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低幼儿童绘画教学中,对美术技能技巧的涉入一直是个有争议的话题。
站在儿童发展心理学角度来说,在低幼儿童绘画的过程中过多的涉入美术技能的教授,会破坏孩子天生的感知力和直觉性;而站在美学的角度来说,有些过于放纵的低幼儿童作品失去了美感,对于儿童从小的美感教育又似乎缺失了点什么。
对于这个问题,我也一直很纠结,感觉这是个矛盾点,在教育的过程中,如果两者能达成统一,似乎一切就迎刃而解了。
前段时间去参与一个课程培训,在这个课程培训中,导师提出了一个问题:你的美术教育是“通过美术的教育”还是“基于美术的教育”,在培训中导师的语义是讲美术就是美术,作品的表现也应该是“美”的呈现,落脚点也应该是美术,所谓通过美术的教育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美术教育”。对于这点我真的不敢苟同,因为在我心中美术不仅仅是让孩子们感知美、认识美、表达美,通过美术对儿童人格的塑造、语言的发展、科学的认知都可以通过美术这一途径完善,但是导师也给了我再一次深思的机会,让我考虑两者该怎样平衡,才能相对完美。
当我们带着问题去教学、看书、思考的时候,会发现,答案很快就会浮现。
这段时间,恰巧我和读书群的老师们一起看《造就全人的艺术教育——华德福学校一至八年级绘画课》,起初书的前面一部分都是基础的美学讲解,构图、色彩、黄金分割、几何学……这和我之前听的培训课程有点相似,我仔细品读着书中的内容,虽然有点枯燥无味,但是因为我很想在其中找到点什么,所以我尽量让自己更有耐心一些……随着内容的深入,书中开始从最初的基础美学转向绘画手法极其教育意义,其中有一段关于“游戏规则——自由”的阐述让我豁然开朗。
如果说绘画只注重心理层次,那开放性的自由表达是为了能够看到更深层次的人格特质,如若加上“教育”二字,结果就要调整方向了。低幼儿童美术教学在自由发展和美学之间还有一条路,就是“游戏冲动”。
在心理学中,人每个阶段的发展都有其“任务性”,对于幼儿的来说“游戏”就是唯一重要的任务。幼儿通过游戏来认识周围事物,发展其社会性,游戏是幼儿期最佳的教育途径。前段时间读了《游戏力》,书中大量案例都说明了游戏是和儿童重要的沟通渠道。
那么在幼儿美术教育中,该怎样协调自由(心理层次)和规则(技能部分)之间的关系呢?书中是这样描写的——
在教育学中,可以按照席勒的观点来理解“游戏”。不假思索的信笔涂鸦只是顺应了一种片面化的、麻木乏味的“感性冲动”,只有按照规则行事,才能满足那种片面化了的“理性冲动”。
没有规则,就没有游戏——生活这样告诉我们。
“这两种冲动的协同作用,”席勒说,“促成了第三种冲动,即游戏冲动。感性冲动是被外界支配的,它会接收客体,理性冲动是自主支配的,它会创造客体。游戏冲动令人向往的状态是,自身怎样去创造,就怎样去接收,同时努力去创造,就像感官努力去接收一样。”“对于感性冲动的对象,可称之为生活,对于理性冲动的对象,则可称之为形象。对于那种将这两者合二为一的冲动(‘游戏冲动’),可借助一个普遍的概念,将其视为生活中的形象……”
有规则的自由是这个世界普遍存在的真理,在绘画中同理。幼儿的直觉是感性冲动,而将其表现出来则需要理性冲动去配合,假如在儿童的作品中只有感性的存在,那么人将不能自控,也就谈不上自由了。
“只有当人成为完全的人,形成了人的两种基本冲动时,自由才开始显现。”“只有通过美……才促成了人的自我发展,使人发展成为想要的样子,成为应该成为的样子。这是因为,是美,把人置于自由的状态,介于感性和理性之间。”
看到这里大家大概会更加疑惑,是不是该摄入技能的教法?书中后面提到——
教师要把造型手法的规则恰如其分地植入绘画任务中……
这个恰如其分我的理解就是,尊重儿童的发展,适当的讲解但不强求,等待儿童蒙昧的意识慢慢觉醒,很多知识就刚好能为之所用了。这就是我们一直强调的尊重和等待。
无论我们怎样尊重儿童,愿意付出多久的时间去等待孩子们的成长,对于一个老师来说美学中所蕴藏的构图原则、色彩构成等基础知识,虽然潜藏着的,但却都是根本。对老师来说,对美学原则形成敏锐的感觉是我们要不断修炼的基本功,至于孩子们,他们不需要的涉足这一块。所谓教师心中有,孩子方能在无形中学习和感受。
综上所述,想要将两者合二为一,首先教师就要具备两者所需要的基础知识,然后通过教育活动,慢慢渗透给孩子。学无止境,继续修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