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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你或许从未进入这样一个房间。没有哪怕一丝一毫的亮光。你点上一支蜡烛,微弱的火光只能照亮因破旧而将落未落的灰白色墙皮,散发出的腐烂气息就像老鼠的尸体。此前你或许从未想过,一个房间也能用荒芜来加以形容。住在里面的人,呆滞而麻木,坦诚却卑俗。有何相干?唔,虽然不大愿意装腔作势地提及,但,这便是我们日渐枯竭的精神世界。
记得那天坐在阳台,看见一人拿着铁锹站在车旁,用力凿向轮胎周围,怕是忙于上路,他凿了很久,零下几度的天气,空气还有些湿润,他脱了上衣,一直凿,一直凿……看到这儿我便进屋了,他什么时候结束,我无从得知。天空没有光泽,云层密布,却没有轮廓。倒是街边的孩童满脸笑容,好像不知寒冷,抓起地上的雪揉成一团,在路过的行人背后悄悄使劲扔出,砸到他人身上后又很快藏匿起来,捂嘴偷笑。残忍的季节里,幸福轻而易举,痛苦也一样来之不易。这可不是个病句。
我想出去走走,就只是走走,装着秘密也好,头脑空白也罢,一味地枯坐只会让无聊更加无聊,而一旦无聊,我便难以控制地想要装腔作势一番,比如写作。近来我实在厌倦了写作。妻子在雪还未落下时就已出差,远离这座南方的城市,去了一个更温暖的地方,比南方还要南方,很久没有回来了,我或许知道她在做什么,但我不想在这里提及。我得说明,我并不那样爱她,虽然我和她刚结婚不久,但那不过是无奈之举。两年前,父亲给我打了一通电话,说他身体不适。好在我工作离家不远,请了假带他去医院,医生说是肝癌晚期。医生将我拉到一旁,我知道他有些话不想让我父亲听到,所以我只是看着他,等待一个或许一般人难以承受的消息。他说,父亲活不过半年。我没有回答,显然这是一句陈述句,我也回答不了。我问他我能否抽一根烟,他说不行,出去抽。我只得送父亲回去,治不好,也没有治的必要,我俩心知肚明。接着我和他并肩走在路上,我从口袋掏了两根烟,给了父亲一根。就这样走在路上,没有说话,我和他许久未见了,他没有问我的近况,我也没有问他的打算,就这样默默无言,忍受寒风扑面。到家的时候,他说,他有个愿望迟迟没有实现,也仅仅只有这一个愿望,我大概猜到了,的确,他想看着我结婚。
我没有尽快给他一个答复,倒不是不愿意,只是我对于结婚的人选无法那么快定下来。就只有半年,我现在连女朋友也没有。我把他一个人丢在客厅,走到阳台,天黑了,路灯下有雪花,我不自觉又点了支烟,蓝色烟雾缓缓上扬,掠过鼻尖,空气中的白色颗粒无形而醒目。我感受到我的悲伤并不具体,如同那些离我远去的白色颗粒,亦或是蓝紫色的烟雾也未曾可知,但那股气息,迟迟萦绕不去,而这一切如同死亡般雅致的画面,通通让我烦躁不已。
我答应父亲尽快将此事确定下来,为此说了些谎。母亲多年前就已去世,我不放心他一个人在家,便提出让他随我一起去我工作的地方,可他不愿跟我过去,说什么也不愿。我没有办法,离开家。开着车,路上,我发觉这次离开,或许再见不到父亲几回了,可我依然踩着油门,甚至更快了些,一切理应如此。后续的情节略显狗血,颇有些强行煽情的言情电视剧的感觉。送父亲回家的路上下了小雪,路面很滑,开车太快,我的车子不受控制,撞到了路边的栏杆。好在只是侧面碰撞,伤势说大也不大,出了车祸,只是骨折,说不幸也幸,倒是车祸现场有些唬人,向来都是听说受害者比受害现场更让人不适,若要是说我受伤后的惨叫使人心慌也未尝可知,但这次倒确实是反了过来,栏杆倾斜,车子不用说,侧门深深凹陷,已然报废。路人给我叫了救护车,将我送去了医院。我以为再去那里将会是父亲的病情恶化,却也没想到这么快就得回来,我竟笑了出来。而令我更没想到的是,我在这里遇上了我的妻子。怎么样,很俗套?的确,可事态就是这样发展,我不想用什么来粉饰铺陈,连通补缀,只为让故事更有供人欣赏品味的价值,这只会渐渐浇灭讲述的热枕,最后连一丝意趣也化为乌有。
