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第一句话开始,读者就想要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看完了第一章,我印象中最深刻的便是这句。
第一,从第一句话开始。这里讲到了一个很重要的理念,那就是有什么好的,千万别藏着掖着,赶紧把它呈现出来,端给读者,一切迂回/铺垫/卖关子都免了。就像书里说的,读者没有耐心去翻一本三页之内不能吸引他的故事书。其原因是我们大脑的机理决定的,我们的大脑只对浩如烟海的信息中两种事情加以关注,一个是生死攸关,可以提供给我们规避风险经验的,另一个是满足了我们某种期待的。
第二,读者想要知道接下来将要发生什么。这让我觉得很有趣。作者写什么故事,为什么要关心读者想要什么故事呢?因为读者才是决定你故事好坏的法官,作者觉得自己写的好没用,顶多属于自嗨。只有打动读者内心,调动起读者好奇心的故事,才能算好故事。
读者凭什么要关心那些不感兴趣的事物呢?读者从来都不笨,他们能够清楚地看到你故意留下的面包屑,因为他们实际关心的是远处神秘的丛林。
那么什么是故事呢,书里给出了答案,故事是讲述发生的事情如何影响某个人而这个人正力图实现一个困难的目标,最终他或她如何改变。这句话可以得到故事的几大要素,人物(Who),事件(What),目标(Goal)和如何改变(How)。这里最核心词汇是如何改变,而不是角色甲乙丙,也不是出了啥惊天动地的事或者有什么惊人的目的,这些都与读者无关痛痒,或者说这些都是为了说明如何改变才加上去的。
最后补充,第一章给我们拨正了一个错误观念,华丽的辞藻不能取代故事性。好的文笔只能是故事的点缀,但它不是核心。让我想起《三体》,公认的伟大科幻小说。要说文笔真的不敢恭维,只能说一般般,可能比我强点儿有限,但是这丝毫无法让人们忽视它的伟大。
很喜欢序言里的一句话,故事就是火焰加代数学。火焰是感性的灵光,代数学是理性的思维和框架,写作就是他们完美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