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号那天,我买了一条皮短裤,是那种偏肥的款,过了几天准备穿的时候,试了好几个上衣,都搭不上短裤。于是就想着把短裤退换了。平常工作,再加上婆婆住了几天医院,把换短裤这事隔脑后边了,前几天抽空拿着短裤去换,很不巧的是,那家店老板去进货了。
一拖又是几天,再去的时候,早上给店老板打了一通电话,让下午去。
去了以后,让我生了一肚子气。
店老板开始说,这短裤不是我家的,后来又说是我加的,但是我不能给你退换。原因是时间太久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说了半天,老板就是不给退换。
有一句话让我特别深刻:”我这是做生意的,做的是买卖,我卖一件就是一件,不能说你不想要了,想退就退。“
最后,我气愤的撂了一句狠话,就走了。
在回家的路上,一直回想这件事。我和店家都犯了同样错误,那就是忽略的”时机“的重要性。
在买衣服的时候,她没有告诉我,如果不满意,几天之内是可以退换的。
而我,总是理所当然把人想的太好,过去这么10多天,迷之自信的觉得,店家肯定会给我退换。心里对时间没有任何概念。
自知理亏,吃一堑长一智吧。
大脑理智下来,我还是挺欣赏这个店家的。有自己的底线,无论别人怎么说,我的规矩就在那里。这样的做法,剩下的都是喜欢她风格的人。
毕竟你不是毛爷爷,做不到让所以有人都喜欢。与其委屈讨好,不如独竖旗帜,留下的,就是和你相似的人,这样的相处,岂不是更肆意潇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