或许我还未来得及说我自己。在说到自己妻子之前,我或许应该对此交代一番,不为情节的合理性,只因有必要。记忆里,自小我便不是那种爱闹腾的小孩,不爱哭,不爱玩,很少说话,更多是眨着眼睛望着行人。母亲时常叨念,担心我与同龄人格格不入,怀疑我的智力。检查结果出来后她便打消了疑虑,我不仅不是智障,反而比大多人更聪明,这个结果让她很开心,她到处炫耀,逢人便说她儿子是个不多见的天才。有时她会将闺中密友请回家,父亲为此大为头疼,但我却在其中显得游刃有余,仿佛天生便能和各种各样的女人交谈。一群女人围坐在沙发上,瓜子壳掉了一地,浮夸的香气漫溢,白炽灯照在她们的眼影上,我时常夸她们的眼睛,那折射在我眼前的,彩霞般的光影让我欣喜。她们常常放声大笑,整个屋子都充满了笑声,有时只为了一句并不那么有趣的俏皮话,甚至说是无聊也不为过,起码不至于让人如此开怀大笑。我常听闻女人这种生物最爱斤斤计较,我倒觉得女人更擅长把握幸福,并为此感到满足。总之,在那段童年记忆里,我学会了如何讲笑话。那天一个来家做客的女人对我说,你是个讲俏皮话的高手。我不懂,她说,讲俏皮话的高手从来不会因为自己所讲的话而先笑得前仰后俯。为此我很开心,以为得到了最崇高的赞美,以至于我能够凭此走到哪都能讨人欢心。后来也因为这吃足了苦头,这时候,我通常埋怨那女人是个十足的蠢货。有些偏题了,总之,我在我所有好的坏的品质里,挑了一个与情节最有关的说明,相信我,这很有必要。
回到医院。我的骨折并不严重,只消动个小手术,在医院躺上几周就能出院。我一人办完各种手续,显然我没伤到腿,拖着条断臂走来走去。病房内,我枯坐着,什么事都不用管,除了花费有些多以外,医院是个不可多得的度假胜地。我注意到那个总给我换药的护士,不用说,她很漂亮,工作时间不准化妆,可她的美貌依然脱众。那天她走到我身边,俯下身来为我剥落绑在手臂上的绷带,她时常在这种时候和我聊天,或许只是为了缓和我的紧张,实际上我一点儿也不紧张,反而因她的靠近让我有些拘谨,我怀疑她或许从未认识到她的美貌。我时不时用自己擅长说俏皮话的本领逗她开心,为此,她常常拆到一半便要停下来,怕颤抖的手会伤到我的手臂。话说回来,她在为我解除绷带时,依然如往常一样若有似无地说话,这次我没有再和她搭话,显得异常沉默,我莫名想到父亲的心愿。于是我说:帮我个忙?和我结婚。其实我并不是这样说的,现实的语言应该更为轻浮,但语气的确如此。我以为她会为此大为恼怒,甚至做好了再也见不到她的准备,也微微偏过了脸,好让她扇我时更顺手,她若是真这么做了倒还能让我减轻心里的负担,可她却同意了,匪夷所思。我这时候意识到我多年来自信于对女人的了解是个不好笑的笑话。她是这样说的:真的?说好了,我当真了。我必须承认自己并非貌若天人,也不自信短短几天就能让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为我倾心,但一想到父亲的心愿,再看一眼面前的女人,她能同意的真相好像也不是那么重要,或许她正好也遇上了和我一样的境况也未尝可知呢?总之,我出院后不久,便结婚了。值得一提的是,妻子在和我结婚前就从医院辞职,后来找了个金融公司的工作,时常出差,这也是为何雪季我只能独自上路。奇奇怪怪,一个护士跟金融公司能有什么关系,那时候,我是这样想的。
