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前请三思
这是欢欢从公司辞职后的第四个月了,虽然在辞职后不久就找到了新的工作,但是欢欢对公司还是依依不舍,曾多方联系表示想回到公司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但是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迟迟不肯松口,主要还是因为欢欢辞职的原因以及当时辞职的行为,让公司对她失望了。
欢欢是公司的业务骨干,作为培养的重点对象。但自从欢欢发现自身已经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后便自身有了优越感,对工作松懈更不把其它同级同事放在眼里,所以平常她在公司孤立,话也不多。没有倾诉的对象,平常工作上的压力得不到释放,所以她终于忍不住爆发了向行政人事部提出了离职申请,申请单上赫然写着辞职的原因:工资低、工作量大。
相信,这会是很多小伙伴的辞职原因。觉得公司是花很少的钱请了我们,却要我们做很多的事。
随后,欢欢便以各种理由不交接工作然后还在到期前无故旷工一天,行政人事部很快便通知欢欢办理离职手续。离职后,欢欢有点不知所措,特别是第二天欢欢忘了关闹钟,闹钟响了以后她连忙起床洗漱换上工服的那一刻她才想起,她已经离职了。
离职后的第三天,欢欢越想越茫然甚至于觉得该如何开始找工作啊。是的,她后悔了,非常后悔。她觉得自已太冲动了,甚至连离职了要干什么,怎么找工作都不知道,她什么都没有准备好就这样离职了。于是,她开始联系公司同事,想通过其它途径再次回到公司上班,但行政人事部经理建议她好好休息,重新找工作。
想重回公司?世上没有后悔药
离职后第二个星期,欢欢找到了新的工作。但是在新的公司,她一点也不开心,作为新人加入公司的那种不适应感充斥着她的每一根神经线。她想起了原来公司的同事、工作岗位、工作职责。新的公司每一件事情她都会拿来比一比,例如:同事们相处不够和谐不如前一家公司的同事好相处,新公司的办公环境没有那么好,新公司安排她的岗位与她实际能力差距太远,新公司工作量比原来大几倍,新公司薪酬福利没有那么好……
三个月过去了,欢欢时刻都在关注着公司的动态,同时她也联系了行政专员、行政人事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表达了自已想重新回公司工作的愿望。欢欢表示,之前都是因为自已太冲动,没有经过深思熟虑而作出的决定,现在她本人已经受到教训了,希望公司可以给她一个机会。
如果欢欢是正常从公司离职,那么想重回公司,公司应该会考虑再次录用。但是欢欢在办理离职工作交接时以储多理由推托并旷工一天,性质恶劣,公司如再次录用会产生什么后果呢?
如果您是公司领导,你会再次录用欢欢吗?
A:录用,再次给欢欢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B:不录用,离职前无故旷工并推托交接工作体现品德差;
C:先试用三个月,看欢欢具体表现再确定是否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