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真帅,上公车的一瞬间就把我吸引住了。
没错,我喜欢的类型……红色的23号阿迪达斯篮球衣,黑色的休闲西装外套轻松地搭在外面,淡褐色的多袋裤下露出一双满是“战绩”的耐克。
他手里拿着一卷画纸,一杯微温的豆浆,厚厚的指茧让我似乎都能感受到纸杯的温度,却感觉不到他的兴趣爱好。
他就像一个小说里出走的主角,抿了口豆浆,嘴角沾上了豆沫,可爱地舔了一下,有趣……或许也快走进我的小说里。
公车上其实还有另一个他,引起了我的注意,模样有点像一个曾经追求过自己的师兄。
白净的皮肤,高挺的鼻梁,一身西装打扮,有着北方爽朗的豪气,又有着南方深深的柔情。
没有沉沉的职场味,睿智风趣的感觉让人在身边倍感轻松,抿不住嘴角,情不自禁地对他笑笑。
周围的西装白领相比起来,都显得阴沉万分……让我不禁也想分个角色给他,想象他活在我的生命中将会是个怎样的假君子……
没办法了解他们,只好想象他们,这样身边就有好多“完美情人”。
世界永远没那么巧,遇见喜欢的人喜欢你。
与他们的擦肩而过,让我想起了在另一个空间里“擦肩”的男生。
Sam我们之间的关系很微妙,断断续续,犹如春雨,你以为下完了,却总是有下一场。
一直只记得他告诉我的第一个名字—— Sam。
熟悉后,他曾经多次说过他不叫“Sam”, 他的真名实姓是另外一个。
但我宁可不叫,也不想说出他那个庸俗的真名。
我讨厌,让我想起另外一个讨厌的人。
So(所以)一直只叫他“Sam”。
他也一直在电话里叫我“子心”。我更情愿他叫我“小木”,可是他偏不,他说“子心”好听,我也说“Sam”好听,也许我们都不希望太深入对方。
可他却似乎很想很想通过电波看透我,总是打电话发短信,告诉我很多,关于他和他家。而我总是自动地把看到的(他发的短信),我听到得(他打的电话),一切一切与他沾边的永久删除。
我自认是一个很会编故事的女生,但我不承认那是撒谎。虽然性质也差不多,太多人认爲被我骗到了,而我只不过无聊说说而已,结果他们信了。
撒谎是要有目的的,我没有。
Sam他说我无情,神秘,什么事情都不告诉他。我只是不想涉网太深而已,他说试试吧!我并不想尝。
于是过了好久,好久的一段日子,他总是偶尔地想起我,发来一两个短信,然后又似乎忘记了我,消失在电话的另一端。而我也在他想起我的时候,偶尔地想起还有他的存在。
我们之间怎么认识的,已经记不清楚了。
只记得在某个无聊的下午,某个大学论坛里面,不知不觉地聊上了,而且很巧合的我们都不是那所大学的学生,接着又不知不觉地得到对方的手机号码,然后就脱离了网络,开始通过电波进行着属于两人的秘密。
他很喜欢半夜打电话,那段时间,我习惯半夜看书,他总是不断地打,我不停地拒绝、关机、开机,最后只能静音了。
他发来短信说我的彩铃很好听,但是我的声音更好听。
那时候,曾经觉得自己应该很适合做午夜DJ,会聊天,声音好听,看来还是蛮有前途的。
于是我又和他聊上了,边看书边挂着耳机。
在那无人的深夜,静得仿佛能听见月下的微光在窗边流淌。
他对我说,他失恋了。
我无言了,那电话费就这样一分一秒地白送给中国移动。
于是,我对他说:我当你女朋友吧!直到你找到新女朋友。
我听见他笑了,开始觉得……
那是一个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