结婚那天父亲在场,妻子无父无母,对她来说这或许是一种难言的痛苦,但对于我来说,这大概是一种幸运。婚礼并不隆重,但父亲很高兴,他甚至想喝几杯酒,我和妻子一同将他拦了下来。那天晚上我问她,怎么愿意同我结婚。她没有当场回答,给我俩倒了杯酒,喝完后又沉默许久才开口:嫁给谁都可以,你可以,若不怕人家念叨,甚至你爸也可以。我一口酒刚要入喉又吐了出来,我看见她笑得很灿烂,不明白她所说的是什么意思。后来我俩没再提起此事,婚后的生活也不值称道,若非要形容,怕也可以说是幸福。幸福的往事没什么值得诉说的,动人心弦的常常是痛苦的产物。
了却心愿后不久,父亲病倒了,意料之中的事。我也不再像那天夜里烦躁不已,反倒心安理得,接受一切现实给我带来的悲恸与喜乐。我同妻子去看望父亲。他水肿的双脚很像两个大馒头,身体极为瘦弱,能透过皮肤清楚看见它所包裹的细脆白骨。呼吸机没有从他嘴上移开过,可他依然大张开嘴,痛苦地吮吸,发出如蛙鸣般滑稽的声音,我听到身后的妻子传来一阵不易显露的笑声。医生走到我跟前,毫不避讳地告诉我,父亲不会撑过正午。我打了很多通电话,殡仪馆,火葬场,亲戚,朋友,妻子的亲戚,妻子的朋友。我回头,她正给父亲擦拭身体,以便过会儿好穿上寿服。做完这一切,再也找不到能做的事了,我和妻子就站在父亲床前,等待死亡。中午十二点的铃声响过不久,父亲便有了反应。他猛烈地吮吸空气,一口过后消沉几秒,又是一口,那模样显得异常痛苦,是什么呢?父亲,疼吗?按理说你应该感受不到疼痛才对,什么让你这样痛苦?妻子背过身去,我眼睛也未眨一下。十二点过五分,父亲在吸进一口气后,我再也没等到他呼出那口气。我看了一眼时间,真是神医。
往事到此为止罢。从雪到这儿,已经太多沉冗繁赘的记忆,接下来应该将目光移回到现实了,我想,大概不必将那记忆看得多重要,即便它占了很大篇幅,自然也绝不要将我所讲述的故事当作是什么文学作品,不是的,当然不是的,这只是一篇俗物,或许看到一半转头就可以丢进垃圾桶。
我依然走在路上,脚踩脏兮兮的雪。路边,常青树即使在这个季节也尚未脱绿,只是那叶片被结成冰的霜包裹着,垂落向下的冰锥有些骇人。我避开所有树木,迎着风雪,继续走。既然上路,自然得找个终点,可我只是想走走,去哪里并不重要,于是我迟迟徘徊,为此想昏头脑。雪季起码有一个好处,若是抛开寒冷不谈,景色还是值得称道的,陌生的洁白替代原本爬满蛛网的门窗,人的性格好像也发生变化,冷淡了些,迟缓了些,情绪也因此毫无波澜,反倒有了些欣赏的兴致。我想到一个“作家”朋友,闲来无事,不妨去他那坐坐,这感觉大概与当初苏轼寻张怀民差不多,允许我这样意淫一番。至于为何在“作家”二字两边加上引号,那是因为他从未写出过一本小说,一篇完整的短篇小说也没有过,倒是他常常在我面前大放豪言,说他要成为作家,那种人人知晓,受人尊崇的作家。我曾问他为何偏作家不可,他说:世上体面的职业寥寥无几,商人太精明世故,政客太奸诈狡猾,教师太穷,律师又太苦,只有作家体面又舒坦。我为此笑了很久。
他住得不远不近,只是雪路走起来颇费功夫。到他家门口时,我微微起了些汗,脸颊有些发烫。叩了三下门,很快房内响起脚步声,门应声而开。我来寻他多是如此,他平日里并没什么其他朋友。他见到我后,脸上没什么表情,我也习惯他这副模样,人们眼里充满情绪的精芒很少在他眼里出现。要是真当了作家,还挺像那回事,我这样想。我自顾自倒一杯热水,他坐在沙发上,拿着笔沉思着什么,看也不看我一眼,仿佛我并不存在。我走到他跟前,他依旧没有抬头。白纸已然被笔墨填满,倒不是说他写了多少,纸上大多数的字都被一根黑线划去,留下的些许字眼连一句话也凑不出来。
“这就是你写的小说?”
