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鲁迅写的一篇小说,出自《呐喊》,现在很多人都觉得鲁迅的小说对当代没有价值,没有意义了,但问题是真的是这样吗?我怀疑持这种观点的人都没有认真看过鲁迅的小说,在一旁瞎逼逼。
关键是鲁迅的很多作品都从中小学课本中删除了,既然是为学生减轻的负担,但这样做真的好吗?鲁迅也是一个大家,他写的很多东西远远比其他人的都要好很多,把好东西丢掉之后,以后我们又回去捡回来吗?
虽然有点过于反对传统文化,有些过于激烈,但毕竟也是那个时代所造成的,成就也是无法抹杀的。
就算是在当代,我们也是需要鲁迅的那种精神,包括他那种思想,因为传统文化中也有一些是不好的。
这篇小说讲的是,“我”在民国六年的一个冬天坐人力车,车夫差点撞倒了一个老太太。“我”认为老太太并未受伤,可车夫仍要扶着老太太去巡警分驻所认罪。
“这时,突然感到一种异样的感觉,觉得他满身灰尘的后影刹时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须仰视才见。而且他对于我渐渐的又几乎变成一种威压,甚而至于要榨出皮袍下藏着的“小”来。”
“几年来的文治武功,在我早如幼小时候的所读过的子曰诗云一般,背不上半句了。独有这一段小事,却总悬浮在我眼前,有时反而更分明,教我惭愧,催我自新,并且增长我的勇气和希望。”
作者以车夫的高大人格反衬出“我”的渺小,“我”是一个冷漠自私看客的代表,对倒地的老太太不闻不问,以为她是碰瓷的。车夫主动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让“我”感到十分惭愧。
这是一篇很有当代意义的小说,他就像个预言者一样,看到当下社会的车撞倒老人扶不扶的问题,社会的通病依旧没有消除。
车夫是个热心的人,他说明中国的社会还不至于完全没有挽救的希望,世上仍然有热心的人存在,哪怕是为了这个为数不多的人也要坚持奋斗下去。
也许鲁迅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看到了人性的弱点,即使是过了一百年,还是没有改变。历史总是出奇的相似,让人忍不住以为是走进了死循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