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对艺术家的心理活动很感兴趣,这些能创造出伟大作品的人到底和寻常人有何不同,为何他们能具备这样才华、创造力和发现美的眼睛?直到看到毛姆写的这本以高更为原型的半传记半虚构的小说,我才多多少少有些理解,而且我认为这个理由合情合理,让我信服。即使斯朱兰的后半生在颠沛流离中度过,但我依旧有些羡慕他。
小说的开头乏味得让我曾经一度弃读。作者以他在经常参加作家聚会的开端,让我看到的只是枯燥无聊的觥筹交错。应酬性的聚会里第一次出现的男主角—斯朱兰,看上去又是个十足无趣的人,蹩脚、笨拙且不善交际。一个平凡的证券经纪人,一个美丽的妻子,一双可爱的儿女。在世俗世界里他们无疑是非常幸福的一家。
可这世上最难捉摸不就是人的内心吗?妻子从来都只知道要靠丈夫养活,却忽略了丈夫作为一个自由人的存在,他也有自己想追求的东西。当一个人被身上重重的责任包围,他就再不是一个单纯的独立的人。
然而我并无法佩服斯朱兰冲破一切阻碍,抛妻弃子去往法国画画。我不是想以道德来谴责他,因为就像他所说的:我已经养了他们十七年,我的妻子可以自己去找工作做,孩子有人会养,而我只想画画。他不是说他要成为伟大的画家,他说他只想画画。毛姆写道:让斯朱兰着魔的是一种热切的创作欲,叫他不得安宁,逼他为了创造美东奔西走。他是终生跋涉的朝圣者,永远思慕这圣地,那心魔对他毫不留情。一瞬间我似乎看到一个饱受煎熬的炽烈灵魂,追逐着血肉之躯根本无法企及的某个伟大目标。他的躯体是不由自主的,他的行动由不得他自己,所以我并不佩服他,有时看着看着甚至有点怜悯他。
不过你要是在斯朱兰面前表示对他一点好心和一丝怜悯,你肯定会受到他一番嘲弄和讥笑。我从未见过一个人如此解放天性,不受社会规则约束。
所有的人都以为斯朱兰的离开是因为有了新欢。他的妻子还觉得可以让他回到他们这个家来,那时的她还是那么楚楚可怜,是一个柔弱的被抛弃的妻子。但是当她知道他是为了追逐理想而离开,她突然变得果断而决绝,她知道她可以战胜小三,但是战胜不了他的理想。她的丈夫再也不会回来了,所以她恨透了他,诅咒他,因为他让她失去了有保障的优渥的生活。这个转变毛姆写得非常好,既让我觉得很惊讶,但是有很在情在理。
潦倒困顿的斯朱兰在法国靠打零工过活,这样的生活通常也是饥一顿饱一顿,而这期间另一个画家对他给予了极大的帮助。这个只能画画三流的画家却拥有一流的鉴赏力,他在看过还是默默无闻的斯朱兰的作品后笃定他是一个伟大的天才。时不时给予他救助,还在他病得快要咽气的时候把他接到家里和妻子悉心照料他直到康复。而最让人咂舌的是德克那一直端庄优雅的妻子竟然告诉德克她爱上了斯朱兰,要随一无所有的斯朱兰而去。一向深爱妻子的德克最后竟然把房子给了布蓝琪和斯朱兰,自己离开。还真是一个为爱低到了尘埃里的人,但我怎么就对爱得如此卑微的德克喜欢不起来呢?
后来布蓝琪还是自杀了。显然,她不可能留得住斯朱兰,她想用柔情的密语和舒适的生活环境把他拴在自己身边,留住一个自己都无法控制自己的人。而斯朱兰会和她在一起仅仅是因为内心迸发出的强烈的欲望。最后把布蓝琪燃烧成了灰烬。
一个是对自己体贴入微,细心呵护的丈夫,一个是自己厌恶至极,对别人施与的善意都要极尽嘲讽的人。布蓝琪最后竟然爱上了后者,还为他丢掉性命。这究竟是为何?原来布蓝琪原先是在一个罗马贵族家当家庭教师,被这家的公子引诱怀了孩子。这公子不愿负责,布蓝琪想和孩子一起自杀,被德克碰到,就娶了她。毛姆觉得既然这样,那布蓝琪不是更应该懂得德克对自己的好吗?但是斯朱兰给出了出乎意料的解释:女人能原谅男人对她的伤害,但永远无法原谅他为她所做的牺牲。看完之后反正我是震撼到了。
斯朱兰最后的栖息地是一个美丽的世外桃源---大溪地。在那里他娶了一个土著女人,这大概是他得麻风病死之前过得最快乐的几年了。在那个就像被上帝遗忘的角落他像野人般的活着,心灵的自由度却变大了,最后他完成了自己的最后一幅巨作之后去世。
书中有一段文字是这样写的:我觉得有些人就是生错了地方,造化弄人,他们被抛到了某处。出生地则是异乡,从小熟悉的绿荫小巷、曾经玩耍的拥挤闹市,都只是沿途风景。他们在亲友中也许一辈子都落落寡合,对自己唯一熟悉的环境淡然疏离。也许正是这种陌生感促使他跑遍千山万水寻觅自己永恒的归宿。也许有某种根深蒂固的返祖欲,促使迷途者返回祖先在鸿蒙初辟时离开的故乡。有时一个人偶然来到某地,会有莫名其妙的归属感。看到这里,我竟觉得深有同感。
生命不就是一直在找寻,找寻,那处让心灵可以安放的地方吗?斯朱兰找到了,在大溪地,在月亮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