姆妈出嫁
姆妈一米五的个子,身材匀称,肤白细腻。虽出身大家,但性格平和,善良,心灵手巧,家务女红样样出色。长到十五、六岁,乡里村里来提亲的媒人就不少。外祖父和外祖母慢慢斟酌,要为自己的长女挑个门当户对的好人家。
那时候,民间的婚礼,有“六仪”之说。
一为“纳彩”。即议婚。商议婚配。男方请媒人到女家提亲;二为“问名”。即询问女方之名及生辰八字。这个必须在纳彩后,女方家同意才能问,然后合八字是否吉顺;三为“纳吉”。即订婚。若合八字婚配吉顺,男方送礼到女家,正式确定婚配;四为“纳征”即送彩礼。正式订婚后,男家向女家送去绸缎布料等贵重礼物,以示感谢之意;五是“请期”即确定成婚吉日;六是“亲迎”即迎娶新娘。
那个年代,子女的婚姻完全听凭父母亲做主,也是父母的责任。外祖父祖母也一样,他们想,要在本地为女儿挑个女婿最好。外地的一概不考虑,方言不通,习俗不同,对女儿今后的生活会徒增许多烦恼。外祖母心疼女儿,想着,要找个亲上加亲的婆家,女儿以后的日子会自在好过些。
经过衡量比较,外祖父要媒人再去了解下,本乡下弯村中坝上张家大院张宏恩家二儿子的情况。经媒人多次在两方家与老人跑腿沟通,外祖父也去了张家大院见张楚佑,相谈良久,比较满意。回来之后,与外祖母商定,“年子”(姆妈小名)嫁张家儿子张楚佑很好,年龄家世各方面都比较合适。张家老人宏恩“懵懵”(醴陵方言,爷爷的意思)上门提亲,按“六仪”规矩,商谈了我父亲与姆妈的成婚事项。两家商定:民国二十七年,即一九三八年农历二月初八日,为成婚之日。
二月初八那日,一行抬轿、打彩,媒人等,到我父亲家吃了早饭。中午时分便出发去东山村接亲。外祖父家摆上了丰盛菜肴招待女婿和迎亲人。外祖母送我姆妈上轿时,悄悄地塞给姆妈一个布包,里面有首饰和银元,这是给姆妈的私房钱。轿子后面担彩礼的挑的满满当当,四床红绿缎子棉被,衣柜,梳妆台,桌椅凳子,木桶,木盆等等家具用品,都是上好的板栗色土漆漆好的,那是要陪姆妈过一辈子的好物件。
花轿抬到张家大院门前,亲戚乡民在门口迎接,父亲扶着我姆妈下轿,拉着姆妈进入堂屋,祖父祖母在堂屋上座,父亲和我姆妈跪下拜天地,拜大人。进了张家门,祖父给姆妈取了张家名,张雪兰。
姆妈一身红妆地嫁给我父亲张楚佑。父亲生于一九二二年农历三月六日。姆妈比父亲大三岁多,正好符合“女大三,抱金砖”的俗语。姆妈的新婚生活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