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经济周刊》
2018第27期(2018.7.23)《酒驾骗保后果有多严重》p66
学习一个案例:
妻子“顶包”为骗保
2017年6月20日凌晨,刘浩与友人聚餐饮酒后,独自开车离去。在行驶至嘉定区浏翔公路、东陈路路口东时,因刘浩酒后驾驶不慎,车子突然失控撞上路边隔离栏,发生了单车事故。
虽然没有擦碰到别车,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望着受损的车辆和公共隔离栏,刘浩还是慌了神儿。他第一时间拿起电话,准备要拨打110报警,却又迟疑了。刘浩心想,肇事的车辆登记在妻子名下,车险的被保险人是妻子,自己酒后驾车并不能按程序获得理赔。于是,他连忙拨通了妻子崔平的电话,崔平很快赶到事发现场。夫妻两人商量一番,当即作出一个自以为“天衣无缝”的决定:由妻子崔平谎称驾驶车辆发生事故,以骗取保险公司的理赔金。
就这样,在完美策划和默契配合下,刘浩和崔平如电到了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之后,夫妻俩又立即向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调了理赔,并成功骗取保险理赔金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一切都进行得如此顺利,夫妻俩为此暗自得意。
刘氏夫妻双双获刑
然而,骗保终究没能瞒天过海。事后不到两个月,刘浩、崔平夫妻俩就尝到了苦头。2017年8月,公安机关接到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认为刘浩、崔平为达到进保目的,存在替换驾驶员身份,进行保险诈骗的嫌疑。
经侦查,公安机关很快将崔平抓获,一周后刘浩也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两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向保险公司退回了全部赃款。
2018年4月,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保险诈骗罪对崔平、刘浩提起公诉。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清结伙作为车辆被保险人的崔平,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原因,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他们的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结合刘、崔两人已退出违法所得等情,最终法院判处刘浩有期徒刑11个月,缓刑1年,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处崔平有期徒刑11个月,缓刑1年,罚金人民币1万元。
第二,我的感慨。
昨天学习的是集资骗局案例,今天又拿了一个骗保案例。主要是为了通过学习,提高风险鉴别和防范意识。
其实对大部分人来讲,处理此事时是会遵循实事求是的。但有一部分人骗保是没有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不知道这是违法的,或者不了解违法的成本这么高,如果他们提前知道,我相信大部分人都不会故意往违法行为上靠的。所以针对这种情况,就要多了解一些案例,明白骗保是违法的,而且还很严重,就会大大降低违法的概率。
就像我前段时间坐高铁出发,车上有个男人抽烟,被工作人员发现,然后该乘客被告知180天内不允许乘坐高铁。乘客的确不满,他极力辩解说自己不知道高铁上不允许吸烟,而且他这趟是出差,不让乘车该怎么回家。可是我们知道高铁广播里一直在提醒大家不要在列车内吸烟。而且一旦不施以重典,就不会有人在意。
虽然广播一直再播,可是有多少人听见去了,听了的人也会想,我就抽一下没什么关系的,工作人员过来的时候我态度好点就行,这就是不了解列车上抽烟危害的严重性以及惩罚的严重。如果知道抽烟会导致列车停运,而自己也将面临禁乘列车的惩罚时,就不会轻易的在列车上抽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