觉得快乐的事情,就是在夏天的晚上,在家里后院的台阶上,抱着乐乐看星星。
农村的夜很黑很静,无垠的夜幕上的一颗颗星星,就像一粒粒晕着光辉的珍珠,有大有小,有疏有密,在凉凉的夜风和野间的蛙鸣中,它们就是天地间唯一的美。
我常常在台阶上一看就是半个晚上,看着浩瀚而绚烂的星河,听着乐乐在我怀抱中的微微的鼾声,享受着我生命中极少数的满足。
后来乐乐出车祸了,我连这种极简单极少数的满足也被剥夺了。
当我找到它把它抱回家的时候,我能做的,不过是看着它在我怀里不断地从身体里渗出一阵又一阵的鲜血,它就那么一直盯着我看,盯着我看,直到它的身体全部僵硬。
那一刻,我知道,我唯一的寄托,我唯一的留恋,没了。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在台阶上流着泪,看了一夜的星星
在很久以后的某一天,我第一次听见逃跑计划用低沉的声音唱着
“夜空中最亮的星能否听清,那仰望的人,心底的孤独和叹息”
的时候,我瞬间想起了那个夜晚,然后失神,沉默,泪流满面。
【二】
十七岁那年,我怀着强烈的想离开家的愿望,考到了县上的一个高中。
我当时很开心,不是因为成绩,不是因为升学,只是因为我终于可以在学校住宿,可以整个学期不回家,可以长期的离开那个让我感到绝望、窒息、手足无措的家。
我终于,有了一次可以在陌生的环境里重生的机会。
我第一次注意到白勒铭是在一节微机课上,老师布置完作业后,他在我旁边默默敲着键盘,往文本框里面打字。
我百无聊赖,就转头偷偷看他在写些什么:
点滴芭蕉心欲碎,声声催忆当初。
欲眠还展旧时书,
鸳鸯小字,犹记手生疏。
这段词我再熟悉不过,在那些个不被人关注的日子里,我都是靠着大量的书籍度过我生活中的寂寞时光,纳兰容若是我最喜欢的词人。
我喜欢他的细腻、他的才情、他的多愁善感。
这份喜欢,也让我对白勒铭有了种不一样的看法。
从那以后,我开始不自觉的关注他。
当时学校里女生寝室是在男生寝室前面的,我的寝室在最顶层,那个时候中午吃完饭,我最常做的事就是坐在窗台上看书,看累了就看看下面的行人。
白勒铭总在我的视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