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热心、胸怀天地的人越来越少,如今灵异故事那么多,要么不吓死人不罢休,要么一副猎奇的嘴脸,总之大多数故事是没有心的。可神鬼之事,到最后还不都落在一个“人”字上?
短篇小说难写,小说不单是讲个故事那么简单,数段文字便要击中读者,最好还能回味无穷。有些人喜欢大段叙述,作者替代了角色把故事说完了,人物也不过是走个过场而已;有些人喜欢心理描写,努力召唤读者的共鸣,这些放在志怪小说里,好像都不太适合。《离魂》两者都不沾,张大春写得极好,短小精悍,中国味十足,读起来酣畅淋漓,掩卷又觉话外有话,余音未了。借古讽今也有,比如《扶乩》一篇,明白无误在说民主投票之事,其他的全凭读者,你觉得它在说什么那就是说什么,反正都离不开人情:功名、情事、贪嗔痴傻,开篇《离魂》中一阵怪风就从此面目全非,一生人两世命,情何以堪?但要偏偏落你身上了,你也得受下去(这也是中国味所在)
我最喜欢《狮子头》里的屈药师,说他吃了孩子,便答“饿了不就吃了”,因此被闻风而至的剑客利刃逼脸,他还是这句话,于是脸被划成百十根肉条,屈药师手极快,用自家白药止了血,从此吃个什么别人能看得一清二楚,他倒说得好“这一会你们都瞧见了,不是人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