他这才抬起头来,喘了一口粗气,看样子应该是放弃这篇作品了。
“你觉得一篇完全没有形容词的作品是有可能完成的吗?”
他问了我这个奇怪的问题。显然,我不认为有这样一种作品,但我不明白这有什么干系,需要用时,用就是了。他回答:一个人的人生没有任何形容词可以形容。我说当下的判断总归有适合的。可他很执着,他偏说没有任何一个形容词可以形容人的情绪,事物的变化,时间的推移。他说:人生是由名词,助音词组成的幻影。我连忙打住他,不让他再说下去。我俩坐在一起,换了很多话题。他提到当今人类的精神状态,我在心里大喊救命,这些要当作家的人都是这么神经兮兮?他说:现在的人很像一口枯井。我问他这有什么干系。他把我赶了出去,关门时他叫骂我是个俗物。我在他家门口吐了口唾沫,骂了句自许清高的疯子。无妨,这是我和他一贯的相处模式。只不过他把我赶出来,我便再次无处可去了。
路上,雪已停,行人依旧匆匆。我走入车辆无法通行的小路,风雪没有味道,我莫名想闻到什么东西,油烟味儿也好。我注意到前方有两只交欢过程中的狗,或许是他们激烈的碰撞让我驻足,母狗身躯微微前倾,腰部向上拱起,公狗前肢搭在它身体上,忘情抖动乐此不疲。过了半天,它们发现了我,急忙跑到街巷另一头,再也看不见。我笑连狗也有人类怕羞的情绪,可我竟站在原地看两只交配的狗看了许久。那位“作家”朋友果然说得不错,我是个俗物,那两只狗不用说也是。
妻子给我打来电话,问我怎么不在家,我说出去散步。想必她工作结束,到家发现我不在。我并不着急回去,她去工作了些什么,我是能猜到的,特别是刚才看完两只狗的交配之后。我继续走在路上,漫无目的像个孩童,一直到天黑。这个季节天黑得很快,延长的黑夜好像并不会给人们带来过多的情绪感受,黑得快了些,就快了些。我还是回家了。打开门就看见妻子躺在沙发上,妆容还未卸下,脸上发丝胡乱密布,高跟鞋还穿在脚上,却已然睡着。我从卧室取来被子,盖在她身上,又将鞋给她脱下,接着我打开火炉取暖,坐在她脚边静静看着她。她的脚很小,指甲涂成红色,像烧红的炭,灯光下忽明忽暗。我给她理顺脸上纷乱的发丝,看着她的睫毛在光照下盈盈溢彩,嘴唇润滑而有光泽,随着深沉呼吸有节奏起伏的胸脯,一阵欲火在我腹里滚烫灼烧。我蹲在她身旁,在她嘴唇上微微亲了一口,接着转身离开,走时将被子给她盖得更紧了些,盖住她不经意露出的半截胸脯。后来她醒了,我那时正在浴室洗澡,她来到洗手间洗漱,浴室和洗手间只隔着一扇玻璃门,这中间我俩没说一句话,默默听着水流经过对方身体落下的水声,我听出她正卸妆,我猜她或许也听出我正将沐浴露在身上抹匀。做完这一切我俩同时走出卫生间,躺在床上睡觉,还是不说话,我关了灯,她拉上窗帘,闭上双眼,等待梦境来临。
第二天,我醒来时妻子已经出去,窗帘的缝隙里投来阳光,我拉开窗帘,光线刺激让我迟迟睁不开眼,冰雪还未融化,但天空总归是有了些许光泽,空气里弥散着稀薄的雾气,阳光也变得零碎。我坐在阳台,百无聊赖,不想如此枯坐终日,但也别无他法。门口传来敲门声,恰好三下,我猜出那是谁。打开门,“作家”朋友站在外面。他有时也会来拜访我,带着三下叩门的习惯。我给他倒了杯茶水,他说谢谢,我说应该的。说起来我很喜欢“应该的”这句话,内含任何伪装的善意和真诚的话语,我所做的不为讨好或只为讨好,一切只是我应该做的,如此而已。他没带什么手稿,以往他常常带一两张写到一半的手稿拿来给我看,问我的意见,我通常敷衍应对,为掩饰这份敷衍,我时不时指出几处值得修改的赘言,他拿起手稿看来看去,说是的确如此,并对我表示感谢,我说:应该的。这次他什么也没带,好像就只是来找我。我问他有什么事,他说没什么,就想走走,无处可去只得来我这里。