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十五年前,一切都從那裡開始──

雨夜。那是個極不尋常的夜晚,又忒是尋常的陰雨綿綿,冬季的高譚市一如其他季節那樣水氣充足,感受冷風刺骨的同時偶爾還有凍人的體感低溫。雲層厚重的天空黑壓壓一片,沒人有心情抬頭仰望,平常時候一般也看不太到星星,這種時刻,或許只有蝙蝠俠的信號燈會感到愉快。

但蝙蝠信號倒也不是那麼頻繁出現,不無小補,高譚市的犯罪率確實有下降的趨勢,人們更希望抬頭看見的是燈紅酒綠,而不是打光映上雲層的那隻大蝙蝠。因此今晚天空上的那片瞬閃即逝的綠光幾乎沒有人發現,幾道閃電伴著雷聲劈落,市民便嚇得低頭摀緊耳朵,急忙遠離又一場討人厭的雨。

布魯斯·韋恩,一個億萬富翁兼青年實業家,在他離開慈善晚宴的回家路上,坐在臨時起意聘請的專職司機的高級房車裡。打趣地說:他可能一時興起連人帶車都買下了,但他其實只是想在普通生活中以這個身份隨便做點好事——能留真名的那種。

只是在他不具名的四年好市民義務打擊犯罪生活中,他卻忽然感到了疲憊。自然是心理上的,他的體能只會愈來愈好,絲毫不因這點年紀增長有所減退,他的意志力隨著經驗累積更加堅定穩固,即使要減少睡眠時間來維持表面正常的社交生活,他也游刃有餘。

就連今天在出門之前,阿福調侃的那句「七年還沒到就癢了?」他也只能一笑置之。長期從事某項工作早晚都會遇上倦怠期,所以布魯斯傾向於認為阿福八成也到了更年期,但他們這位老友卻從沒想過,當一名義警,不該有倦怠。

或許身為軍人會有厭倦戰場的一天,但他的家、他成長的地方——高譚市——卻沒有一天離開過犯罪。

他見證了高譚市警察如何自甘墮落,即便從那時候起不過十多年,原則悄悄在不斷改變標準,灰色地帶逐漸拓寬,形成一種混亂平衡。當時他還不懂,而現在自己竟也開始跟著這股暗流動搖。絕對不能被改變。布魯斯心想。

布魯斯望向車窗外,滂沱大雨降低不少能見度,他能感覺到每次他要他的新司機減速時,這位壯小伙就會情不自禁地加重踩住油門踏板的力度,他得轉移注意力,試著不讓自己太過注意微不足道的細節。

就像阿福常說的,放鬆自己。他平常已經緊繃得太久太久了,繃太緊的弦容易斷,這點他還是明白的。

但習慣一時之間改變不了,在他們經過住宅區、被斗大雨珠不斷撞擊的人行道上連條狗也沒有的時候,矗立在前方的一排排紅色磚造老公寓外頭的階梯上,一抹人影吸引了布魯斯的注意。在這種無聊又得刻意讓自己放鬆的時刻,盯著窗外不斷快速向後退的景色是他唯一的選擇。

他的動態視力極佳,裸視更不用說,隨著距離拉近他很快就發現那個坐在階梯上的人不過是名少年。有著一頭捲翹黑髮,皮膚白皙,穿著一件看似單薄的連帽外套,全身濕透得布料都緊貼住皮膚,顯出被浸濕而產生的褶皺,少年一動不動地就這麼坐在那裡發呆。

布魯斯旺盛的好奇心一般不會發生在這種情況下,但他似乎也沒有理由說服自己可以看見了又放任不管,讓人一身濕淋繼續坐在他能打賭絕不是自家門口的地方。隨著距離逐漸拉近,布魯斯忍不住開口:

「等等,羅尼。把車停下。」

羅尼很聽話。在他仍像個計程車司機有一搭沒一搭等著客人上門時,每一個願意選擇他的客人他都做得盡善盡美,客人想停哪兒就停哪兒,讓他等多久就等多久。但他知道他現在遇到了一個好老闆,這讓他對於接受指令不再有太多抗拒——或許就那麼一丁點。

「那裡有個孩子。」

布魯斯指了指前方一排磚造公寓,他向布魯斯指的方向看過去,確實看見有個孩子坐在其中一戶人家門前的階梯上躲雨。像這樣的天氣,就連穿三件套的有錢人都得裹上一套厚大衣才敢出門,這孩子身上穿的未免不合時宜。

想起今晚他的新老闆便是剛從一場慈善晚宴離開,羅尼忽然打從心底升起一股敬意,比起做做樣子出席有錢人的慈善遊戲,這位年輕總裁的作為可是親民多了。他也沒少看過高譚自由報的娛樂版,但真正實際接觸到布魯斯·韋恩本人,顯然和八卦記者寫出的形象截然不同。

「我想去看一下,你車上有多的傘嗎?」

羅尼聽了,連忙把車往路邊靠。他抄起自已放在副駕駛座上的雨傘,出去打開後車廂翻找,搜出一把黑色的長雨傘,立即撐開來替老闆打開車門。

要是那孩子無家可歸,或許他們還得跑一趟警局。這再度提醒了他,高譚市的治安確實有改善,市井小民的生活卻沒有變得更好,在專注於打擊犯罪的當下,或許他也該花更多心力在其他方面。

布魯斯撐著傘站在雨中,陣風將雨水灑往他的羊毛大衣上,這個有著雙重身份、曾經帶著憎恨與悲傷痛苦一路走來的男人,此刻並不知道這場奇遇將來會對他帶來什麼改變,他只是一步步踏著那雙漆亮的黑色皮鞋,踩著水花往男孩那裡走去。

他們彼此都不曉得,這夜的相遇在遙遠的十幾年之後,不過是塵封記憶中的一次後悔。

後悔太早離去。後悔當初為什麼放棄,不懂得把握機會。

縱然是世界第一的偵探,也無從得知。

他只是愈來愈靠近那名來歷不明的男孩,直到他能看清楚那被掩蓋在捲翹睫毛下的海藍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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