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滴酒不沾看见伶仃醉汉就心生厌恶,如今身在酒桌推杯换盏,千杯不醉。
曾经单纯可爱看见浓妆艳女就低眉蔑视,如今每时每刻描眉画眼,鄙视素颜。
在社会摸爬滚打的越久,我们就好像离当初的那个自己越远,反而离当初那个自己讨厌的人的样子越近,我们好像是活的越来越像自己当初讨厌的样子了。
一次,偶然听高中我的发小和自己在同一个城市读研究生,于是费尽一番周折找到了他的手机号,打了过去。
我略带激动地说我是谁谁,还约他明天下午一起吃个饭。
第二天,我来到他的学校。
我们是在学校的南门碰的面,好多年不见了,他有些不好意思。我知道他从小就腼腆,不善交际,只是没想到过了十来年他一点也没变过。
一开始我们聊天他的声音都有些颤抖,我开了几个玩笑,他才变得不那么紧张,但大多时候还是我一个人说,他偶尔插一句话。
下午四点多,他请我吃饭,地点是食堂。
我没有说什么,毕竟我们是发小,在哪儿吃都无所谓。
他点了三个菜,我提议来两瓶啤酒。
他有点惊讶地看了看我。
我说你要是不喝就算了。
他还是拿了两瓶啤酒。
很显然,他不常在酒桌上混,从他生疏地敬酒方式就能看出来。
我们聊了很多,主要是从前的同学,还有这几年各自的生活。
席间,他突然对我说,你现在怎么变得这么……圆滑世故了。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问,顿了一下说,不是我世故,是你单纯。
回来的路上,我站在公交车上,感叹。我居然成了一个世故的人,自己曾经很讨厌那种在酒桌上推杯换盏,圆滑世故的人,自己也曾经自命清高,也曾经看不起为了谈成一笔生意而打圈敬酒的人……甚至自己竟然丝毫感觉不到自己的变化,也没有感觉到一丝一毫的厌恶,反而觉得这是一种成熟。
发小这么多年真是变化不大,还是一个学生的样子。
可发小的不变就真的值得我羡慕吗?而我的变化就真的让人感到厌恶吗?
多年前,少不更事的我们生活在学校的象牙塔里,我们站在社会之外并未置身其中。我们不懂如何在酒桌上推杯换盏,也不屑懂。我们相信只要自己有知识有本事就能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所以,我们讨厌那些在酒桌上拉生意的人,我们认为他没有能力也没有本事,所以在酒桌上溜须拍马。
后来,当我们有一天真的置身于社会,每天和形形色色的人接触,才发现自己以前是多么幼稚和愚蠢。我们发现生意都是在一张张酒桌上拍板敲定的,我们发现有时候知识和本事并不重要,于是我们不断地否定自己,也不断地重塑自己。
在这种日复一日的否定和重塑中,我们脱胎换骨,变成了另一个人,也许就是我们曾经讨厌过的人。
于是,我们懂了。之所以在当时讨厌,并不是那些人真的讨厌,而是当时的自己太愚蠢和幼稚。