好在他这次没有和我聊什么高尚话题,我一句也不想听,就想听点儿俗言秽语。他提出和我一同去一家我俩常去的咖啡厅,我同意了。我和他走在路上,默默无言,近来好似同无言紧密相连,人与人之间就如此无话可说?我在心里如是说道。到了地方,我和他都点了一杯拿铁,我不喜欢太苦的东西,他不懂什么口味上的差别,只是我点什么他就点什么,我常笑他还是个孩子,他总反驳,说人不该在吃喝上这么较真。这次我不知哪里来的兴致,问他为何不该在吃喝上较真。他说:吃喝只为饱腹,为生存的延续。而人生的追求应该在一些别的东西上。我连忙叫他打住,或许他说得很对,我的确是个俗物。接下来我俩沉默许久,顿感无聊,想来在家也是枯坐,在外也是枯坐,却总觉得在外比在家要来得惬意,享受旁人投来的眼光。倒是他看起来有些不安,左顾右盼,时不时起身去厕所,回来后只顾盯着窗外,桌下的腿若有似无地上下抖动,对于他人的目光,就像躲避夏日酷热的阳光。我想,不过是个长不大的小孩罢了。
坐了有段时间,我和他偶有谈话,但都浅尝辄止,我不喜他故作高深的姿态,他也不喜我漫不经心的回答。说来我和他的友谊很是匪夷所思,就像我的婚姻一样。我突然想起妻子,于是刚还有些舒爽的心情顿时消散一空。闲来也是无事,我问他能不能知晓我妻子为何要和我结婚。我结婚的原因他是知晓的。谁知他这次没有装作深沉,只是好似一切理所当然的模样跟我说话:
“很简单,和谁结婚都一样,你也行,我猜就是我那天向她求婚,她也多半会同意。”
他的回答让我愣神,我想到妻子那天的回答,竟出奇一致。如此这般,婚姻、恋爱岂不伙同于游戏?谁知他这下很认同,但还补充了一句:
“的确是游戏,还是低俗的游戏,不,不对,低俗有些不准确,但也差不多,你也知道,没什么形容词能够准确形容婚姻与恋爱。”
我没有和他搭话,只沉浸于自己心里的秘密,倒是他的一番话语让我开朗不少。我的确不喜他的姿态,但不得不说有时他对我也有些许价值。
咖啡厅不大,此时人很少,座位零零散散坐了几人,彼此间隔很远,我和他坐在一处四人座的角落,正好能观望窗外的景色。只是,或许我俩都未料到,有人提出要我们拼一桌。那是个女人,长得很漂亮,与我妻子还有几分相像。她十分有礼貌地问我能否和我坐在一起,我将旁边的座位向后捎了捎,她说谢谢,我说应该的。我懒得问她原因,对面的朋友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他的表情有些不自然。我问她要不要喝些什么,我请客,她倒是不客气地说要一杯拿铁,我给她点了一杯,她又对我说了声谢谢,我也再次回了她一句应该的。此后三人一言不发,那女人看起来一点没有不安,像是等待什么默默出神。半晌后,对面的朋友起身说要回去,我提出要送送他,他连忙拒绝,叫我继续坐下,并对我投来怪异的目光。我理解他的意思,于是我俩相对而笑。那女人始终不发一言,用勺子缓缓搅动杯里的咖啡,将那浮在杯口的奶油花纹搅得稀碎,时不时抿嘴微笑,不动声色地瞥向我和那位朋友。我坐下后看着她,她衣着十分露骨,上身穿着雪绒呢装外套,低领毛衣下白皙的脖颈曲线优美,佩戴一串黑宝石项链,下身一条未及膝的黑色短裙,一双暗沉肉色丝袜,脚踩黑身红底高跟鞋,露出细小有致的指缝。我不觉看了她许久,心里想着妻子好像也常如此打扮。我和她说了很多话,大多是些毫无意义的俏皮话,她笑时不露牙齿,细长的手指捂住嘴,媚态横生。不觉间天黑,路灯也已亮起。
“这么晚了,不回去?”她问我。
“无妨,早回晚回都一样。”
