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曹舒雯
一看到新出的电影在豆瓣上的评分是9.0,妈妈就带我去看了这部电影。在看完这部电影之后,我的内心产生了极大的震撼。这部电影可以说是反应了中国社会的现状,同时也让我不禁思考起关于生命的问题。
这部电影主要讲的就是,在2002年的时候,德国的一家公司研发出一款可以治疗慢粒性白血病的药,但是这种药被称之为天价药,因为这样的一瓶药售价是四万人民币。要知道,在当时中国人的经济状况根本支付不起,连短期的都支付不起,更不要说这种药是终身服用的了。因此很多人就只能等死,有些人不愿意等死就只能花费大价钱去买这种药,但多数人是吃的家破人亡。直到出现了印度的仿制药,这种药与合法的格列宁的效果是一模一样的。但是唯一的不同就是,这种印度的仿制药只需要五百元就可以买到,可是这种药只是在印度才有。
一、程勇
电影的主人公程勇是一个大城市中的小人物,他是一个普通至极的人,但是唯一与别人不同的地方在与他是一个卖印度神油的,因此他和印度也是有联系渠道的。刚开始的时候他知道自己走私被发现的严重性,但是他的父亲得了重病,他又没钱医治,因此就冒险干了这一行。本来500元一瓶的油现在只需要5000元在中国销售。虽然程勇这样做的目的是赚钱。但是,对于人们来说,从四万元到五百元已经减少了很多。可是程勇在挣钱之后却担心自己被捉住,因此就放弃了这一行。因为在程勇的心里,他不是救世主,他只要赚钱。直到后来当年与他一起合作的人却因为没有药吃而死。程勇终于觉醒了,他发现自己现在想要的并不是钱,他想要的是拯救这些人的生命。
这是一个对生命的选择。在这个选择中伴随的是程勇的觉醒,他意识到了自己应该去帮助这些人的生命,因为他有能力这么去做。而且是因为当时自己没有想要拯救生命的意愿,最终才害了这么人。他这样的行为其实也是为自己赎罪了。他在自己已经没有了代理权的情况下,在自己已经完全过上了安稳的生活了之后,在自己已经完全没有必要去帮助这些人的情况下。放弃了对安逸生活的追求,继续走向了走私药物的道路。然而,这次他并没有赚钱,他想帮助更多的人活下来,想要让自己的灵魂得到安宁,他以原价出售,甚至亏本也要卖,也要帮助这些人,让这些人过上安稳的日子。
虽然最终,他还是被警察抓住了,但是,他却像是早都做好了准备一样。不但没有为自己申辩,而且在走之前还让那些人赶紧抱着格列宁药物离开。
这部影片算是表现了程勇的个人成长。原本他是社会的底层人,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活着有什么意义,同样,他也很缺钱,但当初的他是害怕法律的,认为自己只要就这么或者就够了,根本不需要再去拼一些什么,因为根本就没有必要。可以说,这一阶段的程勇就像鲁迅笔下的“市井小人”,眼里只有自己, 也只寻求安稳。后来的程勇是为了钱,再到后来才是要帮助别人,乃至赎罪。在这个期间,他成长了,他不再盲目的遵从法律,而是用自己的思维去辩证,到底法律真的是对的吗?最后他按照自己心中的道德律行事,所以即使是最终被捕入狱,他也无怨无悔。
二、曹斌
在这个电影当中,曹斌这个人也是一直在法律与生命亦或者是说感情方面徘徊。刚开始曹斌接手这个案件的时候,信誓旦旦的觉得自己一定能完成。但当他知道,印度的这种“假”药,比正规的药便宜了很多,功效还一样的时候,他就犹豫了,因为他知道有很多穷人都买不起正规的药,而这样的假药,则可以使他们维持自己的生命。他曾经向自己的长官请求过,他向自己的长官介绍了这个冒牌的药,想要让他的长官通融一下。但事实上,在法律上面不能讲情面。无论这种药是不是能够救人于危难之中,他都是假药。在法律上是不允许出现的。所以说,如果要遵守法律的话,那么这种药就不能出现在中国。一旦出现,就必须要审查。
而曹斌作为一名警察,又怎么会不知道法大于情呢?可是,在当时那样的处境下,法律真的是太过于苛刻了。这些假药对于大多数的百姓来说就是救命的稻草,如果这个药没有了的话就相当于是没有了生命想就只能等死了。曹斌当然懂得自己正在做什么,也明白自己这么做的后果,这几乎是无法想象的,那么多的人就只能等死,那么多的人家破人亡。曹斌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画面。
他一直在犹豫,一直在拖延时间。按理来说一个警察想要抓住一个罪犯是很容易的。我当时就在想,如果说曹斌派一个人充一个白血病患者,那么不就可以知道买药的渠道了吗?或许还有很多其他种类的方法,难道曹斌想不出来吗?我认为不是的,他只是不忍心。在法律和道德的边缘处一直徘徊。最终,一个老奶奶的一番话打动了他,他选择了放弃,选择了不去追查这件事情了。这时候,曹斌完全从法律与道德的边缘处逃脱了出来,完全站在了道德,亦或者是说感情这一方面。在当时他去拜访程勇的时候,告诉他走私药物罪犯张长林已经被捕入狱,我认为其实是想提醒一下程勇。这也是他心中的道德律的体现。
三、老刘
在程勇想要找一个英文翻译的时候,在白血病患者之间就只有神父是会英语的。最初程勇给神父说自己要做的事情的时候,神父是不同意的,因为神父知道,违背法律是会被惩罚的。但是,当程勇告诉他,他们这么做是让为了更多的人的生命s得到医治,神父才同意了。要知道,神父是清楚的,他知道自己的做法是没有违背自己的心中的道德律的,所以说他才会选择加入程勇的行列。
四、黄毛
