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恶毒的像个魔鬼,恨不能榨干人身上的每一滴血汗。时而呼啸而过的汽车,卷起的尘烟,在空气中弥漫开去。落在眉毛,钻进鼻孔,恶心的让人忍不住的干呕。阿福不由得喉咙一咕噜,射出一道口水,落在滚烫的地面,升腾起一道不易觉察的白烟。
阿福穿着短褂,胳膊肘子在太阳下晒得黝黑。冒出的油就像锅里的生煎肉,只是夹杂的汗燥味,实在令人不敢联想太多。
脸上气色一直不错,但也看不出丝毫的白,长年累月的风吹雨打,这种黑已经深深的植入到皮下,估计就是再好的美白霜,用了也是白搭。头上也已经能看见几根白发,虽然还未成束,但已可见端倪。
下身穿的大裤衩,因为腿细,一阵风刮过,在腿上卷来搅去随风摆。大大的裤腿与细长的人腿,形成强烈的反差。脚上的拖鞋,也是穿了好几年的稀罕物件。从脚跟部位完全撒开,舒展的像一朵菊花。走在水泥路上,扇得地面啪啪响。
头上的帽子本来是淡黄色的麦秸秆编的,天晴遮阴,下雨挡雨。在尝尽人间冷暖后,已经变得褐色了。这时候在阿福手里则变成了扇子。卷起一边的帽檐,抓起来左右的挥舞,希望能赶走这一股股热浪。
这身行头,周边的人已经看了好多年。对于阿福,人们更多的是同情。偶尔的开个玩笑,也绝非是讥笑。
阿福今年已经40多了,可还是孤身一人,孑然一身。屋里唯一的几个能发声的,也就一条狗,几只鸡,外加收音机。
阿福的腿,在很小的时候因为一场大病,等缓过来就成了麻杆腿。那时候,信息闭塞,直到后来才知道那叫“小儿麻痹”。
当初起名字的时候,他父母是希望他多福的。所以名字里带了个“福”字。不幸的是,双亲还没有看到他有福的时候,都相继的撒手人寰。
阿福是吃着村里的百家饭,穿百家衣长大的。现在上了年纪的阿婆,阿福见面都会恭敬的叫上一声“阿娘”,就为当年奶过他。
村里的婶娘们一直想给他找个婆姨,这也是她们最后的心愿。可是每当提起的时候,阿福的头摇得像个货郎鼓。问他是否有了中意的,他笑而不语,一转身跑出去几米远。留下婶娘们的一脸的惊愕,随而笑道“这个棒槌!”
直到有一天,大家完全的改变了对阿福的看法,从此肃然起敬。
那是孩子们放假的日子,是暑假。桂花家的儿子小军从省城回家了,他已经完成大学学业。他没有回家,径直到了阿福家门前。一下跪在那里。喊道“叔,我回来啦!”
吱呀一声,伴随着木门的摩擦声,门打开了。阿福慌忙跑出去,一把托起小军的胳膊,说道:“傻小子,你这是干啥呢?”男儿膝下有黄金,上可跪天,下可跪地,中间只能跪父母。快起来。”
“我知道,叔你就是我的再生父母,没有你的资助,我可能连高中都上不了,还谈什么大学。这一跪,你受的起。小军边说便站了起来。“我知道你一直喜欢我娘,现在我长大了,就让我来奉养你们二老吧。”
“这个事情大家伙都认为是个好事咧!阿福,你行啊,一下找了个老伴,还有这么大个儿子。挑个好日子,你就把桂花娶进门吧。大家伙儿都等着喝你的喜酒呢!”这是满堂婶子说的。不知道何时,门前来了不少的乡亲,大家都喜笑颜开的谈论着。
这时阿福高兴地合不拢嘴,一个劲的说“忘不了大家,忘不了大家!”他在人群中看了桂花一眼,她马上把头埋在人群中。玉清嫂子调笑道:“阿福,别惦记别个啦,你记住桂花就行啦!”听到这话,桂花捂住脸,一下子跑开了。剩着阿福独自在人群中边笑边说,一定一定。
原来还在小军没上高中前,他爸就因为一场大病,离世了。一晃8年了,天塌了的日子确实难过。桂花这一路走来,多亏了阿福的帮衬。田间地头的庄稼把式,不是一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了的。
阿福还把自己干零活的钱,家里的微薄收入,积攒下来。凑成生活费,给小军寄过去。虽然数目不大,但相比较自己不舍得吃喝,一直比较节俭的生活,的确使人尊敬。
正是这些,不知不觉中两个人互相爱慕。但是都遵从了道德的底线,并未越雷池。大家有感于两家的遭遇,出于尊重,从来都没有将这件事情说开。直到如今,小军长大成人,从他口中讲出来,大家伙儿反而更加的认可。这件喜事,大家击掌相庆,奔走相告。
婚礼举行的简朴而又不失庄重,周老太爷做了证婚人。等到大家散去时,阿福早已喝醉了,今天他是最高兴的一个人。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见母亲对他说“福儿,你终于取上媳妇了,做母亲的替你高兴。”他高兴地说:“娘,儿开始有福报了。”说完,他竟在梦中笑出声来,只是眼角滚出了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