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他俩结发夫妻27年,男人50,女人今年48。
他是大学里的文学教授,她是一家连锁药店里的收营员。
很多年前,中国南部一个又偏又穷的山沟里,男孩和女孩是邻里,也是方圆几里唯一的同龄孩子。
两家人都穷得要命,俩娃娃连衣服都共着穿,她穿他的小衣裳,他啃她咬过的饼粑粑,泥巴堆里滚到了读书的年纪。
那时候,两个人手拉着手每天走很远去邻村上几节课,下午4点多又手拉手甩回家。
后来女孩没有读书了,男孩一读读出了个首都里的大学。
两人失去了联系,整整好几年。
南方层层浪浪的梯田自顾自铺开着,又寂灭着,一年又一年。
2.
那是80年代最美的光景,男孩大学里学会了吉他和写诗。
和所有青年一样,他很快便忘了自己的来处,心中只有城里的月光。
读书发狠加上很有灵性,男孩不久便经历了一段“恋爱”,加上老师的器重,介绍工作不成问题,城市近在咫尺。
夜晚,男孩抱着收音机听着路遥《平凡的世界》,唯有这时他才记起那个南方村落,那个暖如亲人的女孩。
只是城市汹涌,在脑中唤起故乡越来越费劲,从1秒、5秒,再到1分钟…直到故乡变成了一个不再具任何声色气味的词。
22岁那年,他毕业,迎来了人生的巨大打击——唯一一个落户指标意外地给了年级里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子,后来他才知道什么叫做“关系户”。
总而言之,他的梦碎了。
他又回到了南方的小乡。
3.
后来那段时光他很少回忆起,因为每一次回忆都是一次加深,这种屈辱的伤痛他只希望被自然沙化。
村里唯一的状元郎又回来了。
再见她时,他竟有几秒迟钝。
仿佛之前的时间都被冻住,只是那一刹才又开始哗哗流动——每一根发丝,每一寸肤色,每一根皱纹都在她的面庞飞速生长,诉说着南方水土和农事是怎样将一个女孩变成了眼前这个娟秀又土气的女人。
他们结婚了,他在镇上谋了一份中学老师的工作,她随他找了份零工。
一待就是8年,男人始终记得《平凡的世界》,始终记得城市的样子,白天教书晚上读书,30岁那年重新考回了北京,硕博连读,成绩优异,留任大学。
户口,宿舍,孩子,房子,车子,这些东西变魔术般叮叮当当落入了他们的生活,转眼已过40好几。
她被孩子们呼做师母,总是很不好意思,除了多备点菜多备点酒招呼他们来家里坐坐,其它好像也都不会了。
他的书房她甚少进去,里面除了书还是书,桌上不常触到的角落满是灰尘,烟缸里直到烟头成山男人才倒倒。墙上是一幅女学生送他的字画,她看不懂,被裱得整整齐齐挂在正中间。
儿子是他的模子,从小便决意要做文学教授,读的书比他老子还多,写得一手好文章,今年不负众望考入北京最一流的学府,明年准备出国游学。
儿子是男人最得意的,继承了他的所有聪颖,又即将完成他未曾实现的出国梦。所以每每说起儿子他总是嘴角泛起笑意,却又克制不想显得过于骄傲。
唯一难过的是,儿子不愿跟他回乡,孩子与那个地方并没有最直接的联系。
4.
又一个老夫老妻的周末,儿子不回家。
吃过午饭,男人提议去三联书店走走,女人洗完碗擦擦手说好。
一进书店女人就犯困,索性把书柜间的窄道当作小区小路,一遍遍走来散去。
男人架起了眼镜,一如往常地在社科哲学区域扎下了根。
几个小时过去,两人从书店出门,女人要去个厕所,男人便站门口等待。
忽然,耳边响起一段极其熟悉的音乐,熟悉到他还来不及辨出那首曲子叫什么,眼泪就先哗啦一下涌了出来。
已然是一种生理冲动,曲子早已融入他的身体——那是崔健的《花房姑娘》,那年他22岁。
抬起头,对面小酒吧门口,竟是个高瘦女孩在唱着这首歌,抱着吉他。
女孩小脸尖瘦,头发长长,大腿白白,超短T恤,高腰短裤,那是他80年代来北京时听到的最美的词:尖果儿。
一开口,是女孩清脆而略微沧桑的声音:
“你问我要去向何方
我指着大海的方向
.......
我就要回到老地方,
我就要走在老路上,
我明知我已离不开你,
噢,姑娘。”
他微微闭上了眼睛。
5.
不知过了多久,女人出来拍了拍他,说:走了。
女人回了回头看了那个弹吉他的靓女仔。
很久,两人一路无言。
忽然,她开口:还在想着那个姑娘吧?
男人回过头看着她。
女人继续走,望着前面说:如果我那时候多读点书也可以唱的。
结语:
很久没有写故事了。最近读张爱玲一篇散文《自己的文章》,有段话很入心:
“我喜欢参差的对照写法,因为它是较近事实的......
我不喜欢壮烈。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壮烈只有力,没有美,似乎缺乏人性。悲壮则如大红大绿的配色,是一种强烈的对照。但它的刺激性还是大于启发性。苍凉之所以有更深长的回味,就因为它像葱绿配桃红,是一种参差的对照。
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则是一种启示。“
所以,一些不彻底的人物,一些鸡毛的生活片段,虽然朴素,却很值得玩味,就像深不可测的大海最表面的小小波澜。
颜卤煮:89年白羊B型妞,毕业于北师大文艺学,短篇专栏作者,喜爱挖掘日常琐碎里深埋的小星光,愿它照亮我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