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Juno
一双不合脚的鞋
如果喜欢
不如买了吧
即便你知道最终会舍弃它
高中的时候,和妈妈一起逛街,无意间看到一双粉红色单鞋,它外形靓丽,遗世而独立,仿佛《粉红色高跟鞋》里面拥有蛊惑力量的那一双鞋,让看到的人情不自禁地想去占有,当我准备叫营业员拿37码的给我试一下的时候,被告知只有这一双36码的了,可是实在是太喜欢了,便想着试试能不能塞下去,于是咬着牙,忍住痛,生生地把脚挤进去了,露出来的脚背的肉像是浮肿一样,丑陋而凶狠。
我告诉妈妈,我想要她,妈妈看着明明不适合的鞋,只说了一声你喜欢就好,然后就买了下来。买回去后,我在家里一直穿着它,想把它撑大一些,却发现它依旧坚硬冷艳,不曾妥协哪怕半厘米,而我的脚后跟却带着猩红被磨破了皮,渗出的血把粉红染成了棕色,脚背上被勒出一道弧形的深陷下去的凹痕,脚趾委屈地蜷缩在一堆,僵硬成一个扭曲的形状……
后来,我再也没有穿过了,每当看着它安静地端在鞋架时,就有种想要把它穿上的冲动,然而每每此时,脚上似乎能够回忆起那一天的酷刑,叫嚣着士可杀不可辱,无论如何都不肯就范。
秋天过去后,我把它装进一个最精美的鞋盒里,觉得她理应享受最高的荣誉和殊荣,她毕竟那么美,然而我无法真正拥有她。后来的后来,我再也没有想起过她了直到有一天在整理东西时,才从床底下翻出她,她已经蒙上了一层层灰,显得落魄而残败,颜色也不如记忆里的靓丽,我甚至无法相信自己以前竟然会喜欢她,那么那么喜欢过。她最终被我扔在了垃圾桶连带着盒子一起。
我想很多人应该有过类似的执念,因为一个人或一个物品特别美好,产生了想要拥有的念头,以为拥有了对方,就可以拥有那些美好。
得不到时,心心念念,日思夜想,坐立难安,生怕被别人抢走,像魔怔了般,脑子里没有吃饭,没有睡觉,只有他,煎熬却又甘之如饴,愿意为了拥有他而付出任何代价。等到终于拥有他时,狂喜中不敢相信,手捧之,心念之。可是过了那段时期,逐渐发现他的完美,带着刺,他的娇艳是汲取你的鲜血一点点绽放的,终究会疲倦、受伤,也曾坚定,也曾挣扎,可是最后不得不放手,承认不适合自己,无奈之际总有些遗憾,却再也不会如此牵肠挂肚了。
《港囧》里面,当徐来终于冲破重重阻碍见到杨依后,手忙脚乱地脱着彼此的衣服,嘴巴凶狠地贴近她的嘴唇,却发现无论再怎么拥抱亲吻,都觉得没有那种感觉了。《夏洛特烦恼》里,当夏洛终于如愿以偿和秋雅在一起后,看着秋雅只有在自己唱歌作曲的时候才会露出喜欢崇拜的神情后,不禁怀疑对方喜欢的并不是真正的自己,和女神在一起的生活也不过如此。
杨依之于徐来,秋雅之于下落,都是同样的执念,这种执念一旦没有被满足,会在很长的岁月里如病毒一般潜伏侵蚀着,它们并不会随着时间而消褪,反而经过岁月的累积而愈发猖狂,甚至成为一种人格,分离出另一个人。
心理学上有一个词叫做契可尼效应,大概意思是人们很容易忘掉已经完成的、有结果的事,却对那些被迫中断、没有完成的事印象深刻,记忆犹新。
就像是在商场逛街。试穿过一件衣服后,觉得很满意,但是价格有点贵,所以想再逛逛其他性价比高一点的,说服自己不要那么冲动,忍住了购买的欲望,最终什么都没有买就回去了。但是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会一直想着那件衣服,后悔当时没有买,又一边担心它被别人买走,最后还是决定买了,结果到了那家店,却再也找不到了。错过一件喜欢的一衣服后,会在以后的日子里疯狂的寻找相似的衣服,然而,即便买了,也还是觉得不如错过的那件好。
一双不合脚的鞋,如果实在喜欢,就买了吧,因为那最多让你损失几百块钱,却会让你从惴惴不安的焦灼中解脱,但如果你压抑住自己的欲望,不去成全那份执念,你或许会在很长很长的时间里后悔当初为什么不去拥有,这种缺憾如同饕餮的胃,会越变越大,最终吞噬一切。
都说放下执念,放下欲望,你从来没有得到过又何谈放下?就像你无法叫一个很久没有吃肉的人放下对肉的渴望,即便他嘴里说着放下了,不吃不代表不想,而是没机会吃。只要有机会,闻到厨房传来的肉香味,也会偷偷地钻进去吃,除非拿一大碗给他吃,不够再盛一晚,直到吃得满嘴油光,打个饱嗝都是油腻的味道,或许此时你叫他放下,他才会心甘情愿地放下,不再执着。
断绝执念的唯一方法,就是拥有一次,拥有过后,是欣喜若狂也好,是夙愿成真也好,或许发现也不过如此,或许自己并不像想象中那么期待喜欢,便不再念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