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因为一个事情,去行政机关投诉。行政机关一看来了投诉,就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本着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标准,及时通知被投诉方谈话,并召集双方调解。调解多次,争议得裂痕大如天,越调解离得越远,根本没有什麽结果。双方都很不满意,行政机关也很焦灼。行政机关没办法了,只好来找律师。
我听到他们说完,上来就一句话,那个事不该行政机关管啊,不管就好了。然后我说了个一二三,讲了道理,大家一听,嗯,还真是那么回事。这就好办了,回去给投诉一方说,你这事本来就不归我们管,应当属于××××的事情,已经超出我们的职权范围了,我们帮你协调了一下也协调不了,对方不听我们的我们也没办法了,你还是通过那个途径解决吧。如此这般,如果投诉方不认可这个意见,就可以给他们出一个书面的不予受理的意见,他们可以通过别的法律途径去解决了。
在这个事情的处理上,行政机关按照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没有错,本着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标准去接待也没有错。但是为什么还陷入了麻烦之中呢?问题在于看到投诉,不问青红皂白,先一头扎了进去,把它当成了自己的事情去处理了。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路径错了,因为做了不该自己做到的事情。有点像“名不正则言不顺”的感觉。这个时候,用的力气很多,效果一定是不好。因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诉求,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利益,不同的事情有不同的解决方式。万事万物必有其规律。顺着规律去做,万事皆顺畅,即使偶有小难,也会很容易克服。逆着规律去做,万事皆难做,本来的问题的问题解决不了,还会产生新的问题。问题连着问题,小问题会成大问题,一个问题会成一串问题。事情越做越糟糕。
所以,拿到一个事情,不管三七二十一,先一个猛子扎下去,不碰壁才怪!正确的姿态一定是,先对这个事情做一个评估,包括性质、以前有没有处理过类似的事情,做这个事情的依据是什么,需要先从一个宏观的角度去看待这个事情本身。宏观上把握了,方向对了,才可以考虑采取什么样的处理方式。方向对了,努力才有用。方向错了,越努力,越南辕北辙。
分析起来别人的事情来,貌似头头是道,貌似什么都懂。但是这样的事情,自己不也是常常做么?本来一堆事情需要去做,一来一个小事,马上去应付这个小事,结果紧急的处理了,大事耽误了。所以,人家做的四象限法则还是挺好的。
我要做的事情,有的重要且紧急,有的紧急不重要,还有的重要非紧急,更有的不重要也非紧急。显然,在时间有限、精力有限的情况下,我们首先应该做的是重要紧急和不重要但紧急的事情。这样的事情集中于第一象限和第二象限。而平时的我,好像总是被一些赶上门来的事在催着往前走,什么重要的事情,都被紧急的事情给夺走了时间。有的团队小伙伴会给我提醒,而我也在过去之后后悔自己又被杂务占用了时间,又没有时间去做重要的事情,如此,日复一日。
你的宏大目标呢?你的超级梦想呢?醒醒吧,就像以前的自我超越一样,就像吃素的坚决一样,就像坚持健身的毅力一样,就像“42+21天写作”的坚持一样,就像“日食一餐,过午不食”的执着一样,自我超越,自我迭代,自我蜕变,自我推动。不再去做事后后悔的事情,不再去做不愿意做的事情,做“锥子”,认准一点,深刺进去,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不做大锤,无重点地东一榔头西一榔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