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公司的培训,会上有VP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大意是说有一次和我们老板开会,聊到浪费这个话题,深有同感,于是和我们分享了一下关于这个似乎很简单的定义:
所谓浪费,如果自己力所能及买了一辆豪华的玛莎拉蒂,并且它是为你所使用的;又或者花了几万元吃了一顿午饭,并且没有剩下,那么,它就不是浪费;
反之,如果恰巧喜欢吃烤红薯,买了一袋,却只吃了一个,那,这就是最大的浪费。
而互联网公司的特点在于,我们时刻都在做出选择,选择自己做什么,选择自己不做什么,不把精力和金钱浪费在那些不去做的事情上面,因此选择了类似OEM或合作伙伴的模式。
我其实很欣赏这种态度,因为在我的认知中,它基于一个既普遍,又不为人所轻易接受的认知,那就是:无论在哪个区域,你得承认有人会比你更优秀。而有所认知的人,会基于这个基础,不在意心中那丝嫉妒与提防,发展那些优秀的人,优秀的资源为自己所用。
承认合作伙伴在他自己的子领域比你优秀,并且乐于先伸出手去谋求共赢的人,总是不会混的太差的。
互联网公司的另一个特点在于,它时刻都在自我迭代。传统公司的项目流程,更偏向于PDCA,即事先有规划,而后去实施,在实施中更多的检查确认自己走在计划的路线上,并采取措施去修正步骤和结果。与之相对应的是,互联网公司更加强调迭代和自我升级,罗胖的得到项目便是一个很明显的例子,在这样的背景之中,首先要求领导者具备远见的规划,而后,不管它是否正确,先实施,先验证,然后在Action中不断迭代。
在迭代过程中,最适合市场,最适合公司的便会自然凸显出来。
如果把这种认知放在个人领域的学习上,似乎也可以套用,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