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创造幸福,奋斗铸就伟大。劳动精神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生动体现,是鼓舞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风雨无阻、勇敢前进的强大精神动力,我们必须大力弘扬劳动精神,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不懈奋斗。
弘扬劳动精神需要学习劳动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爱岗,顾名思义就是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敬业就是专心致志以事其业,用一种恭敬严肃的态度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精益求精,爱岗和敬业总是联系在一起的,爱岗是敬业的基石,敬业是对爱岗的进一步的升华。爱岗敬业、争创一流是对劳动模范主体意识和责任担当的高度概括,是劳模精神的重要构成要素。我们要向劳模学习,不断追求一流的技术水平,干一流的工作业绩,创造一流的工作效率;学习他们勇于攀登、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增强创新意识,培养和提高创新能力,用新技术创造新业绩;学习他们互帮互学、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用真情凝聚人心,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努力服务社会、服务人民。
弘扬劳动精神需要勤学苦练。所谓勤学,就是勤于学习工作所需各种知识;所谓苦练,就是将所学所得用于工作实践中。在知识飞速更新的今天,如果不能与时俱进地更新知识,就很难适应新的工作内容与工作情况;同样的,“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光说不练依然是假把式,纸上谈兵,空谈空想只能变为绣花枕头。我们要坚持“实”字为要、“敢”字为先、“干”字打头,主动扛起“担当旗”,立足实际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成为攻坚克难、披荆斩棘的“实干家”,以时不我待的使命担当,创造出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检验的业绩。作为新时代的年轻干部,只有勤学苦练,努力增强本领,才能为社会主义的事业添砖加瓦,彰显自身价值,只争朝夕、不负韶华。
弘扬劳动精神需要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要把稳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我们要维护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好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问题,要健全党政主导的维权服务机制,健全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切实为劳动者排忧解难,不断提升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广大劳动者在共建共享中过上更加幸福的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