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从头研习婚姻法呢?我这个人可能比较家庭化,大家都知道我懂点法律,问我的一水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说白了就是离婚、继承,如何多分点财产、如何查找爱人出轨的证据、如何留住孩子的抚养权、房子怎么过户等等。我虽然一提起刘先生也是皱眉头,一提起俩娃也是心塞,但整体上日子过得也还说得过去,没有什么实践经验,只能凭借法学功底和法律实践认真答复。一来二去的,我也就不自觉的多留心婚姻继承方面的规定和案件,现在下定决心好好学习,重新系统的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第一步就是学习婚姻法,希望大家可以多多指教!
只看到《婚姻法》第一章总则,就被美好的第四条吸引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以前读书的时候都觉得这种规定是没什么用的,现在婚后读来瞬间觉得国家真暖心,从道德的层面在一国之法中明确的规定了我们如何经营婚姻、如何生活祥和,如果家家户户都能认真执行本条规定,哪里还会有那么多家长里短、鸡飞狗跳呀。
那会有人问了,如果我们家没落实这一条,例如夫妻间没有互相尊重,或者有人在家不文明了,那我能依据该条起诉他/她吗?回答是只依据这条是不能的,《婚姻法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那还会有人问了,仅依据该条又没办法起诉,法律意义何在呢?这种道德的法律化正式国家对社会提出的正面积极的引导,在为我们社会最小的单元家庭指明方向,让人们有信念朝着这样美好的生活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