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加入书架许久了,但我一直都没真正地好好看过。
作为毛姆的经典长篇著作,全球百年经典小说,经久不衰地流传总是有其独特的魅力和价值所在。
奈何写作手法太独特,以第一人称去叙写别人的故事,开头又实在枯燥又不知其所以然,我曾弃书多次,继而重拾,
于是,直至今日,我才终于完完整整认认真真地合上了最后一页。
月亮象征高高在上的理想,六便士象征世俗的生活。月亮与六便士,查尔斯.斯朱兰选择了月亮,而我们的选择又会是什么?
现实与理想是一个永恒被探讨的话题,《月亮与六便士》丰富深刻的寓意也永恒值得人们深思。
01 初识
查尔斯.斯朱兰,小说的主人公,毛姆笔下的毁灭式般的天才画家。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小说的作者,《月亮与六便士》里的作家。
毛姆与斯朱兰第一次见面是在斯朱兰太太艾米组织的一次家庭聚餐上,那时的斯朱兰还不是画家。
“他没有社交才能,甚至连一点让自己从人堆挑出来的异处都没有,只是个好好先生,忠厚老实朴素无趣。他没有存在感,也许是个有用的社会成员,一个好丈夫,好父亲,一个诚信的经纪人,但你没理由在他身上浪费时间。”这是毛姆对斯朱兰的第一印象,可谓是芸芸众生中极其平凡的一个普通人。
但是,后来的事实证明了毛姆对斯朱兰的初次印象是不可靠的,甚至远远颠覆了他对斯朱兰的第一认知。
《傲慢与偏见》中有一句经典话语:“初次印象”是不可靠的,而偏见比无知更可怕。
是的,我们永远也无法通过一次会面就能准确判断出一个人的性格和社会定位。人是多么的捉摸不定,我们能做的就是了解人性,而不是判断人性。
02 劝说
在决心画画之前,斯特朗过了四十几年别人眼中平静辛福的生活。
他是一个在伦敦做事的证券经纪人,有个乐于交际的漂亮妻子,有一对活泼可爱的子女,这种生活模式给出的是天伦之美,呈现出社会人所崇尚的幸福美满。但是,就在他们婚后的第十七个年头,他突然离家,留下一封不到十行字的信,去了巴黎,决定不再回来。
斯朱兰太太希望毛姆去巴黎劝说丈夫回来,并表示只要丈夫肯回来,她可以当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于是,毛姆与斯朱兰有了第二次见面。
当毛姆几经周折在一家破旧寒碜的小旅馆找到斯朱兰,得知他离开的原因不是因为人们口中所说的外遇,而只是因为单纯地想画画时,毛姆一脸的鄙视和嘲笑,完全无法理解斯朱兰的行为和动机。
斯朱兰为了画画,近乎偏执,完全不在乎外界对他的看法,有段这样的对话:
毛姆:“人人会觉得你是个贱货。”
斯朱兰:“随便。”
毛姆:“被人厌恶鄙视也无所谓?”
斯朱兰:“无所谓。”
毛姆:“你真的不在乎别人把你当成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斯朱兰:“不在乎。”
毛姆:“你不在乎老婆儿子流落街头乞讨生活?”
斯朱兰:“毫不在乎。”我必须画画儿,由不了自己。一个人掉进了水里,不管他游泳游得好不好,他必须挣扎,不然就得淹死。
这是一个抛妻弃子、不负责任的男人,在人类延续至今的的文明认知中,这种行为显然是要受到道德谴责,令人憎恨。可斯朱兰让人憎恨的同时,又让人敬佩。
敬佩他的勇气,对自己负责,敢于为自己活一次。人到中年,放弃舒适安逸的生活,选择穷困潦倒的谋生,只为着心中的纯粹的白月光理想,这样的魄力是人世间少见的;敬佩他的淡然,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一心沉浸在自己的精神领域。想让别人认可,这是人类文明的本能,可真的有这样一个人完全不在乎他人的看法。
其实,很多时候人都是摆动的,对于生而就存在,只能被选择的社会责任,在突破和规则之间徘徊。大多数人都会站在了符合社会文明认知的规则那边,只有少数人选择了强调自我和个性的突破,所以社会总体还是和谐和多彩的,呈现它本该有的样子。
好吧,天才总是少数,也总是不走寻常路,斯朱兰就那样毅然决然地走上了不负社会责任、穷困潦倒谋生、一心追求心里那道光的漫漫长路。
也许此刻他心里想的是,“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03 机缘重逢
