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是通过反省抽象所获得的知识,这个正是其逻辑思维的来源,儿童的逻辑包含了两个层面:动作的层面和抽象的层面。儿童逻辑思维的发展遵循着从动作向抽象的层面转化的规律,所以儿童逻辑思维发展具有以下两个特点:
儿童逻辑思维的发展依赖于动作
儿童逻辑思维有很大的局限性,譬如幼儿序列观念的建立——要完成长短排序的任务,往往需要建立在多次操作的基础上,甚至需要经过无数次尝试。这就说明幼儿序列观念是建立在具体事物和动作的基础上的。如果脱离了具体的形象和动作,问幼儿“小红的岁数比小明大,小亮的岁数比小红大,他们三个人,谁的岁数最大”这类问题,他们将会感到非常困难。可见,对于较直接的或与外化的动作、形象相联系的问题,幼儿有可能解决;而对于较为间接的,需要内化于头脑的问题,幼儿就无能为力了。这正是幼儿逻辑思维发展特点所决定的。
儿童的思维起源于动作,抽象水平的逻辑思维能力来自于对动作水平进行具有逻辑意义的概括和内化。儿童在2岁前就已具备了在动作层次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但是,要在头脑中完全达到一种逻辑的思考,则大约在10岁以后。因为儿童不仅需要将动作内化于头脑中,还要将这些内化了的动作在头脑中自如地加以逆转,达到一种可逆性,形成一个内化的、可逆的运算结构。这对于儿童来说,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因此,幼儿的逻辑思维是以其对动作的依赖为特点的,抽象的逻辑必须建立在对动作的内化的基础上。
儿童逻辑思维的发展依赖于具体事物
儿童逻辑思维的形成和建立,不仅依赖于动作,同时还依赖于具体的形象。4岁左右的幼儿还不能真正理解类包含的观念。例如,教师指着一盆栽有5朵红花,3朵白花的花盆,问幼儿是花多还是红花多。他们会回答红花多,或者摇头不答。直到教师反复强调花指的是所有的花,而不是剩下的白花,他们才有可能作出正确的回答。但是,他们并不是靠逻辑的判断来回答的,而是通过一一点数,即红花是5朵,花是8朵来回答的。在幼儿头脑中,整体与部分之间并没有形成包含关系,而是并列的两个部分的关系。他们是借助于具体的形象来理解包含关系的,而绝没有抽象的类包含逻辑观念。
虽然我们承认幼儿的逻辑思维对具体事物的依赖性,但并不是说幼儿的抽象逻辑思维是借助于具体事物的形象和头脑中的心理表象发展起来的。虽然心理表象在幼儿的逻辑思维中起重要的作用,但幼儿的逻辑思维并不是表象的结果。相反,表象是思维的产物,表象从属于思维。如尚未理解数目守恒的幼儿对两排一样多但所占空间悬殊的物体,往往容易形成错误的表象,由此说明幼儿的表象是受其思维影响的,没有理解就不会产生正确的心理表象。幼儿期的心理表象是完全静态的表象,在头脑中保持的静止的图像,属于思维的图像方面;而思维的运算方面,即对主体的外部动作和内部动作的协调,才是构成逻辑思维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