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系列之九——处理好与法官间的关系
字体大小:大|中|小2010-06-21 17:25阅读(64)评论(0)分类:
绝不是送礼,行贿之流。都落入了下层。且风险极大!
所谓的处理好关系,指的是更细心一点,态度更好一点,更积极一点,更主动一点。
比如前段写的文章:带个U盘去法院。就是方便了法官。也客观上加快了判决裁定文书的出台。
好处极大。法官虽不能帮你贪赃枉法,却有自由裁量权。
刑事为例,比如罪名确凿,法定刑3到7年,到底是3年还是7年呢,法官说了算。都对,都有理。上级查问下来,一样占的住脚!
当然这可能性不大,具体判多少,恐怕还要跟法官当天的心情如何,具体案情来决定的。
但是,搞好关系,还是有极大的必要性的。
比如,当事人求慢的案子,你就可以拜托一下熟悉的法官,缓一缓再处理。毕竟,每个法官的案子极多。审判压力大,只要不超过审限就可以了。完全可以先处理其他案子的。
反之,求快的案子,也可以拜托熟悉的法官,或者同学朋友之流,加快速度。案子嘛,我想办哪个就办哪个,反正都是要办的。我只要不误期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