事情过去大约五年了,毛姆决定去巴黎住一段时间,按部就班、平平淡淡的伦敦已经让他腻味透了。
毛姆在巴黎安顿好之后,去见一个朋友德克.司卓夫,一个尽管画技拙劣,却有着敏感的艺术鉴赏力的画家。在与德克的交谈中,他再次听到了斯朱兰这个久违的名字。在德克的眼里,他是个伟大的艺术家,是个天才画家,当得知毛姆也认识斯朱兰时,便迫不及待地带他去找斯朱兰。
于是,毛姆和斯朱兰有了第三次见面。
斯朱兰穿的还是五年前的那身衣服,但是更破更脏了,手也很脏,一脸的乱七八糟,由此可见,他过得并不好,后来的两人谈话也证实了毛姆的猜想。
在与斯朱兰的交谈中,毛姆发现斯朱兰完全漠视生活的舒适,对于大多数人无法忍受的饥寒交迫,他毫不在乎。有六个月他每天只靠一个面包一瓶牛奶活着,过着一种纯粹的精神生活。从伦敦带的钱花光后,他当过夜店导游,当翻译,当油漆工等,但他所有的收入都只是为了买画布和画笔,他一直在画。而且他从不推销自己的画,不在意自己画的好不好,只是画自己看到的东西而已。
当毛姆问及他回看这五年穷困潦倒的生活,是否后悔当初的选择,如果让他重新再来一回,他还会这样做吗?他给出了确定而没有丝毫迟疑的答案--会,我不想过去,唯一重要的是永恒的现在,我很快乐。
想到了八个字:天才在左,疯子在右。在德克的眼里,他是天才,可在大多人的眼里,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天才与疯子有时候或许就只有一线之隔,一念之差。
有这样一段话:天才与疯子是两级,普通人是赤道,两级不懂赤道的炎热,赤道不懂两级的寒冷,寒冷与赤热是对立的。说实话,斯朱兰那种对现实的一切漠然不觉的纯粹精神生活,是大多数人无法理解的,那具没有物欲的皮囊包裹之下有种令人寒颤的偏执。
斯朱兰,活在了自己的世界里,没有活在别人的眼中。就算我们不认同他的生活方式,可我们要尊重他选择的权利。
04 病中再见
生活在各自平静地进行着,直到有一天德克急匆匆地找到了毛姆。
德克发现斯朱兰病了,而且快要死了,一个人住在一个肮脏的阁楼里没有人照顾,他想要把斯朱兰接到家里,和妻子布兰奇一起照顾。
于是,毛姆与斯朱兰有了第四次见面。
小阁楼极其昏暗,只有天窗投下的一束晦暗朦胧的微光。斯朱兰的房子,一半是住处,一半是画室,不过是一张床、几幅面朝墙壁的油画,一个画架,一桌一椅。地上没铺地毯,墙上也没壁炉,桌上胡乱堆着颜料瓶、调色刀等各种小杂物。斯朱兰难受地躺在一张对他来说太小的床上,所有衣物都堆在身上取暖,发着高烧。
斯朱兰脾气不可捉摸,十分古怪。他没说过一句机灵话,但天生喜欢狠狠挖苦别人,夹枪带棒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他全然不顾别人的感受,以伤人为乐,总是狠狠糟践德克。
尽管病着,斯朱兰说话还是那么咄咄逼人,当德克对他表示关心时,他回复的都是“去死吧你,死笨蛋”之类的话语。但斯朱兰身上似乎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德克总是情不自禁收到吸引,所以不管斯朱兰怎么说他,德克最终还是会讨好他、关心他。也许是因为德克打从心底里认定,斯朱兰是个天才画家,无比崇拜。
自从走上画画之路,斯朱兰完全变了,仿佛中了魔法一般,行为、性情皆与往昔迥然不同。从前的他,温文儒雅,不爱多说话,可现在的他举止夸张,想法怪诞,随性散漫,这不由得让人联想到暴风雨前的平静,所有即将波涛汹涌的力量暗暗潜伏在海底,只等召唤的时机到了,然后一切都倾盆而出,一发不可收拾。
大海过于平静,始终沉默不动声色,你会突然心生烦恼,感到莫名不安。有时候啊,人也是如此,始终沉默的人一旦爆发,那摧毁的力量会让你害怕。
05 最后一面
日子又过去了很久,生活在悄无声息地改变着。
期间发生了很多事,德克被斯朱兰从自己的画室赶了出来,德克的妻子布兰奇爱上了斯朱兰,布兰奇和斯朱兰生活在德克的家里,德克流浪在外,后来,布兰奇自杀了,德克回了荷兰老家。
此时的毛姆,糟心透了,不想再跟这场悲剧里的任何角色见面。
但事情总是事与愿违,有一天毛姆在街上办事,又碰见斯朱兰,这是他们的第五次见面,也是最后一次。