黄毛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他得知了自己得了白血病之后,害怕家人担心他于是就离家出走,在外漂泊。而他听说程勇这里有格列宁的时候就过去抢了三瓶,在市场上的正规药,三瓶可是十二万啊。他把这些药都分给了一些老人,而本来很生气的程勇最后原谅了他。黄毛也就一直跟随着程勇干事情。
而黄毛的性格是很耿直的。在他得知程勇不准备走私药物了之后就毅然决然的离开了。他知道将来的局面会是怎么样子的。他在劝程勇的时候就考虑到了不知自己一个人的生命。似乎是为了拯救所有的生命,黄毛才决定跟随着程勇的,可是程勇让他失望了。
最后,程勇告诉他重新走私药物的时候,他并没有直接同意。因为他以为程勇仍然是来赚钱的。但是听说了药物的价钱是五百一瓶的时候,他又回来了。最后在他得知警方很快就要抓到程勇的之后,把那一车装满药物的车子快速开走。他知道,如果自己这一去,如果被捉到的话,那么自己就替罪,这样的话药物还可以源源不断的运过来。而如果自己没被捉到,这批药物就可以救人了。他策划的万无一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够让所有的嫌疑都避开程勇,药物才会源源不断的寄过来。这样的话,才会有更多的人活着。
也可以说黄毛这个人,他自小就很成熟了。虽然为人耿直,但是却明白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是什么。而他同样也为别人考虑的很周到。
五、老吕
在这个影片中,老吕是第一个找程勇,让他走私药物的。因为他自己就是一个白血病患者。而他的家境又不是很好。他曾经甚至想过要自杀,但是又由于看到了自己的孩子而舍不得离开。想要活着,然后就去找程勇,想让他帮忙走私。
有人说,老吕很自私,他自己生命不保,去让别人做危险的事情。
这个问题就有必要结合一个观点来说了。这个影片中,真的有坏人吗?我认为不是。他们只是普通人罢了。每个人都想要让自己活下去,每个人都想要让自己有钱,他们有什么错?不过只是在追求一些基本的事物罢了。那些病人,他们都想好好活着,难道,想要活着都是错吗?我觉得不是吧。一个人活着就是活着,想要活着这是很正常的,压根不需要什么理由的。
而想要赚钱来养家糊口的人难道就是卑鄙的小人吗?也不是,很多人因为没有钱而丢失了很多东西,有的甚至是生命。他们深深的体会了钱的重要性,所以他们想要有钱,这一定不是错误的。而执法者呢,他们是维护这个社会秩序的人,他们做的事情只要是合法的就是他们的责任。即使知道有些时候法律过于苛刻,也不需要那么做,因为法律是一个国家的秩序,不守法的话怎么会有好的国家。因此去,执法者也一定不是坏人。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人是坏人。他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去满足那些本应该有的目的罢了。
除此之外,这个影片同时还反应了中国的社会现状。中国的穷人很多,富人很少。但是,真正穷的人就是拼命的穷,你甚至都不能想象,他们是怎么活下来的。而那些富有的人,确实富的流油。这就是社会。穷的人没钱医治自己的病,就只能等死,而富的人却有足够的能力让自己活下去(前提是有法子治疗)。社会就是这样的不公平。但是,我们每个人都不能去抱怨。中国的政府也在努力的改变这个现状了。以前中国政府给那些没有钱的人以补助,让他们不至于饿死。但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的中国政府是从农村入手,争取让人们都过上小康社会。社会在进步,而这样的改变是缓慢的。只有自己改变自己才是最简单的最有效的选择。因此遇到事情我们不能总是埋怨,而不想着解决。这就像是影片中说的一样。唯有一样病,药神是治不好的。那就是“穷病”。
另外,我在看电影的时候就有一个疑问:为什么这个格列宁在中国的售价高达三四万,在印度同样的药效才需要五百呢?事后我看了一下资料才懂得。原来,一个国家或者是一个企业如果想要研制出一款成功的药的话,就必须太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他们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才能够研制出一款成功的药。因此,在这种药经过千辛万苦上市的术后,就有一定的“专利”,因此在几年的期限内,这种药的价格是很贵的。因为要从这些“专利”中收取足够的费用来赚取研究这个所话费的钱。而等到收回了钱之后,才会降价。而这就出问题了,很多穷人,他就买不起呀。但是,为什么在印度人们就可以仿制这种药呢?这是一个例外。印度适用于专利强制许可:当专利危害到居民健康和国家安全的时候,国家有权不经过专利所有者的同意,将它强制许可给本国生产厂家来进行强制仿制,这能够防止落后国家因为买不起专利药而无法保证国民基本医疗和国家安全。虽然在其他的有些国家也有这种权利,但是印度仿制药的能力确实很强。但是这些仿制药是不会被在国际上允许销售的。因为,仿制药的成本远远低于制造的成本。因此,仿制药一般都卖的很廉价,那么既然药效一样,正规的药就收不到专利了。这就是仿制药在一段时间内不被允许销售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