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时,做过的最具罪恶感的事情,现在想来应是嫌弃我妈的眼光。
大概我从小就主意大,什么东西都爱强调出自己的审美,从发饰,衣服,鞋子等等,都喜欢自己挑选,总是嫌弃我妈给我买的东西不好看。久而久之,我妈变得不会主动“未经我同意”就给我买东西了。一段时间内我觉得很庆幸。你看,大人和小孩的审美当然会有代沟啊,他们的眼光早就过时啦,我如是安慰自己,丝毫没有想到,或者是刻意不去想到,这样也伤害到她的心意。
爱一个人,想对他好,想给他买东西,这是本性,这是最直接的表达方式。所以我妈她还是会忍不住想给我买东西。但她是小心翼翼的。
上次我回家前,我妈给我打电话说:“你的拖鞋得扔啦,底部都磨损了,一点都不防滑。我给你买新的哈?” 其实,那双拖鞋也没旧到不能穿呀,她和爸爸现在的鞋子比那双旧的有着呢。而且,我很久才回家一次,也确实不用买。但她还是买了,给我挑了一双bling bling的拖鞋,有点担心又有点邀功的说:“我看见很多小姑娘都穿这种拖鞋呢,我也给你买一双。” 我哭笑不得,在她眼里。我还是小姑娘呀。
而这次,她和我说,出去逛街时,看到了好多很暖和的睡衣,想给我买呢,又担心我不中意。我心里有点酸,还是笑着说:“哎呀,你给你自己和你老公多买几件嘛。我有的喏。”
等下次,我一定要开心的说:你买的我都喜欢呀,谢谢你,妈妈。
爱你,也谢谢你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