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开始读村上春树的《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
之前读过,他的另一本书《我的职业是小说家》,在这本书当中他就指出,他喜欢跑步,其实是用跑步来培养自己坚持写作,因为写作也是需要体力的。
正如村上自己所说,他从1982年秋天开始跑步,持续跑了将近23年,几乎每天都坚持慢跑,每年至少跑一次全程马拉松算起来,迄今共跑了23次,还在世界各地参加过无数次长短距离的比赛,跑长距离原本与他的性格相符合,只要跑步他便快乐。
在这本书当中,村上说跑步对他来说不但是有益的体育锻炼还是有效的隐喻,他每日一面跑步或者说一面积累参赛经验,一面将目标的横干一点点提高,通过超越的高度来提高自己,至少是立志提高自己。
所以跑步对他来说,其实是指他超越了昨天的自己,哪怕只是那么一丁点儿才更为重要,在长跑中,她感觉到如果有什么必须战胜的对手,那就是过去的自己。
我也很喜欢跑步,因为跑完会很快乐,战胜了惰性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