她轻笑着,缓缓向我挪近,手指不经意间碰撞在一起,可我俩都未松开,接着她更为大胆地握住我的手,高跟鞋半脱未脱,脚尖勾着鞋尖,双腿自然晃动,偶尔碰到我的腿。我俩就像街边普通情侣般有说有笑,我闻到她发丝的香气,一种情欲绵绵的味道。
一通电话打断了我,是妻子。我起身走到一旁接通,她问我什么时候回去,我说大概不会回家,她很快挂断电话,我也不甚在意,我的心绪正被一股罪恶的幸福包裹。那女人看我走到一旁,若有所思,见我又走回来,她又若无其事。我问她是否去不远处的酒吧喝一杯,她欣然同意。路上我说了很多话,她都若有似无地笑着,好像对我所说不感兴趣,让我有些无措。酒桌上,我俩玩着无聊的酒桌游戏,心思都不放在游戏上。她突然聊起我那位“作家”朋友,问我他的工作,我有些不喜。我说他是个还未出道的穷作家,一事无成。她问我是什么类型的作家,我不假思索,煞有其事,说:为人类文明进步而生的作家。听到这话,我和她同时发笑,也不知笑点几何。酒吧并不热闹,怕是雪季的缘故,门外人来人往,很少有人进来。酒吧里的人,为了买醉而喝酒的一大把,大多是为了些相差无几的往事。眼看酒喝得差不多了后,我佯装不胜酒力,就要醉倒,她也佯装心慌,连忙扶着我一瘸一拐走进附近的酒店。看到酒店招牌,我心满意足暗自偷笑。走进房间,我躺在床上,手臂遮住双眼。等听到浴室传来水声才堪堪坐起。我起身四处摸索,却怎么也找不到我想要的那个东西。无奈之下我想要下楼去买,刚走到门口,她大概是听出了我的脚步,急忙叫住我,说是知道我在寻什么。我坐在床上,醉意全无。打开手机,看着妻子打来的电话,我萌生悔意,倒并非后悔背叛这份婚姻,实际上这段婚姻从一开始就是名存实亡,只是我不想这般跳脱,像是酒醒一样的后知后觉。
过了不久,她走出来,躺在床上,催促我赶快去洗澡。我没有拒绝,只是进浴室前我将手机关机,放在了外面。花洒喷出水花,雾气弥漫整个房间,我想忘掉一切,无所谓的事,一切都是无所谓的事,今晚就当一只带有人类羞耻情绪的狗。我洗完澡,没有穿衣服,只是将浴巾往身上一裹便走出门去。那女人让我在床上等一会,她去拿我想要的那个东西。我瘫在床上,不顾后果想入非非。我听到她叫我,我坐起身来看去,她正站在门口,手里攥着我的衣物,在我惊悚的目光下,她打开了门,在门外冲进几个身材魁梧的壮汉,一句话也不说,来势汹汹将我从床上像提一只狗一般提起的时候,我大概明白了,我什么都明白了。我羞愧地低下了头,不为背叛妻子,也不为丢了颜面,只是接受不了自己刚刚那般洋洋自得的丑陋模样。
在老老实实交了两千五百块钱后,我得以拿回衣物,走在回家的路上。顿感这身像模像样的服饰并不只是为了防寒取暖。我给那“作家”朋友打去了电话,他接通后我向他说明了刚才的遭遇,意料之中的是他当场放声大笑,笑声里的嘲弄之意不言而喻,这非但没让我难受,反倒让我好过了不少。但接着他说,他早猜到那女人的目的。我问他如何得知。他说:在咖啡厅点拿铁的大多都是俗物。
我连忙挂断了电话。我一人默默走到家,看了一眼时间,马上就过半夜。我轻轻打开家门,不想让妻子察觉。客厅亮着灯,我以为她还没睡,可客厅没有人,但桌上却多了两瓶啤酒,已经喝完,若只是两瓶啤酒倒也没事,只是桌上有两只杯子。我早该有所预料的吧,只是一时忘记了。我走到妻子房门口,里面传来的喘息让我站在门口也能感受到那股热烈的情欲。我微微打开一丝缝隙,看到妻子如痴如醉,欲仙欲死的表情,我心满意足。我又轻轻拉上房门,像一只看不见的幽灵,我想要离开家里,去“作家”朋友那儿住一晚。我转身,走进浴室,洗了一把脸,微微偏过脑袋,看见了浴室里两人的衣物。呵呵,我怎么忘了他,他也是个名副其实的俗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