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到十分好奇,为什么即便我们时常无意冒犯,但还是难以避免有时会在人与人之间的往来之中让对方或自己感到难堪、埋怨,甚至愤懑?
我们对于他人的礼貌在最源始时,抛开利益的诱惑与个体好感的差异,假如对方对你而已只是一张白纸,那么你的行为只出于你的品德与以及你对于社会规范的受制程度。
当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逐渐深入,有些事情变得复杂起来,有些事情却变得过分地简略了。
我们不再像最一开始时一样,小心翼翼地思考自己的发言或举止是否合乎情理,(当然,也有一些人并没有这种观念,至于这该被称为真性情,还是没教养,那便不是今天的议题了),我们变得随意起来,也许说得好听些,该说是——自然?
但往往这样的状态下,有些无意的冒犯会出现,甚至你自己都无法察觉,直到气氛变得尴尬起来,也许是对方迟迟没有回复你的消息,也许是对方表现出的抗拒、回避,甚至是愤怒的情绪。
这个时候,也许我们应该反思,我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真的有自己或对方想象的那么好,可以开的起任何玩笑吗?还有,难道两个人的关系好,便反而应该得到比刚认识的陌生人更随意的对待吗?
当两个人之间存在了一种主体以为的“密切关系”之后,我们受到社会规范的制约程度就改变了,很难说是变强或变弱,毕竟这因人而异,但也许可以说是从一类变成了另一类——陌生人变成了具备某种超越陌生人关系的联结。
也许这也是为什么即便没有很强大的外在因素冲击,类似于友情、爱情......这样的无强制联系的关系也有可能破碎。
当我们放松警觉,人格里没有可能完全驱散的恶与惰出现,一次次在关系的边缘试探,低俗的笑话、嫉妒的挑衅、过激的欲望、支配欲与占有欲......这些都足以将一对关系破灭。
所以,当我们回首看那些破碎掉的过往联结时,不妨看看在整个两个人重叠的时间线索上,是否有这些无可容忍的罪罚,再决定是要挽回、懊悔、自责、记恨、妒忌,还是挥挥手,让一切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