对于那件祸事的始作俑者,毛姆有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嫌恶,他不想跟斯朱兰再有任何的联系,可斯朱兰就是一路赖皮地跟着他回家。
当谈及那场悲剧时,斯朱兰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德克与布兰奇的婚姻只是表面上的幸福,布兰奇的沉静是飓风吹残过的小岛上笼罩的死寂,她的愉快是绝望的惨笑。布兰奇并不爱她的丈夫德克,甚至永远无法原谅他,只是她伪装了自己的情绪。
斯朱兰的到来,那骨子里的粗野与随性唤醒了布兰奇心里的激情,她不可控制地爱上了这个一无所有且脾气古怪的画家。而斯朱兰最后跟她在一起的生活的理由也是简单,他需要她。那时的斯朱兰正要画一幅裸体,布兰奇的身体很美,是很好的画画素材。他告诉过布兰奇,一旦他不需要她了,那她必须要离开,布兰奇还是选择不顾一切地跟他在一起。
她想要控制斯朱兰,把他禁锢在一本家庭账簿上,这是自由散漫的斯朱兰最无法忍受的,所以他们争吵不断。直到有一天斯朱兰摔门而出,布兰奇想用死亡这种可悲的方式来拉回和栓住他,喝下了那瓶草酸,但她真的高估了自己的重要性,低估了斯朱兰的无情自私。
在布兰奇住院直至死去的那几天,斯朱兰没有去看过她一眼。
世界照常运转,悲剧过后,这件事终将被人们淡忘。斯朱兰的无情自私是为人们所厌恶和憎恨的,可当他一开始就表明自己这种态度,别人还是愿意飞蛾扑火般靠近他,他的形象似乎又没那么可恨了。
他是个完全的随心主义者,做自己想做的,不顾及别人的感受,对旁人的唯一要求是别来烦他,他一心一意追求自己的目标,为此不但甘愿牺牲自己,也不惜牺牲他人。
后来,毛姆再有没有见过斯朱兰,只是听说他去马赛了。后面的故事都是毛姆听他人讲述斯朱兰的生活而来。
斯朱兰去了马赛,跟流浪汉混在一起,在救济站喝别人施舍的粥,在街头行乞要饭,在码头当搬运工,在船上当水手,这一切他从未抱怨,只要能画画。再后来,他去了太平洋上的一个海岛--大溪地,孤独的灵魂怀着不为人知的幻想,终于向他梦寐中的岛屿进发。
毛姆对此有段精彩的描述:我觉得有些人就是生错了地方,造化弄人,他们被抛到了某处,却惦念着一个隐约朦胧的故乡。出生地则是异乡,从小熟悉的绿茵小巷,曾经玩耍的拥挤闹市,都只是沿途风景。他们在亲友中也许一辈子都落落寡合,对自己唯一熟悉的环境淡然疏离。也许正是这种陌生感促使他跑遍千山万水寻觅自己永恒的归宿。
当斯朱兰来到大溪地时,心里刹那间明白,这就是他终生追寻的地方。
再后来,他与一个土著姑娘爱塔结了婚,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地方,那是一间隐匿在苍郁茂盛树木的小木屋,只有一条浓荫遮蔽的小径蜿蜒通往那里。他每天就在那里作画,爱塔满足他对旁人的要求--不烦他。想来,这是他最幸福的时光吧,在自己喜欢的地方不受干扰地一心只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不幸的是,他染上了麻风病,身体一点点溃烂,眼睛也瞎了,可他还一直在画画。房子的四面墙从底到顶是一幅精妙奇特的画卷,奇异而神秘,无法言喻,真是一幅天才巨作。
那幅巨型壁画完成了,似乎他生而为人的使命也结束了,斯朱兰饱受折磨的孤僻灵魂也终于安歇了。他要求爱塔在他死后,将这座充满奇异绘画的房子烧毁,是的,这才是斯朱兰,一个毁灭性的天才画家,一个无法被世人理解的孤独人。
他活着的时候,一幅画都没有卖出去,死后却给人类留下了惊世骇俗的画卷。
死后,他被世人称为天才,曾经的那些为人所瞧不起的任何一幅画都价值连城。
故事结束了,斯朱兰这个人物太错综复杂了,他很伟大,不屑于爱,他很渺小,不配于爱。
理想与现实,艺术与生活,个性与共性,如今的我们又会是何去何从?退一步说,你发现了自己的月亮吗?有时候可悲的不是你不知月亮和六便士如何抉择,而是你没有选择,因为你并不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人往往不是成为了自己想成为的人,而是不得不成为的人。
当你俯身去捡六便士的时候,希望你头顶有月亮可仰望和追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