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样做的动机,乐嘉解释说“我会在安全的前提下,让她明白,作为一个女孩,她这一生必须要学会独立和坚持”。你认同这样的教育理念吗?
先说说我自己的想法:
毋庸置疑,乐嘉做这件事是为了锻炼4岁女儿的意志力,希望能够培养她坚强的性格。所以在向孩子解释为什么要做这事时,他是这么说的“希望你长大后成为一个有毅力的人。所以,你一定要坚持下来……”。
对于一个4岁的孩子,跟她讲什么是毅力是很难理解的。她只能似懂非懂,按照爸爸的要求去做事情。出发前,爸爸还跟他约法两章:
第一,不可无理取闹,哭要有苦的理由,不哭的孩子最美。
第二,无论发生什么事,绝对不可以让大人抱,要靠自己的力量每天走完全程。
乐嘉对孩子的要求可谓严格,同时由于准备不足,在结束徒步后,孩子被运动裤捂得出了满退的红色疹子。这还只是皮外伤,不知道这个过程中,孩子真的是收获了毅力,还是平添了对爸爸的恐惧和疏离?
我认同孩子,特别是女孩子需要培养独立和坚强的性格。我在一篇文章里,曾经对女儿有过这样的期望《你既要貌美如花,又要能赚钱养家》,希望双宝将来既能够具有独立生活的技能,又有保持体面的能力。一个独立女性,坚强和豁达的性格,是通往幸福之路上的标配。记得在双宝两岁多的时候,带她们去公园,俩人全程自己走路,从来不需要别人保。可以说,在俩人能够独立行走后,凡是去公园,或者出去玩,只要不坐推车,俩人都是自己走的。
只是,这次我认为乐嘉的做法太过,不符合孩子的生长规律。对孩子的健康有损害,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灵。作为色彩性格学的创始人,乐嘉更注重孩子某种个性的培养。他有没有考虑过4岁孩子的骨骼是否能够经受住每天徒步20多公里的考验?孩子个头小,完成同样距离的徒步,她迈步的次数是承认的2-3倍,膝盖运动的次数也是2-3倍。短时间高强度的徒步对孩子的膝盖造成怎样的损伤,是无法预知的。在没有专业医生的指导下,我断然不愿意冒这个风险。
另外,沙漠里紫外线照射,对孩子皮肤的损害,包括会不会形成以后的色斑,不知道乐嘉是否想过?
如果想要培养意志力,不妨把这种长途、短时间密集的运动变成一种常态化的、对孩子生长发育又有益处的体育运动,长期坚持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